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农户用自己的皮卡车运输柴油,用于收割机,结果被当地执法部门认定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皮卡车被扣押,罚款3万元。
并且执法部门明确表示:处罚有依据,而且是按照最低标准处罚。
该农户经济困难,家里没钱,是秋收完把稻子卖了1万多,再从亲戚朋友那借了1万多,才凑齐了钱给交了罚款。
我认为执法部门处罚得好。不仅处罚得好,这个事件的宣传也很好——
谁让你农民不懂法?你违法了不该受罚吗?你这一车柴油要是在路上爆炸了怎么办?伤及无辜怎么办?到时候是不是又要找政府?是不是又要怪执法部门为什么不管不作为?
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警示案例,既保证了法律的威严,又从情理角度给予农户最大的恩惠,所以你还不感谢执法人员的宽宏大量和人性化?
当然你要问我农民的农具没有油、耽误了收割怎么办?
我只能说作为农民你还是要紧跟时事,跟上社会发展的脉搏和节奏,不能只会埋头耕地,也要抬头看天,比如——
根据国务院引新华社的报道,安徽早在2021年就实现“省内16个地市设置了237座“三秋”用油保供定点灌桶服务点,采取指定专用保供加油枪、开辟农机加油绿色通道的方式,24小时营业,确保农机随到随加。”
你看看,官方媒体都报道了,活该你农户不看、不知道,你没油用,怪谁?还不是怪你自己不了解政策!
但是关于这个报道我也要提出一点不成熟的建议,这个报道当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我们的旋耕机在地里没有油了,能不能打一桶柴油带走?”在淮南市潘集区潘集村,村民李大姐来到当地的一家保供加油站求助。加油站工作人员二话没说,给李大姐的油桶灌满了柴油,让她赶紧回去不要耽误生产。“这个时候要抢农时,用油保障太及时了。”李大姐说。 https://www.gov.cn/xinwen/2021-11/13/content_5650651.htm
这个描述中明确了“个人在没有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情况,等于是默认这种方式合理,这种宣传可能、或许、大概、似乎、不排除……具有一定误导性。
我猜有些农户其实也不是没了解政策,而是对这个宣传理解出现偏差,误解了宣传,误以为“一桶柴油可以,那用皮卡车拉也可以。”
这是农户认知水平低下、想当然、自以为的表现。
首先,2021年安徽就有237座“三秋”用油保供定点灌桶服务点,这个农户为什么不去?
其次,宣传里面说一桶,没说一桶有多大。人家带一桶,你用皮卡车拉,给你脸了是吧?
再次,宣传里面明确,向保供加油站求助,而本次事件中的农户是不是去了保供加油站?有没有求助?
你看,农户啥也不管,啥也不懂,自顾自地去拉柴油,在沿路制造那么大的安全隐患,你说不罚他罚谁?
要不是考虑到他家庭情况困难,那就会从严、从重、从快地罚!杀一儆百、杀鸡儆猴、以儆效尤了!
现在从轻处罚,以最低标准处罚,你自己说,是不是法外开恩?
罚他,是雷霆;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以最低标准罚他,是雨露。这就叫雷霆雨露俱是天恩。懂了吗?所以你还不谢恩?
当然,我还要批评给农户加油的加油站。
不管你们是不是用油保供定点灌桶服务点,农户这样购油,你们也不监管一下,但凡你们稍微阻止一下,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一下,他也不至于被罚3万多。一个农户被罚3万多,还要借钱,你们这是要他的命啊。
但是这个农户拼了老命还是乖乖交了罚款,他拼尽自己全部力量和家产守法,很多法律工作中你们做得到吗?我被他的质朴和守法感动了,他是为国家奉献和守护法制的普通人,致敬该农户。
所以既然处罚了农户,建议这个加油站也一并要处罚,你凭什么就卖给农户这么多柴油还让他私自拉走?
当然加油站可能对税收(或其他利益关系)有重大贡献,因此适当处罚一下就行了。
这方面各地、各行业是有经验的,比如——
你不要不满,不要觉得不公,这些看似轻罚的单位和个人,是对党和国家及相关领导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家有贡献在先,出了错,被罚了已经是了不起的“交代”了,从你的角度是轻罚,但是在人家的角度完全是重罚,人怎么可能不犯错?你还要咋样?你就不会犯错吗?你就不懂吗?你要学会换位思考!要体谅和理解领导的不易。
当然对于那些没有对……………作出贡献的人,出了问题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惩罚,无知、法盲不是逃避处罚的理由,法治社会必须严格依法行事。
比如——
你看,上面这些被处罚的人是不是与人民日常生活安全和品质息息相关?要是不严格管理,出了问题是不是又要怪监管部门不作为?既然关系人民日常生活安全和品质,就必须严格遵纪守法,不能越雷池半步,不能在灰色地带擦边,一定要让灰色地带的边界,就是红线,就是雷池边界!
这是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权益的重要保障。没有这些保障,社会会乱成什么样?
所以雷霆雨露,俱是天恩。请你们懂得感恩,常怀感恩的心,以正能量回馈社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