【内容摘要】
受商品竞争力提升、疫后国内经济率先复苏、国际经济趋于回暖等因素驱动,2024年1-8月我国进出口总额40210亿美元,同比增长4.6%,增长势头强劲。省际外贸发展格局亦在中西部产业转移、“一带一路”高质量实施等背景下呈现新特征。
从发展趋势看,外贸强省地位稳固,陆路边境奋起直追。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川渝地区外贸体量位居前列。尽管西北、西南、东北地区的陆路边境省份占比不高,但增速自2020年以来显著提升。这些边境省份多为“一带一路”沿线省份,外贸高增长是“一带一路”政策支持下贸易伙伴多元化、国内产业梯度转移的结果。
从出口商品看,区域特色较为突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汽车是多数省份的主要出口商品,部分省份出口商品集中在其他品类,如浙江、福建、西藏的轻工制品,北京的矿产品,新疆的纺织鞋靴,青海、贵州的化学品等。
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是绝大多数省份最主要的贸易方式。边境小额贸易主要分布在新疆、西藏、广西、黑龙江、云南省、内蒙古六个省份。以自贸区为依托的新型贸易方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出口占比快速提升,广西、河南、内蒙、上海、四川、陕西、重庆等省份占比均超过一成。
一、看趋势:外贸强省地位稳固,陆路边境奋起直追
受我国商品竞争力显著提升、疫后国内经济率先复苏、国际经济趋于回暖等因素驱动,2020年以来我国出口年均增速达7.7%,2024年1-8月进出口总额40210亿美元,同比增长4.6%,增长势头强劲。省际外贸发展格局亦在中西部产业转移、“一带一路”高质量实施等背景下呈现出新的变化趋势。
从占比看,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川渝地区位居前列。以进出口总额计,今年1-8月,我国前十五大外贸省份(含自治区)从高到低排名依次为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山东、福建、四川、安徽、天津、辽宁、广西、河南、重庆、湖北。将2024年与疫情前2019年的省份排名对比后发现,除浙江超过上海之外,沿海省份保持不变,中部省份排名变动较大,排名上升的省份有四川(+2)、安徽(+4)、广西(+2)、湖北(+2),下降省份有天津(-2)、辽宁(-2)、河南(-1)和重庆(-3)。单看出口,河北取代辽宁进入前十五大出口省份;单看进口,黑龙江取代重庆进入前十五大进口省份。
二、看出口商品:区域特色凸显
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是我国出口规模最大的品类(约40%),同时也是多数外贸强省最主要的出口商品类别,广东、江苏、四川、河南、重庆等省份占比甚至超过50%;汽车(第87章)也是多数省份的重要出口商品,上海、安徽、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等省份占比在10%以上。
部分省份对机械电气设备和汽车的依赖度较低,区域特色凸显。外贸强省中,如浙江省的塑料制品、家具玩具、服装纺织等轻工制品出口占比在30%以上;北京矿产品出口占比38.6%;福建的鞋靴皮革、服装纺织、家具玩具、塑料制品出口占比超三成。边境省份中,如西藏的家具玩具出口占比21.8%,服装纺织类出口占比约20%;新疆的服装纺织和鞋靴占比超四成;青海的化学品出口占比28%;贵州的化学品和肥料出口占比22.8%;海南的矿产品、航空航天设备出口占比分别为25%、12.1%。
从重点出口商品的省份分布来看,我国重点出口产品主要包括电子设备、蓄电池、汽车、船、服装纺织、家具家电、矿产资源七大类。
电子设备(含手机、电脑、集成电路、半导体零部件等)是我国出口金额最高的品类,2024年1-8月占比15.1%,主要分布在广东、长三角、川渝、陕西等区域;
蓄电池主要包含锂电池、光伏两类“新三样”商品,出口集中在福建(24.9%)、广东(24.1%)、江苏(15.8%)三省;上海、浙江两省出口占比也在5%以上;
汽车、船舶两类运输设备是2024年以来出口增长最快的领域。汽车出口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广东、山东、安徽、河北、重庆等省份。船舶出口分布在沿海省份,第一梯队包括江苏(35.7%)和上海(21.8%)两省,广东、山东、浙江三省处于第二梯队(各占8%左右),辽宁、福建、天津处于第三梯队(各占4%左右);
服装纺织出口第一梯队包括浙江(28.8%)、江苏(14.7%)、广东(12.9%),第二梯队为山东、福建、新疆、上海(占比均在5%以上);
家具家电出口第一梯队为广东(35.6%)、浙江(22.6%)两省,第二梯队包括江苏、山东、福建(占比均在5%以上);
矿产资源出口集中在广东(22.6%)、浙江(16.7%)、江苏(14.6%)三省,山东、上海、河北出口占比均在4%以上。
三、看贸易方式,一般贸易占据主导,保税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贡献度提升
我国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既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这类较为传统的贸易方式,又包含以自贸区为依托的两类新型贸易方式——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其中,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两类,区别在于前者由境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仅收取加工费,附加值低、货权属于境外企业,后者货权完全属于境内企业,附加值相对较高。进料加工是目前我国加工贸易的主要方式,占比90%以上。
保税监管场所是指由海关批准设立的特定场所,主要用于保税货物的存储和管理,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这些区域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保税存储、物流和简单加工服务,适用于需要暂时免税存储的货物。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具有更广泛贸易功能和政策优惠的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区等。这些区域不仅提供保税存储和物流服务,还支持更复杂的加工制造、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等业务,且通常享有“境内关外”的税收政策。目前全国已设立17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贡献了约15%的进出口比重。
一般贸易是绝大多数省份最主要的贸易方式。加工贸易曾经是我国最主要的贸易方式,不过,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制造业竞争力增强,商品出口结构于2011年发生根本性转变,一般贸易占比首次超过加工贸易。今年1-8月,全国一般贸易出口占比已上升至65.6%。一般贸易是绝大多数省份最主要的贸易方式,但也不乏例外,如山西、重庆两省的进料加工贸易占比分别达61.2%、45.8%,新疆边境小额贸易占比达64.5%。
边境小额贸易对边境省份出口贡献度较高。边境小额贸易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占比64.5%)、西藏自治区(35.8%)、广西壮族自治区(25.1%)、黑龙江省(24.2%)、云南省(10.5%)、内蒙古自治区(7.1%)六个省份。新疆主要辐射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西藏、广西、云南主要辐射东南亚国家,内蒙古、黑龙江主要与俄罗斯开展边境贸易。
保税场所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快速增长。从全国范围内看,保税场所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占比10%左右,且主要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分省份看,海南是全国最主要的保税场所出口省份,占本省出口的比重为16.2%,北京、广东均占比5%左右,其他省份占比不足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口占本省出口比重超过10%的省份有:广西(32.1%)、河南(31.2%)、内蒙(20.2%)、上海(19.9%)、四川(15.7%)、陕西(15.5%)、重庆(10.9%),江苏(7.6%)、广东(7.4%)、福建(5.6%)三个外贸大省的比重反而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