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马明达(1943- )男,回族,河北沧州人,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 要:回族有崇尚武勇的优良传统,历史上武术人材辈出,为中华武术文化的发扬光大作出过突出贡献。本文系统探究了回族武术传统的发展脉络及其演变,揭示出其与传统体育的渊源关系,对今后回族武术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设想。
崇尚武勇是回回民族历史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几百年来,这一特点已逐步演进成了回族的民族体育传统和人文精神之一,至今仍被许多地区的回族群众保持并继续发扬。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在近代和当代的著名武术家与摔跤家群体中,回族占了很大比例可谓人材辈出,名将如云。不必远论,举一个眼前的实例来说,1999年国家武术管理中心实行所谓“武术段位制”,到今天,海内外武术家获最高段位“九段”者一共只有5个人,其中回族占了3位,即张文广、何福生(已故)、马贤达。这显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
回族与武术的密切关系早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有些文章中出现了“回族武术”的提法,但至今还没有人对“回族武术”的概念作深入分析,有关史事人物的论述也不免屡见失误。作为一个武术研究者,这也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但迄未形成什么系统的认识。我的意见,所谓“回族武术”应主要指回族与中华武术之间的密切关系,所涉及的问题相当多,需要专题研究但并不是说回族有一个属于本民族的独立的武术体系。毫无疑问,武术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各兄弟民族对武术的起源、形成和发展都有贡献,而回族的武术活动尤其引人瞩目,武术实际已成为回族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
还需要提一下“武术”的概念问题。目前至少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的名词和概念,最常见的,一个是过去使用的“国术”,目前国外有些地方仍有使用,“国术”不是单一项目,而是指一个体系,应该说它是民国年间对民族体育的总称,所以其内容包括有套路演练、长短兵对抗、散手、摔跤、射箭、弹弓、毽子、测力等等。另一个是解放后官方统一使用的“武术”,其内容则主要指传统武术里的拳械套路演练。国术与武术有渊源关系,但并非一码事,对此我曾有专文论及,兹不赘述。为方便读者,我在文中主要使用大家耳熟能详的“武术”一词,但所述内容延伸到摔跤,这是“国术”概念的沿用,请读者鉴谅。
从历史上看,我以为回族与武术的关系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一是元明两朝;二是清朝;三是民国;四是新中国成立以后。
回族尚武传统的形成是个多因素的复杂的文化现象,宗教信仰、聚坊而居的习俗及民族特殊行业等等,都可能对促进回族尚武风气的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如果就以技艺渊源而言,应该与本民族的起源相同步,肇始于元朝前期的蒙元时代,具体说,应与大批回族先民以武艺材勇效命于蒙古王朝有关。在元朝,不少回族先民以军功世荫成为职业军官或军户,这是大家所熟知的史实。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明朝,久之,一部分世袭军人沦为靠武技吃饭的职业武师或教师,他们或效命于军旅,或寄身于民间,慢慢成为世袭罔替的武技职业家族。这部分职业武术家族的成员对武术、摔跤以及与之相关的射箭、举石、弹弓、较力健子等运动项目在回族群众中的传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流风余韵一直延续到近现代。
入明以后,特别是明初朱元璋的民族歧视政策之下,回回民族的民族成分、社会地位和文化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回族逐步形成明显具有多元特点的文化体系,形成与汉民族有同有异的人文精神和民族心理。异点之一,就是当重文轻武的文化偏颇在社会上愈演愈烈的大背景下,与汉族相比,回族似乎相对多一些对强健体魄和武勇精神的崇尚与追求。在回族社区里,特别是乡村回族聚居区,习武活动一般不受歧视,甚至会得到宗教与世俗的鼓励和提倡。关于这点,尽管我们所掌握的史证资料还不够充分,但我们能够从多角度的考察中获得认知,从回族久盛不衰的尚武传统中得到启迪。
