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婴儿如果在抓周的时候,拿起一本书不放,大家肯定很高兴。喜欢书,好好读书,必定有出息。但任何一种爱好都不能走向极端。爱书到了极端,就会成为书疯子(bibliomaniac),极端的书疯子甚至为了珍本图书冷酷地残害别人的生命。
巴斯贝恩(Nichalas Basbanes)的著作《文雅的疯狂》(A Gentle Madness)描写了各种爱好图书的人士,其中包括一些为了珍贵图书而犯罪的极端雅士。
西班牙的唐·文森特(Don Vincente)曾经在一个修道院里当图书管理员。这个工作使他对图书有了特别的热爱。后来他出来自己开了家书店。为了获得自己喜欢的图书,他在1830年代竟然先后犯了8宗谋杀案,杀死了8个跟他一样痴迷于图书收藏的bibliomaniac。其中最重要的战利品是从一个收藏者那里抢回来了一部被很多人认为是孤本的《巴伦西亚法令集》。
后来他的罪行败露了,被警察抓了起来。在法庭上,法官问他为什么杀了这么多的人却不拿走一分钱,他义正词严地说:“我不是贼!”窃书不算偷啊!”法官问他,残害了这么多的生命,难道不愧疚吗?他说:“每个人早晚都是要死的,但是好书必须要保存好。”按照这个逻辑,谁不把书保管好,那是很危险的啊。这时有人从法国拿来了一本《巴伦西亚法令集》,他当场奔溃,放声大哭:“我的不是孤本啊!”直到处死的那天,他还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喃喃自语,死而有怨。死不足惜,《巴伦西亚法令集》不是孤本才是莫大的耻辱和遗憾。
鼓励孩子多吃苦,当然是好事,但走向极端就会成为受虐狂;要求学生爱惜图书,是在宣传美德,但走过头了就会成为书疯子;终于心中的信条,是良好公民应具备的素质,但极端的忠信可以成为恐怖fe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