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山东,男子花220万法拍到价值340万的别墅,刚入住被物业催讨42万物业费,男子:不是我欠的,凭啥让我交!法院判决亮了

文摘   社会   2024-09-24 05:16   河北  
山东一男子花220万法拍到价值340万的别墅,刚住进去没几天,物业就找上门要求交42万元物业费。
男子:不是我欠的,凭啥让我交!男子拒绝后,物业竟然限制男子交水电费和小区门禁,法院判决亮了!
01  案情回顾
山东的顾先生做了很多年建材生意,多年来他和妻子一直带着儿子在门市里住,去年3月趁着生意不忙,就打算买个房。
他们看了很多现房,要么楼层不合心意,要么房型不称心。
一天晚上顾先生刷短视频看到了一个法拍房的信息,一套面积300平的别墅,起拍价180万。
顾先生打听到同小区的别墅市价普遍在340万左右,他一下就来了精神。
虽然看着照片里房子有点旧,但他心想:我就是做建材的,重新装修一下不就行了。
几天后顾先生以220万的价格拍下了这套别墅,接下来就开始装修、买家具,2023年10月,顾先生一家搬进了新房。
没想到刚住进来几天,物业就找上门来,要求顾先生交42万元的物业费。
顾先生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物业重复道:这是前房主从2015年到2023年的物业费,包括9万元的物业费和33万元的滞纳金。
顾先生听后很生气:前房主欠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凭啥让我交?而且法拍前法院也没说这个情况。
物业的态度很强硬:物业费是跟着房子的,现在你接手了,这笔钱就得你来付。
还威胁道:如果不交,我们就限制水电费每次只能交50元,小区门禁每7天就得来物业激活一次
顾先生觉得物业是在刁难他,坚决不肯付钱,没想到物业还真限制了顾先生家的水电费和门禁卡。
严重影响了顾先生一家的正常生活,让他们既生气又无奈,忍无可忍的顾先生天天去物业闹。
没想到物业公司直接把顾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缴纳9万元物业费和33万滞纳金。
02  法律分析
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物业费是什么性质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未使用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
意思就是,物业费其实是随房附带的一种债务,不管是谁住在这个房子里,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就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
但是顾先生是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房产,拍卖公告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欠物业费的情况,这情况就复杂了。
大额物业费欠款属于房产的“基本情况”或“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法院在法拍前应该告知,这属于拍卖上的瑕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
拍卖成交或者变卖之前产生的物业费、供暖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其他协议应当由原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承担的费用,应当从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
前房主欠下的物业费,应该从顾先生支付的拍卖款中支付,不能让顾先生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9万元物业费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不予支持。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物业真厉害,9万变42万,支持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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