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的汉语词意义
文/王若三
提示:“和林格尔”的汉语词意义,就是“和林格尔”作为一个汉语词的所指意义。在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中,把一个词的书写形式和读音称为“能指”;这个词的意思称为“所指”;这个词的意义功能,称为“意指”。因为汉语是象形表义文字,非汉语专有名词音译之后产生的新词,其意指就有了双重性,即除了原来的所指外,音译所达成词的能指,按汉字的理解同时达成了新的所指。这个现象在我自己的学习和阅读经历中未见有人指出过。本文所要讨论的就是蒙古语所指“二十家”音译后达成的“和林格尔”这个词的汉语所指。为阅读方便,在以下具体的讨论中未使用索绪尔语言学中带有哲学意义的概念。
汉语之外专有名词中的人名和地名译成汉语时,除日语是把日语中的汉字拿来直接读成汉语语音外,其它语种基本上都是采用了音译的方法。比如,不管是特朗普,还是川普都是Trump音译,美利坚也是America的音译,就是按照原有的读音,找读音相近的汉字,确定为此非汉语专有名词的汉语对译方法。因为以汉语为母语,又懂非汉语的人很多,而且这些人口音不同,理解有别,同一个非汉语专有名词,音译出来也会千差万别,所以除一些约定俗成的以外,多半以人民文学出版社、外文出版社或新华社等权威机构的出版物为示范或参照。
尽量接近本来的读音是我们一贯追求的,印度这个和我们交往了两千年之久的邻居,我们最初称其为“身毒”或“天竺”,玄奘法师(唐僧)就说“夫天竺之称,异议纠纷,旧云身毒,或曰天竺,今从正音,宜云印度。”(《大唐西域记》)从此我们就叫它“印度”了。
不过,尽管音译要以接近本来读音为基本原则,却也带有翻译者的主观色彩。“身毒”与“天竺”在汉字字义上就有褒贬两种不一样的感觉。同样是在唐代,以色列被我们称为“一赐乐业”,既照顾了本来读音,又显示了大唐居高临下的姿态。近代以来,最早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几个西方大国,我们曾经把它们叫做“红毛国”“狮子国”“花旗国”“罗刹国”等,这些国家虽然当初给国人都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可我们对它们的称呼还算客观中性。“红毛”是人种特征,“狮子”“花旗”是其国旗上的明显标志,“罗刹”是音译。可我们中国人总是宽以待人,甚至以德报怨,在进一步深入打交道之后,就都以美好的汉字来正式音译了他们的国家名称,分别称之为“荷兰”“英吉利”“美利坚”“俄罗斯”,以及“德意志”“意大利”“法兰西”等等。中国人的善良本性由此可见。别的国家就不一定给他们这么好的待遇了,如我们的两个重要邻国日本和越南,前者称美国为“米国”,更接近本来的发音一些,可意义“米”上与“美”就有了明显的差别;后者至今仍然沿用了我们这个曾经的宗主国的旧称,称美国为“花旗国”。
“呼和浩特”是一个与我们所要讨论题目相同的例子。1565年,阿拉坦汗采纳了汉族谋士赵全的建议,并命令赵全为总管修建“大板升城”。1581年,阿拉坦汗的夫人三娘子,在大板升城的基础上,重建新城“库库和屯”,蒙古语本义为“青城”,明廷赐名为“归化”。1937年10月,日伪傀儡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将当时已称为“归绥市”的青城,改名为“厚和浩特市”。光复后,复称“归绥市”。1954年4月25日市政府决定归绥改回到蒙语原名,并由时任副市长的荣祥先生确定汉语音译为“呼和浩特”。荣祥先生是大学问家,国学功底深厚,当初曾被主政绥远省的傅作义先生称为“塞外文豪”。他最终用这几个汉字作为这座城市的汉语音译名称,一定有过认真的考量。我们现在无法听到荣祥先生当初的想法,也没有见到过相关资料。仅直观地审视“呼和浩特”这几个汉字,就觉得民族团结的含义在其中,草原民族浩然之气在其中。
有上面这些话作铺垫,我们来说一说“和林格尔”这个蒙语音译的汉语词意义。为了区别,蒙语语音表示的汉语本来意义,我们把译后产生的汉语名称的汉字意义称为“汉语词意义”。具体地说,“和林格尔”汉语词意义不是指蒙语的意思“二十家”,而是指“和林格尔”四个字构成的汉语词的意义。
“二十家”据说是万里茶道上的一个驿站,遗憾没有文献记载,这只是一个猜测,“二十家”至少在我所知的本地汉族人士中没有这样叫的,而是一律叫做“二家子”。早年常听人说“上(去)二家子”或“二家子如何如何” ……之类。然而,根据官方和专业人士的解释,“和林格尔”确定是汉语“二十家”的蒙语叫法再转成汉语音译的。
那么,当初为什么要确定用“和林格尔”这几个汉字作为音译标准的?而没有用“河凌割耳”?从汉语词的角度讲,“和林格尔”这个名称有什么意义?就是说它包含了哪些意思?我们断定当初决定采用这几个字作为蒙语音译名称的先辈,也一定在他们所掌握的丰富的国学基础上,有过认真的思考和研究。
在我们浅薄的文字基础和有限认知范围的情况下,先试着逐字分析一下“和”“林”“格”“尔”这几个字本身的意思。
