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客户治理与企业绿色创新——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研究

2024-07-27 21:17   山东  


作者简介

作者:

王勇1郭佳1,王凤龙2

作者单位: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580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展计划部,北京 100728

作者简介:

王勇(1979—),男,安徽滁州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与公司理财。


论文相关信息

中图分类号:

F273.1;X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24)02-0098-12

DOI:

10.13216/j.cnki.upcjess.2024.02.0012


摘要


以2012—2021年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理论分析与实证考察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以及关系客户对此的治理效应。研究结果表明,控股股东私利行为显著降低了企业绿色创新水平,而客户的治理能力能有效弱化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负面影响,揭示了客户治理效应的存在。基于影响机理的进一步分析发现,客户对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的治理效应在低现金持有水平、过度投资企业中表现得更为显著。基于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分析显示,在影响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的过程中,客户治理与产品市场竞争治理、机构投资者持股治理之间存在显著的替代关系。对此,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与监督机制,加强客户资源管理。


关键词


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客户治理;企业绿色创新;外部治理机制


引言

党的二十大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突出了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健康低碳发展的迫切需求。绿色创新是连接经济与环境的关键因素[1],是可持续发展与健康低碳发展的关键手段。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责任主体,其绿色创新是推进降碳扩绿的核心方式之一。企业绿色创新不仅是企业对国家号召的积极响应,也有助于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树立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最终促进企业更为持久稳定发展。为此,企业绿色创新动因及其影响因素一直以来备受学者们关注。现有研究分别从外部环境[2-4]、企业层面[5-7]以及管理者个体层面[8-9]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利用中国上市公司丰富的经验数据进行了验证。

有别于一般创新活动,绿色创新因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而具有“双重”属性特征,加之绿色创新往往复杂且成本高昂[3],因此绿色创新的开展不仅需要企业持续的资源保障,还需要企业高层决策者的有力支持。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一股独大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一股一票”和“简单多数”的股权强势原则下,控股股东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与经营决策权,其中就包括资源配置权。[10]因此,企业绿色创新行为必然会受到控股股东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也应将控股股东考虑在内。现有研究表明,在中国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普遍存在着私利行为,即通过侵占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方式满足个人收益最大化[11-12],并从盈余管理[13]、资金侵占[14]、融资约束[15]等角度证实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的存在性及其影响的广泛性,但鲜有涉及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为此,本文的研究便具化为控股股东私利行为是否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少数核心客户,在新兴转型经济背景下,公司更倾向于与核心客户建立且保持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16]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不断提高,客户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的渠道之一[17],市场竞争也演化为企业所在供应链间的竞争,因此,关系客户作为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同样具有动力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中,发挥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监督治理作用[18-19]。承继上述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如果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影响企业的绿色创新,那么关系客户的存在对此是否具有积极的干预与治理效应?该问题的解答不仅有助于丰富客户治理作为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的经验研究,也对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不利影响、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上,本文以2012—2021年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理论分析与实证考察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以及关系客户对二者关系的治理效应。基于现有研究成果,本文贡献主要表现在:其一,将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拓展至控股股东视角;其二,将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的经济后果拓展至企业绿色创新领域,进一步丰富了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的经济后果研究;其三,分析客户治理对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的干预作用,有利于深入理解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情景与机制,并揭示了在该过程中,客户治理与产品市场竞争、机构投资者持股这两大外部治理机制间的替代效应,进一步丰富了客户治理效应存在的经验证据。

文献回顾与假说提出

(一)文献回顾

1.企业绿色创新影响因素

绿色创新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与低碳发展的关键途径,其对于企业而言具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重属性[20],一直以来备受学者们的关注。现有文献从外部政策制度、企业组织以及管理者个体3个层面,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

第一,外部政策制度层面。当前,我国推行环境规制、政府补助、绿色金融等一系列政策,是为了自外部推进企业绿色创新实践。自波特提出强制性环境法规能激发企业绿色创新后[21],后续研究进一步证实环境规制的提高确实能够从增加企业绿色技术研发支出[2]、提高管理者环保意识[8] 等方面提升企业绿色创新水平。政府补贴作为一种财税政策,能够缓解企业面临的创新融资约束,有利于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20,22]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则有助于引导企业金融资源的配置,减少对重污染企业的资金供给,倒逼企业参与到绿色创新中。[4,23]