当然,由于回族散居全国,这使得回族文化同汉民族文化一样,也表现出地域上的差别,我所谓“对强健体魄和武勇精神的崇尚”只是大略言之,并非一概而论,因为不同的地区确有差别,各地回族“崇尚武勇”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往往不同,这个现象直到今天还看得很清楚。
就我的初步认识,回回民族的尚武传统主要形成于清朝,也就是说,经历了元明两朝的涵养发育,在清朝,回族终于形成鲜明的尚武精神,形成本民族的体育系统及其文化特色。大社会环境的影响,使回族的民族体育始终具有浓厚的汉文化特色,但它所表达的人文精神,仍然有许多不同于汉族的内涵。
在清朝,回族人民与各兄弟民族在一起,为建构和发展完善中华民族的体育体系作出了卓越贡献,而回族人民的贡献主要在武术、摔跤和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项目上。正因为如此,比之明代人广为传言的“回回识宝”来,清代人对回族的认识显得更深入了一层,有了一句众所周知的“中土回人,性多拳勇”的评价。这八个字出自乾隆之口,代表了当时满汉朝野人士的普遍看法,可以说是一个社会共识。
清朝回回民族的尚武精神,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回族积极参加清廷所设立的武举考试,许多回族民间武勇人士通过武举考试进入仕途,报效国家,其中产生了不少出类拔萃的人物。关于这一点:我曾在敝作《清代的武举制度》一文中有所例述,为节省笔墨,不妨引录如下:
“从武鼎甲的民族比例上看,无疑汉族占了绝大多数,而少数民族中回族显得突出一些。回族是以尚武勇健著称的民族,乾隆曾说:‘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姓,每多将种。’所以清朝历来注意从回族中选拔武备人材。武状元中目前确知是回族的是:江都杨谦,先获康熙壬午武乡试第一名(解元),又获康熙丙戌科武状元。乾隆丁巳科状元河间白成龙;丁未科状元山东临清马兆瑞;嘉庆丙辰科状元河南邓县马殿甲;甲戌科状元山东益都丁殿宁;咸丰壬子科状元河北抚宁马鸣图等,至少是九个,或者还要多一些,尚待继续考索。榜眼、探花也有一批。如雍正丁未科武榜眼安徽怀宁马大用;嘉庆已丑科河南杞县张万青;丁丑科武榜眼甘肃固原马维衍;光绪丙子科榜眼河南西平张忠祥等。杨谦家族是南方回族中的望族,其弟杨凯也是武进士出身,官到湖广提督。哈攀龙之父哈元生,其子哈国兴,都是武进士出身,哈廷梁则是哈攀龙的族弟,诸哈都做到提督职务,是善战的将领,‘三世拥旄,时人荣之’。乾隆所谓‘哈其大姓,每多将种。’就是在夸奖哈国兴时所言。
上面谈的主要是回族参加武科考试的冒尖人物,实际回族取得武进士、武举人、武秀才资格的,数量应该相当之大,只是调查统计难度很大,一时还拿不出一个大略的数字来。就以目前所知的武鼎甲而论,很显然,它只是金字塔的塔尖部分,它的下面有一个巨大的基座,即一个相当庞大的武举应试群体,也有一个与之配套的从训练到逐级应试的完整的服务系统。科举制的研究者们大都忽略了清代的武举考试制度实际具有体育竞技活动的性质,它对当时的民间健身习武活动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民间备考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个相当规范而严格的体育训练活动,甚至说它具有了官倡民应的体育竞技活动性质。所以,我们不能仅从武举考试的政治性质评价它,还应当深入地考量它的文化价值,客观评价它对促进民族体育运动的发展所起过的积极作用。
第二,在清代,出现了一批成就卓著的回族武术家,他们之中,有些人是某些重要武术流派和类系的主要建构者;有些人则对武术的传播与交流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在回族聚集地区还出现一些重要的“武术之乡”、“摔跤之乡”,晚近以来,一些回族武学精英人材的产生,同这些地区浓郁的尚武氛围和世代传承的训练经验密切相关,正所谓“地灵人杰”。例子很多,仅举其荦荦大者。
山东冠县的回族一向武风很盛,雍正、乾隆年间的回族军人沙亮是其代表人物之一,他被认为是查拳的创始人或早期最重要的传播者。长期以来,查拳由冠县一隅之地传向全国各地,主要传习人多是回族,名家辈出,传播日广,故查拳及其所属的弹腿,被南北武术界视为回族拳种,有“西域拳法”“教门弹腿”之称。早期查拳的重点传播区是山东,传播中往往与摔跤运动相结合,回族爱好者们尤其如此,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
大致乾隆、嘉庆间,在山东庆云县后庄科村(旧日属河北省盐山县)出了一位杰出的回族武术家吴钟(字弘声),他是八极拳在沧州地区的第一位传人,对八极拳和六合大枪的技术构成和传播,起了决定性作用,因此至今被海内外八极拳爱好者奉为八极始祖。后来,八极拳传向沧州所属各县,中心传播区是沧州东南的回民聚居区,清末民初间逐渐传向全国,目前已发展成为名闻世界的著名拳种。
约嘉庆、道光之间,河北省回族武术家常燕山,人称常巴巴,他将原本流行在中原地区的许多拳、棍武艺带到大西北,无分回汉,择徒而传。自他以后,经过百多年,逐步形成了以八门拳、天启棍为核心的西北武术体系,传播遍及今天的甘、宁、青、新四省区。直到今天,常巴巴仍然是西北各族传统武术爱好者们共同尊奉的武术先贤。
