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店门上贴招聘信息要被罚?这位店主,你真的错了

百科   2024-09-20 12:21   云南  
夹缝中求生,是普通人的觉悟


内蒙古乌兰浩特,最近一位开母婴店的店主一个人忙不过来,想招工。于是在她自家店铺的玻璃窗上贴了一张A4招工信息。

就这么一张纸,引来城管执法。城管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店主贴招聘信息影响了市容市貌,要被处罚。

这张招工信息必须撤下来,然后再带着身份证去局里认领罚款。如果不去受罚,就要封她的手机号。

看来现在确实先进,已经可以和通信运营商一起执法了,打通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企之间的壁垒,让执法更加高效和精准,遥遥领先。
店主无法理解为什么在自家店铺玻璃上贴招工信息就要被罚,也不理解怎么还能封手机号,于是发视频哭诉。
视频发布后受到广泛关注。
当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很快也发布情况通报:“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当日下午,该局执法人员当面向其详细阐释说明了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来,检验阅读理解能力的时候到了。
我想问问你,看了这个情况通报后,你认为核心在哪?
是不予处罚吗?
是解释不到位、产生误解吗?
是当面向其详细阐释说明了相关规定吗?
是下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柔性执法吗?
是欢迎社会各界对工作监督吗?
都不是。
核心是:造成不良影响。
谁造成的?谁发视频谁造成的。你不发视频,能造成不良影响吗?
所以这里已经对店主定性了。
不要以为不予处罚,还耐心解释,“造成不良影响”就不算什么事,这个认定并不小,不能持无所谓的态度,来看一个刚发生的例子:

这个也是造成不良影响,你还觉得无所谓吗?官方的“造成不良影响”,从来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那么对于曾经造成过不良影响的店主,将来会怎么样呢?嘿嘿。
只要你店还在,只要你还要做这个生意,就要接受管理,就要遵守规定,就要服从执法人员指令和安排,这是必须的。
现在店主不是不理解吗,不是到了现场工作人员解释之后还是不理解吗,以后有的是时间来让你理解。
所以你理解为什么我说店主错了吗?
除非你不开店了,或者以后不在当地生活,那倒是无所谓,发视频哭诉、取得民众的关注和同情,当然能很快解决问题,甚至会得到官方额外关照。
但是这只限于一次性。
后续要是还有类似的事,店主再发视频还有用吗?你猜视频还能发出去吗?就算能发,民众的同情心和注意力还能保持多久?到时候她会怎么样?
网络确实有其力量,但是这个力量没那么随心所欲,而且代价也不小。作为普通人更应该看到其代价,动用这份力量的时候要三思。
所以对于普通人要通过网络曝光一些事情,作为略有网络媒体经验的我在此提几点建议:
曝光的事首先必须是事实而不能是个人主观猜测,不要你认为,大多数时候你没有认为的资格;然后你不靠这个生活,最好是一次性的,不是常住地的事;尽量不要涉及直接能管得到你的执法部门。
能管得到你的人很多,普通人要有在夹缝中求生的觉悟,不然你还能怎样?别说普通人,不少企业家也是如此。当然听不听在你,毕竟你自己对自己负责。
说回这个事件的执法。人家确实有执法有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规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看到没有,张贴宣传品需要批准的。
有依据,你理不理解就是你自己的事。这次没有罚款已经是很照顾了。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小老板招工解决灵活就业者的工作问题,提供服务,创造岗位,还增加纳税,这对当地政府怎么说都是好事呀?但是城管考虑的不是这些,这不在人家责权范围内。
那么这个店主遇到这事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不理解也要理解,要遵守规定,毕竟你要靠这个店吃饭。
其次,要么张贴招工信息之前,先去申请,要么通过网上的方式发布招工信息,线下就不要贴了。
最后,这种小店,尽量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保持一定距离,不要太近也不能太远,处在人家不太看得见、不想管、没兴趣的位置最好。当然如果避不开,也尽量往印象好的方向努力,不要像这个店主一样给人家官员干部添堵、抹黑。他们心情不好,你能好得了?
民不与官斗,这是几千年的生存之道。你不理解,你不服,现实总会让你理解,让你服。早晚都是要服,早点服,少遭罪,不是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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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计划获奖者,全国新写作大赛获奖者,头条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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