“和”字,始见于战国金文,原指声音相应和;后由本义“和谐”引申到“平和、温和、柔和”这层意思。如:“和,相应也。”(许慎《说文解字》“和,谐也。”(《广雅》)“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罕》)
作动词用的时候,有“调和”“和解”一类意思。如:“与楚以和。“(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用“和“字组词,常见的有:和蔼、和畅、和风、和好、和缓、和解、和美、和睦、和平、和气、和洽、和善、和顺、和谐、和煦、和风细雨、和颜悦色、和衷共济等等。不论是词本身或所指的意义上,这些词都能给人以美感。因此“和”不仅是中国人追求的一种理想人际关系与社会状态,还是一个重要的美学概念。
早在西周末期,思想家史伯就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国语·郑语》) “和实生物”的命题,为“和”的最高审美意义提出了哲学依据。孔子说:“《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孔安国注:“乐不至淫,哀不全伤,言其和也。”这说明孔子已为诗歌之“和”定下了基调,认为“和”是诗的最高境界。作为审美标准, “和”也是艺术的适宜度量。
“和”作为审美境界和社会理想追求发展到当代,被费孝通先生总结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不同文明共同相处的准则,可以说这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论基础。
“林”字,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是“树木”,《说文解字》解释为平地上有丛聚的树木,由两个木字会意。后引申为人或事物会聚、汇集处,又以“汇聚”之义延伸为众多的样子。如“在行将来临的新纪元里,国人将以更加伟岸的身姿,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人民日报》)
“格”字,本义指树木的长枝条。《说文解字》:“格,木长貌。”徐锴进一步解释:“亦谓树高长枝为格。”如:“夭娇枝格,偃蹇杪颠。”(司马相如《上林赋》)“草树混淆,枝格相交。”(庾信《小园赋》)
引伸为法式、标准、规格的意思。如:“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礼记•缁衣》)“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龚自珍《己亥杂诗》)
用“格”字组成的词,有:格范、格尺、格令、格法、格样、格制、格例及品格、格调、人格等,其义涵都有规范、典范之意。
因此,作动词用的时候,就有“纠正、匡正”之义。如:“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
“格”又有“推究、探求”的意思。如:“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礼记•大学》)
“格”作为形容词用的时候,表示“圣的”“吉祥”“正确”等意义。如:格人,即至道之人、有识之士;格王即圣王。格命,即好命、福命;格言,即至理名言;格训,即正确而适当的训示。
“尔”字,常表示“你的”意思。如:“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诗经•卫风•氓》)又“尔,丽尔,犹靡丽也。”(许慎《说文解字》)引伸为华盛的样子。“彼尔维何?维常之华。”(《诗·小雅》)毛传:“尔,华盛貌。”
通过以上简要的分析,我们大致了解了“和”“林”“格”“尔”这四个汉字的意思,由它们连起来构成的“和林格尔”一词的汉语意义就大致可以描述出来。
首先是自然环境意义。“林”“格”“尔”的汉字本义就是森林繁密茂盛,前面加上一个“和”子,“和林格尔”,就是与人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系统,用眼下的话说,就是环境友好型的文明生存状态。
其次是社会环境意义。“和”“格”“你”三字相连,意思是用和谐共处、美美与共的社会准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加上一个“林”字,更使得人们的这种行为带有了团结、凝聚的含义。
有必要指出的是,“格尔”两字连用,最早可追述到《尚书•汤誓》里的“格尔众庶”一语,可见其人文底蕴厚重之至。同时“格尔”一词音律优美,朗朗上口,读起来特别顺畅。
总之,“和林格尔”这个由蒙古语音译的汉语词,不论是形式构成,还是汉意所指,其美妙、奇妙、巧妙都令人叫绝,它显示了国人音译非汉语专有名词时总是赋予美好寓意的传统。作为一个和林格尔人,我们不仅应了解这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还应为此而感到自豪!(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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