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新地中心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持刀刺伤2名日本籍人员。
在嫌疑人伤人过程中,中国人胡友平阻拦了犯罪嫌疑人并被刺伤倒地,涉事日籍成年伤者的儿子得以趁机躲开,但胡友平受伤严重,经送医抢救无效于26日不幸离世。两名日籍人员中,1人在院治疗,无生命危险;另1人当日已出院。
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对胡友平的见义勇为事迹公示,提请追授市民胡友平“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毫无疑问,胡友平不仅非常英勇,而且她的善举不分国界和民族,她的行为制止了犯罪,保护了合法的、无辜的人,她是英雄。
日本驻华大使馆也为她降半旗致哀。
嫌疑犯持刀伤人是严重犯罪。不管伤的是日本人还是哪国人,不管是什么因素,背后有什么仇恨……都不是持刀伤人的理由。
无差别伤人杀人,这不是与军国分子一样了吗?即便是有针对性伤人杀人,谁给的权力?凭什么剥夺他人生命?就因为恨对方的出生地和国籍?
要是这样的话,那么恨只会越来越多,矛盾冲突不断升级,最后导致混乱和残杀。
所以这种行为必须禁止。
这里需要普及一个非常基本、一说就明白但是容易被忽略的概念——
法律规定,普通人没有主动使用暴力的权力,不管什么原因,不论什么情况,都不能主动使用暴力。
暴力机构(比如警察)也是在法律授权下才能主动使用暴力。
普通人只有在他人实施暴力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自身或他人受到进一步伤害,才能在极为苛刻的条件下使用,比如对方持有器械,比如施暴方没有进一步追击就不能再用,否则很可能变成防卫过当。
普通人使用暴力的边界是非常小、非常严苛的,严苛到什么程度呢?
很多警察在实际宣传和执法过程中都不断强调:
“无论动手先后、有理无理,只要动手就会受到相应处罚。” 某派出所民警
也就是说,即便双方都没有持械、事后被证明不是我主动攻击,是对方先攻击我,而且我还占理,但只要我还手,也是互殴,均会被行政拘留。
这是派出所民警掏心窝子的提示。
很多人,包括法律工作者对此持有很大意见——明明占理,而且是被动挨打,还不能还手,那岂不是鼓励大家当缩头乌龟、对蛮横无理的人认怂吗?
这就是普通人使用暴力的严苛边界——
被打、占理,都不是使用暴力的理由,一旦使用就是超出边界,超出了你就是违法。
这本质上是收缴普通人的暴力权,普通人必须将暴力权让渡出来给政府——你的暴力权,必须被严格授权。无授权,不暴力。否则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想象、意愿随意使用暴力,那还了得?都看谁的拳头大,那岂不是是成为动物世界了吗?
关于暴力边界和范围,大概可以用下图来示意:
所以恨日本当然更不是对日本人使用暴力的理由。
其实按照警察宣传的“无论动手先后、有理无理,只要动手就是互殴”,这里面并没有限定国籍。
因此假设有个日本人在中国境内无端先动手殴打你,你也不能还手,你要是还手了,也是互殴。甚至由于对方是日本人,你动手之后造成的问题可能更大,受到的处罚可能更严重。
甚至普通人的暴力,不仅仅被限定在肢体暴力,还包括语言暴力。语言暴力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传播,就是网络暴力。网络暴力,一样也要被严格约束和治理。
当然,语言暴力、网络暴力,主观性更强一些,客观判定标准相对肢体暴力更模糊一点,甚至与言论自由的边界还不是非常清晰,因此很多人会认为使用语言暴力、网络暴力攻击他人、宣扬仇恨没事,至少不会像肢体暴力那样严重。但其实并非如此——
四部委制定、马上要施行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就是针对治理网络暴力而出台的。
其中关于网络暴力内涵有更细致的规定——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看到没有,侮辱谩骂、煽动仇恨也是网络暴力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自己仇恨日本,但是你觉得光是自己内心仇恨不过瘾,必须说出来,而且用激烈的言辞侮辱谩骂才过瘾,甚至其他人不跟着侮辱谩骂日本人,就觉得对方不站自己这边、是站日本那边的,也要“划清界限”,用更激烈的言辞侮辱谩骂这些人才过瘾,这种,也是网络暴力。
当然,虽然《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给出了网络暴力信息内涵,但是由于语言、行为和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有些东西还是存在模糊状态,比如:
有的人祖上是抗日烈士,或者祖上被侵华日军伤害过,对日本就是有祖上传下来的国仇家恨,他们将日本历史上的暴行丑闻,以及现在对中国的恶意和抵触曝光出来,引发民众热议和讨论,其中不少民众表达了对日本的愤怒和不满,算不算煽动仇恨呢?
这我没资格判断,只能由相关部门来裁定了。
安全起见,建议这类人的仇恨限制在自己和家庭小范围——你恨有你的理由和传承,但是扩散开来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的暴力权,必须严格授权。无授权,不暴力。你的恨,自行储存,自行消化。
这种有传承、有理由的“恨日人士”还好说,更麻烦的是很多“莫名恨日”人士。
这种人士祖上跟烈士没啥关系,也没有被日本人欺负过,就只是看了一些煽动对日仇恨的文章、视频,就对日本产生了强烈恨意,将各种不满和不如意全部汇集到了恨日这一个方向,甚至攻击不与之一同恨日的同胞,攻击恨得不够极端的同胞,比如当年砸日系车的U型锁哥——
那些恨日的内容是怎么出来、怎么传播的,你自己想,我就不说了,因为我不知道。
我只想说,作为普通人,你很难把握恨的程度和边界,而且什么算恨,什么算煽动,你说了不算,不小心就越界了,就违法了。所以如果祖上有传承,对日是真的恨,请把恨藏在肚子里,憋着、受着,别说出来,自己储存,自行消化,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祖上没有,是看了什么东西开始恨,请首先提高智商。如果提高了智商还是恨,那就藏在肚子里,憋着、受着,别说出来,自己储存,自行消化,不要传播,更不要煽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恨,也要理性,也要合法合规,不能突破法律法规边界,更不能因为恨就去违法犯罪,懂了吗?
当然,爱也是同理,不要以为爱就没事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旨在倡导合法合规、理性地爱与恨,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表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否则《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可能就会治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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