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遇事常常打官司是世人皆知的事,不奇怪。
奇怪的是,因为洗澡打官司也真是醉了!
这是一场前室友之间的纠纷。
申请人Mit Naik从被告Wuria Kadir Omar那里租了一间房子。
申请人称,他搬进去后不久,被告就对他施加了不合理的限制,比如限制洗澡和洗衣时间。申请人说他在短信交流中对这些限制表示不同意,然后被告“把他赶了出去”。
申请人请求民事解决仲裁庭(CRT)命令被告支付他总共2000加元,包括退还他已付的租金和保证金,以及因“精神骚扰”而赔偿的损害赔偿金。
被告称申请人说谎,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超过了保证金所覆盖的范围。
老姜点评:
Mit Naik从被告Wuria Kadir Omar那里租了一间房子,不是一套房。RTB 是不受理的。这属于Roomshare。在住房危机的当下 + 高利率导致业主鸭梨山大 + 租金上升导致租客有负担问题,业主把自己多余的一间房出租出去以缓解房贷窘境,租客可以得到相对便宜的住所,这种看似双赢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租客和业主之间可以有租约、也可以是口头的。发生问题之后,如果损失低于 5 千加元,就要去民事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申辩。
双方没有书面租赁协议。申请人(租客)说每月租金是700加元,他在2023年1月4日搬进了房间。被告认可这些事实。因此,法庭认为情况属实。
案情回顾:
洗澡问题:2023 年1月10日,被告(业主)发短信给申请人,要求他缩短洗澡时间,因为其他人也需要使用淋浴。申请人同意了。1月20日,被告再次发短信给申请人,称他每天只能洗一次澡,而且在浴室里待20分钟太长了。租客要求业主提供其早晨的时间表,这样租客可以早起,在被告需要使用浴室之前洗澡。业主重申租客每天只能洗一次澡,不能在早上洗澡。租客说业主的这个要求不合理,业主应该在他搬进来之前告诉他有这个限制。租客重申他愿意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表。业主回复说没有人会允许租客一天洗两次澡,而且“煤气和水很贵”。业主写道:“你没有支付一天两次淋浴的费用,就这样。如果你不喜欢,你可以搬出去。”
租客要求业主退还押金和全月租金:租客发短信说:“如果你想让我搬出去,退还押金和全月租金,我就走……700加元+350加元”。业主回复:“今天搬出去”。业主进一步发短信说租客那晚不能在房子里睡觉。申请人写道:“如果你退还租金和押金,我就搬出去”。业主回复:“你的东西会在车库里”。那天晚上晚些时候,被告写道:“我会在月底前还给你损害押金”。申请人问:“租金怎么办?”业主回复说,如果租客当天搬出去,租客就能拿回剩余的租金,如果他不搬出去,被告会叫警察来把他赶出去。2023 年1月31日,申请人要求被告支付给他350加元的押金,加上1月份租金的35%(245加元)。被告回复说他们同意了一个3个月的租期,所以申请人不能拿回他的安全押金和1月份的租金。 东西损坏:业主说租客造成的损害超过350加元,所以没有资格获得保证金退款。业主提供了冰箱门凹陷和划痕,以及地板划痕的照片。租客否认造成任何损害。 “精神骚扰”赔偿:
法庭意见:
租客已经搬走,洗澡问题不是问题。
根据短信交流,判官认为被告要求申请人(租客)在1月20日搬出,如果申请人这样做的话,业主同意退还350加元的保证金和1月剩余租金。双方同意,租客在1月20日搬出,所以,判官认为被告必须退还声称的350加元保证金和1月剩余租金245加元。
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租客损坏了冰箱或地板。没有证据表明这些物品在申请人搬进来之前是完好无损的。在他们的CRT提交中,被告说在申请人搬出的那天,他们回家发现了冰箱和地板的损坏。被告在给申请人的短信中从未提到这个所谓的损害。相反,当申请人在1月31日要求支付时,被告没有提到任何损害,而是说申请人没有资格获得任何退款。所以,判官不认可房东的说法——东西损坏。
“精神骚扰”赔偿:申请人声称因骚扰和1月20日错过工作而获得赔偿。申请人没有提供他在1月20日错过工作的证据,也没有提供关于他的薪水或小时工资的支持证据。所以,判官驳回了他的失业工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