回族聚居区以武术、摔跤闻名者甚多,例不胜举。其中大片成乡成县的约有几十处,小的聚居点不可胜计。大的如河北沧州东南乡(以今孟村回族自治县为主)的武术、摔跤;保定的摔跤、武术;通州(今大厂回族自治县)的摔跤、武术;山东济南的摔跤、武术;冠具的武术。河南开封、孟县桑坡的武术等。小片的,如甘肃临夏八坊的武术;北京牛街的摔跤、武术;广州光塔路的武术;西安、兰州和呼和浩特的武术;湖南桃江鲊埠的武术;吉林长春、通化的武术等等。
到了晚清,在民主革命浪潮滚涌的推动下,各地回族的武术活动有了进一步发展,武术爱好者们的社会参与意识、民族自强意识以及体育意识都大为增强,传播与交流空间大大拓宽,社团活动十分活跃。这个时期产生了一批重要的回族武术人物,有“幽燕大侠”之号的王正谊(大刀王五)是其中的典型。王正谊的社会活动有着鲜明的政治倾向和丰富的社会内容,大大突破了传统民间拳师的行为范畴。王正谊其人其事是一个至今尚未认真索解的历史现象。
第三,清末,专制政体日益腐败,内外交困,危机深重,在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的带动下,西北、西南等地的回族人民先后发动了抗击专制统治的起义。晚清回民起义的历史原因比较复杂,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我以为各地回族人民不畏强暴,揭竿而起的斗争精神,除了社会的和民族宗教的原因之外,回回民族的尚武性格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这方面资料缺乏,暂难综述,但并非我们凭空臆测。以甘肃临夏地区同治、光绪两次回民起义为例,中坚人物和一般参加者中都有不少习武者;站在对立面的回族人物,如大家熟悉的马海宴、马福禄、马安良等,也都各有武术特长。
有清近300年间,中国古典武术经历了它的终结期和向近代武术的转型,也就是说武术完成了性质和价值取向的体育化转化。许多回族武术家在这一转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重要成就,从而给民国年间回族武术家群体的勃然崛起奠定了基础。所以,我一直认为,如果没有清代特别是晚清所奠定的基础,民国年间回族武术活动的蓬勃兴起就成了突如其来的不可思议的现象。当然,整体上论述和评价清代回族武术的成就,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为这相当复杂,许多具体问题,特别是某些技艺的渊源流变问题,如大家经常提到的回回十八肘、沙家拳等,以及某些武术人物的生平及其族属的确认等,都还需要作更深入的研究,需要继续在史料挖掘和社会调查上下功夫。这是我们开展回族武术研究的基础,目前这方面的工作还很薄弱,资料状况也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所以研究工作不能不从最基本的资料收集整理入手。
进入民国,特别是在民国的前半期,回族的武术活动出现一个高潮,重要的标志是:第一,涌现出了一大批回族武术家,他们在全国武坛上显露头角,十分活跃。第二,一批回族武术家积极参与以武术、摔跤为核心的中国民族体育体系的构建,参与国家武术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推行。第三,一些回族武术家在武术教育、整理和创建武术技术理论体系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第四,出现了若干传统武术家族及其代表人物,这些家族和代表人物不仅是回族武术的代表,同样也是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代表。
北洋系统的回族军人马良的武术活动是值得注意的。早在清末,马良就提出“中华新武术”的概念,以武术、摔跤为主体,建构“新武术”体系。民国初,他在山东编定出版了多种新武术教材,使之成为山东军警教材,并进入学校。这套教材于民国6年(1917年)被北洋政府正式颁定为全国军警“必修术”,不久又被教育部颁定为全国中、高等学校“正式体操教范”。马良在民国初年的一系列武术活动,对武术技术的规范化和武术作为民族体育项目进入学校,都起到发端开创作用,应该说他的思路和实践都有值得称道的地方。马良还比较重视网罗和培养人材,在一段时间里,他聚集了以查拳名家杨鸿修为代表的一批回族武术家、摔跤家,其中有些人后来成为全国武术界的知名人物。可惜,这位对武术深怀感情并确有贡献的旧派军人竟晚节不终,抗战中堕落为可耻的汉奸。
1927年成立的中央国术馆,是国民政府最高的武术管理与研究机构,它是由西北军著名将领张之江先生创立的。国术馆从艰难草创到发展成为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系统的过程中,以及在作为当时民族体育主体的“国术”体系的建构上,一批回族武术家积极参与其事,有很大贡献。其中最具代表的人物有王子平、马英图、韩化臣、马裕甫、杨松山、马文奎、杨法武、常东昇等。至于各地省、市、县级国术馆的回族武术家就更是多不胜计了。以我的父亲马凤图为例,中央国术馆创立时他远在西北,未能应张之江之聘参加中央国术馆的工作,但30年代初,他先后创办了青海省国术馆和甘肃省国术馆,曾担任这两个省级国术馆的领导工作。各级国术馆在开展武术运动和培养人材方面成绩显著,影响深远,新中国武坛上占有重要位置的回族武术家如张文广、何福生、张登魁等,都是由中央国术馆培养出来的。
