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需要派出所同意”与“电动车不能上路”背后的管理逻辑

百科   2024-06-14 18:03   云南  
经济学原理真的硬


有网友向媒体反映,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被告知需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之后媒体联系相关银行,银行方面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相关派出所也表示:“如有大额取款需求是提前向银行报备,派出所只会核实来源不明的款项”。

当然也不止吉林银行,各地都有不同的取款规定

当年存折为主的时代,存折上都会印着这样一段话: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为储户保密”。

这是银行储蓄原则。

但是从老人去存定期被忽悠为保险,到取款需要派出所同意之类的事件来看,只有“存款有息”严格做到。

很多民众对取款需要派出所同意非常不满,这不仅违背银行储蓄原则,而且限制民众合法自由,自己的合法收入支取反而需要审批,需要被管理,需要他人同意,这有权力泛滥的嫌疑。

但银行强调,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这是为你好。

确实现在电诈很多,储户资金安全是个大问题,我也愿意相信这是为储户好,然而……

实施电信诈骗需要个人多个维度的准确信息,这些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现在有各种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但是上午登记结婚下午就婚庆打电话、上午办住院下午就黄牛药贩子打电话、上午拿到营业执照下午办贷款的就打电话……这些都很常见吧?

另外诈骗电话打过来很多是虚拟号码,这些虚拟号码谁给办的?

治理电诈是好事,但是为什么不从源头把控好,严格做到个人信息获取适度且保密、严格控制、监管虚拟号码呢?

为什么不要釜底抽薪,非要扬汤止沸呢?

另外一个事。

某地电动车限行。一个女孩刚找到工作,电动车是母亲借钱买的结果因为限行,电动车要被执法人员扣押,哭喊中这个无助的孩子喊妈妈,哭得撕心裂肺。

电动车为什么要限行呢?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学术研究,电动车速度过快、占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横冲直撞,引发的交通事故很多,尤其是现在外卖平台压榨之下,甚至对驾驶人本身安全隐患都很大,因此必须治理。

这是为你好。

治理电动车交通风险是好事,但是为什么不从源头下手?直接禁止电动车企业生产、销售,或者不准上牌,不就彻底解决问题了吗?这方面不是没有过经验,之前摩托车就是不予上牌,问题就解决了。

为什么不要釜底抽薪,非要扬汤止沸呢?

因为釜底抽薪,伤害到的是“釜”的利益;而扬汤止沸,是“汤”来承担代价。

政府行政,是有成本的,也是要看效率的——这说出来似乎是一句废话,但是往往很多人会忽视这个事实。

比如为了治理电诈,储户取钱需要派出所同意,这实际上是直接管理储户本身,只要截住储户的钱反诈效率就会明显提升,因为钱与电诈是直接因果关系,而且,储户最容易被管理。

但是如果去管理相关机构、企业、组织,让他们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这个成本一方面很大,另一方面因果关系没有管理储户那么直接,同时这些机构、企业、组织也不好管理——又不是你一个部门的你管得着吗?

还是直接管理普通人最简单,个人没有任何谈判和议价的空间,谁都可以管一下。企业是有限责任,你个人对自己是无限责任。

更不要说有些机构、企业、组织还可以通过这些获利,获利可以解决就业,可以创造税收。

于是电动车的问题也就很好理解了,为什么不要釜底抽薪,非要扬汤止沸呢?

因为电动车企业以解决就业,可以创造税收,上牌可以增加非税收入,同时,管理个人、让个人承担代价的成本最低。

一方面管理个人成本低,另一方面不管理企业和相关组织可以得利,成本最低收益最高,换你也会这么做,因为这符合经济学原理。

所以那些骂银行不讲道理、交警无情的人都理解错了,银行柜员和交警也没办法,他们只是在执行上面的规定,规定就是那么硬,就是要直接管理普通人个体,就是要普通人承担责任,你让他们怎么有情?