民国年间,一些回族武术家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武术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许多成就,产生了久远的影响。其中最具典型的成就,一是查拳的广泛传播,二是马氏通备武学体系的建构与传播。
查拳本是山东地方拳种,简洁明快,易于学练,深受欢迎。民国年间,主要经过一批回族拳师的积极推广,查拳的流行面积不断扩大,爱好者遍及大江南北。一段时间里,凡有武术表演就一定会有查拳。解放后国家武术管理部门颁行的所谓“长拳”,至今仍是所谓“竞技武术”的主要风格,1959年制定的“规定套路”及所谓“自选套路”之类,其实主要取自查拳和与查拳风格近似的华拳,这说明查拳影响之大。可惜的是这种新编“长拳”对查拳风格加以舞蹈化和体操化,非武术化倾向愈来愈明显,在一度独领武坛风骚之后,现在终于走向没落。新编“长拳”的花巧化倾向当然与查拳自身没有关系,民间查拳至今仍然保持着它固有的风格,也仍然是最受武术爱好者们喜爱的拳种之一
通备源于古老的通臂,曾经内称“通备”而外称“通臂”,清末主要流行河北省沧州地区。清宣统二年(1910年),沧州回族武术家马凤图为区别于多种名同实异的通臂(通背)拳种,在中华武士会成立的大会期间,正式亮出“通备”名号,倡言“融通兼备”的武学理念。此后,不断吸纳各家古典武艺遗存,条贯熔铸,去繁就简,逐步形成为一个蕴涵丰富的武术体系。由于当代通备拳系主要由马凤图及其家族成员传播,马氏家族在百年武坛上占有重要位置,所以这个拳系被海内外武术爱好者称之为“马氏武艺”或“马氏通备武学”等。应该说通备体系是当代回族武术家最重要的成就之一,由于它主要传播在西北各省区,所以它拥有大量的回族爱好者。
毫无疑问,研究回族武术,民国年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阶段,但同时也是研究难度比较大的阶段。我以为难度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因以往的研究工作不够深入,加上资料匮乏,一些具体史实模糊不清,说多歧异,于是,首先有个史实上的辨伪存真、正本清源的问题。而辨伪工作又涉及到武术界陈旧的观念和门户派别之争,这会影响到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其二,涉及到一些具体人物的评价,这里既有史料史实的整理澄清问题,又有评价标准问题。相当一段时间里,武术人物的宣传评价处于失范状态,夸大失实,依托附会,乃至凿空杜撰的现象严重存在。这种情况难免对回族武术人物的评价产生影响,所以把握评价标准同样是研究回族武术不能不引起重视的问题。
新中国建立以后,武术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管理体制发生根本变化,经过50年代初的整顿以后,武术的体育性质被进一步明确下来,所以发展变化很大,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太极拳和国家新编套路的大面积普及就是显著成绩。近些年来,武术走向世界,有了国际组织和赛事,这更是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必须承认,武术作为一项民族传统文化形式,也受到极左思潮的冲击,这尤其表现在武术指导工作上。首先,自1953年天津民族形式运动会以后,“国术”体系被彻底弃置开来,自此以后武术成了单一的拳械套路表演形式,由此衍生出来的所谓“竞技武术”,是体操赛制的简单移植,本质上是“评”而不是“赛”,是故人为因素很多,弊端丛生。其次,在追求“高、新、美”的表演效果的指导思想下,一是“竞技武术”风格单一,花枝招展,舞蹈化体操化倾向严重;二是“竞技武术”与传统武术分道扬镳,武术的总体结构变成了官办武术和民间武术两大块,自然官办武术占尽风头,传统武术受到压制。改革开放以来,某些弊端得到了纠正,如长期讳莫如深的散手终于开展起来了,传统武术活动逐渐多了起来,有了一定的观摩交流活动,于是武坛气象稍见振作。但,“竞技武术”依然故我,并无多大改变。此外,由于长时间不重视武术理论研究,武术学术工作严重失范,重大指导举措往往不经过缜密的科学论证,一误再误,导致整个武术体系的浅薄化和神秘主义的浮泛。至今为止,这种情况大有积重难返之势。因此,改革现行武术管理体制和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是改变武术现状的最重要的方法,广大武术爱好者,包括对武术深怀感情的回族武术爱好者们都对此深怀企盼。
批评不等于否定。尽管新中国的武术事业道路曲折,问题不少,但毕竟还是取得了很多成绩,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应该说这是广大武术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有回族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们的一份心力。
只需稍加留意就能发现,新中国的武坛上活跃着为数众多的回族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不管在何种境遇之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抱着对武术的一往深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繁荣武术事业尽心尽力,产生了许多感人事迹。他们中间有早在民国年间就已声名卓著的武术大家王子平、马凤图等老前辈,有批对新中国武术有重要影响的武术家,如张文广、张登魁、何福生、马贤达、王菊蓉等。还有一批年辈较高的老武术家和老拳师,如常振芳、吴桐、王效荣、童天祥、杨松山、王少周、李良臣、李赞臣、吴秀峰、穆志杰、吕瑞芳、马振武等。历年的武术竞技观摩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优秀教练,如王新武、马颖达、马振邦、马志斌、马令达、马春喜、蒋鸿雁、张克俭、沙宝焕、吕延芝、丁功和、郭怀风、马林等;还产生了一批优秀运动员如马秀霞、韩明男、马德友、乌树堂、沙孝奎、白燕侠、赵长军、马庆等。
陕西武术队的赵长军,自70年代以来,在历次全国武术比赛和国际邀请赛中接连六次获得全能冠军,还获得其他多项冠亚军荣誉,成为新中国武坛上获得优异成绩最多的和唯一一位“六连冠”运动员。赵长军称得上是当代竞技武术的顶级人物之一,是回族武术运动员中的精英。1996年,这位已经海内外知名的青年武术家,为深入研究传统武术,继承和宏扬中华武术真谛,投拜著名回族武术家马贤达为师,从此潜心研修马氏通备武学。
上面所举述的,只是在全国武术活动中出头露面比较多的人,即使如此,其中也难免多有挂漏。至于活跃在民间的各种拳派的拳师和爱好者,真是不可胜计,绝不是我这篇文字所能一一举述的。总之,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回族群众研练武术的热潮一直保持并不断上升,正因为有一个宽广而坚实的群众基础,所以回族武术家群体的整体水平仍然呈上升趋势,这也表明了回族对自己传统文化的执著和珍重。可惜我们对当代回族武术的整体情况的了解相当浮表,目前还不能作出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估。
中国式摔跤是回族群众所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清至民国以来可谓名家辈出。民国年间,摔跤与武术同属“国术”体系,很多人是两者兼好而有所偏长,回族武术家们更是这样,如王子平、马英图、马裕甫、马文奎、杨法武、常东昇以及张文广、何福生等,莫不如此。解放后,具体说是1953年以后,摔跤成为单列项目,自1956年开始单独举行全国锦标赛,正式与武术分为两途,至少官办的竞技武术与摔跤是南辕北辙,不再有任何关系了。受官办武术的影响,久而久之,民间习武者也渐渐与摔跤拉开距离,只有极少数地方还保持两者相辅相成的古老传统。
五六十年代,摔跤运动曾有过相当好的发展形势,一批回族摔跤家在比赛场上大显身手,其中有我所熟识的宛殿文、沈少三、马金海、李长友等。可惜,“文革”中摔跤是继拳击之后又一个遭到“禁锢”的项目,虽然民间喜好者仍然坚持业余活动,但失去官方支持后只能处在自生自灭状态。改革开放以后,摔跤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在全国性的重大赛事如全运会、大运会、城运会中都未设置摔跤项目,只是在少数民族运动会上一露头角。毫无疑问,摔跤的冷落是体育主管部门的决策失误,是民族体育文化浅薄化的一个显例。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当古老的中国式摔跤在它的故乡备受冷落之时,却受到外国人的青睐,在欧洲、美洲的许多国家和城市,都建立了中国式摔跤协会,在法国出现了一年一度的世界锦标赛。我们要特别指出,中国式摔跤在世界各地的悄然兴起,与流寓台湾的回族武术家、有“跤王”之誉的常东昇的努力分不开。常东昇是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民族体育健将,一位不可多得的摔跤奇材,我将专文介绍这位名闻世界的跤场常胜将军。
引用格式:马明达.试论“回族武术”[J].回族研究,2001,(03):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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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通备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