其实这种“扬汤止沸”的管理模式到处可见,就是把责任推给底层,推给个人。

当然也有表面上收拾企业,但实际上只不过是“扬汤止沸”另一种表现形式——

广州市5家单位,因为在网上公开发布员工招聘信息时,对“女性要求已婚已育”等侵犯妇女就业权利的内容,被广州市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这些企业是不是侵犯妇女就业权利了?是的。

检察院是不是警示或惩戒了违法企业?是的。

但是女性就业情况会得到改善吗?呵呵。

企业不招未婚未育女性的本质,本质上是女性的生育成本完全由企业承担。

本该社会全体共同承担的生育成本,甩给企业承担。企业可是要参与严酷的市场竞争,企业主也会想:又不是生我的孩子,你甩锅给我,我就接着甩,甩到个人,谁要生谁自己承担。

结果就是现在这样,未婚未育女性在求职的时候不可避免遇到生育警惕,形成了看起来好像是男女矛盾,但实质上是阶层矛盾的问题。

看看真实的女性求职者的反应:

把矛盾推给基层,推给个人。

企业受到这样的警示或惩戒,他们会怎么办?他们并不会在以后招聘未婚未育女性,只会表面上删除相关信息,然后在面试或其他阶段拒绝未婚未育女性。

甚至由于应聘女性是不是未婚未育不太方便了解,或者担心直接问会被应聘者举报,干脆直接拒绝女性,在筛选简历或者面试的时候拒掉就行了嘛。

其实要实际解决这个矛盾也不是没有办法,那就是对招聘女职工并且生育的企业进行补贴,女性生育成本不由企业承担,而是由政府承担。企业招聘到的女员工只要生育了,女职工的工资由政府拨付,如果该职工的工作需要其他人承担,其他人因为工作量增加导致的工资增幅由政府承担。

但是很显然,这很难实现,牵涉的部门太多,而且影响政府利益。这些全都丢给企业自己解决。企业又丢给个人来解决。

只不过有时候企业丢得太明显,容易引发舆论和大量群体反弹,相关部门来敲打一下企业而已,本质上是敲打企业不要把自己变成大量民众针对的目标。所以检察院表面上惩罚了这些企业,其实是在帮它们,是通过小惩罚,实质性降低了它们在后续经营中的大众舆论风险。

而且请注意,媒体是把这个事情当政绩来宣传的。

当然,扬汤止沸不仅不解决实质性问题,而且长期实施的话还会掩盖、积累矛盾,将本可以解决的矛盾变为不可调和。

但是请放心,连我这种草民都知道的事,领导干部和各种专家参谋更清楚,并不是他们只知道捡软柿子捏,他们中的很多人也很有担当和抱负。

只不过釜底抽薪,也就是改革,实施起来真的不容易,牵扯的利益太多,正如前面所说——背后是经济学原理在起作用,经济学原理啊,那可是人性,是自然规律在人类和人类社会的表现形式,作用力实在太强悍了。

所以很多时候只能暂时苦一苦百姓,或者相信后人的智慧。

说这么多,最终要说明的只不过是:很多民众以为官方故意跟民众对立,其实并不是。官方本身就是要解决问题的,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只不过受经济学原理约束,解决问题往往会本能地选用“短平快”、“低投入高产出”、“降本增效”的方式,这些方式容易让民众感觉对立而已,实际上并不是对立,大家要理解官方的难处。

那么对于普通人应该如何呢?

通人不要总是默认官方就该全心全意完全服务于自己,有空照照镜子你谁啊?更不应该奢求、祈求、哀求管理者直接、高效解决自己的问题,虽然说政府部门都有“为人民服务”的标语,但管理者不是一个空洞的对象,都是由具体的人构成,作为人,就逃不开人性。

人性的底色是利己,要解决自己的事,就得想办法把自己的事与对方的事绑定到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或者至少会影响到对方利益,那么才有希望解决。

其他更多的就不能展开说了,希望你能领悟到。

-End-



▼欢迎扫码关注▼


青云计划获奖者,全国新写作大赛获奖者,头条专栏作者
分享收藏点赞在看

王的学习笔记
输出型学习倡导、实践者,得到超级用户打造的学习交流平台。降低学习难度,提升学习效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