第二,企业组织层面。部分学者从企业自身特征角度出发,研究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朱红军等[5]研究发现,盈余管理不仅降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造成管理者对企业资源的错配,还会加剧企业的非效率投资,从而影响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王锋正等[6]从企业内部治理视角研究发现,绿色创新的有效性受企业内部治理环境的影响,内部治理机制越完善,绿色创新战略的推行越有效。叶翠红[24]从融资约束角度进行研究,发现绿色创新的特殊性使其比一般创新活动所面临的融资环境更加严峻,而通过股权再融资等方法可以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第三,管理者个体层面。徐建中等[8]等研究发现,拥有环保意识的高管出于道德动机和逐利追求,会促进企业在绿色创新方面的实践,高管团队在环境保护上分配的注意力越多,越有利于企业实施绿色创新战略,表现为企业绿色专利数量的增加。刘钻扩等[9]研究发现,高管从军经历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积极影响,具有从军经历的高管能够弥补地方环境监督的不足,积极承担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绿色创新。

2.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经济后果

相较于中小股东,控股股东掌握着企业绝对控制权,也承担了更多的风险和监督成本。当控股股东无法从股权收益中获得相应补偿时,控制权私利就成为补偿控股股东的渠道。[11]所谓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即控股股东凭借其控制权优势和信息优势对企业实施的“掏空行为”,主要表现为资金侵占[14]、非效率投资活动[25]等。鉴于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普遍存在性,其引发的经济后果一直备受学者们的关注。俞红海等[10]、王百强等[26]从公司价值的视角研究发现,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会增加企业经营不确定性,提高企业违约风险,损害企业价值。孙光国等[13]从盈余管理的视角研究发现,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会引起企业经营绩效下滑,导致大股东与管理层合谋进行盈余管理。贾巧玉等[27]则进一步证明了企业采取盈余管理方式提升业绩的目的是为了迎合大股东的“掏空动机”。张亚洲[15]从融资约束的视角研究发现,控股股东掌握控制权会使企业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债权人无法获得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进而减少债权人对企业的信贷资金配给,加重企业融资摩擦。

3.客户治理效应

客户,尤其是核心客户,不仅掌握着市场需求动态,还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具有参与企业治理的能力与动力。王雄元等[28]从外部审计的角度研究发现,大客户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治理效应,有助于降低企业审计风险与审计工作量,从而减少企业审计费用。杨风[29]研究发现,客户为了提高未来盈利预期而参与公司治理的行为能够缓解企业的代理冲突问题,迫使高管重点关注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约束高管自利行为。贾军等[17]和张可云等[19]基于企业内部治理视角研究发现,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行为难以有效规范时,客户可以通过对企业管理层、董事会等实施控制,或对企业施加非正式约束来发挥其治理效应。当客户与企业之间拥有更稳定和可靠的关系时,双方更愿意进行高频率、深度的信息交流,有助于拓宽企业的知识广度,从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30]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因素,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外部政策制度、企业组织和管理者个体3个层面,而控股股东作为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拥有者与核心经营决策者,将其作为影响因素的研究却较少。对于客户治理效应的研究,现有文献已证实了客户治理效应的存在性及其具体表现,但尚未涉及其在企业绿色创新过程中的治理效应。鉴于此,本文将研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同时考虑客户治理的调节作用,以进一步扩展和丰富中国企业绿色创新及客户治理的研究。

(二)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1.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企业绿色创新

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不仅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能力与动力,而且可能通过影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间接影响企业绿色创新。

直接影响方面,控股股东资金侵占与非效率投资等私利行为会直接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能力。一方面,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侵占企业资金,导致企业无法通过自有资金为其绿色创新提供内部财务支持;另一方面,以固定资产为代表的控制型资产同样是控股股东获取控制权私利的来源与基础,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越严重的企业,越可能对固定资产等控制型资源进行过度投资,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进而弱化企业利用内源资金为企业绿色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14]另外,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越严重,其绿色创新投资的动机往往越弱。原因在于,绿色创新投资投入高且周期长,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难以通过其投资实现控制权私利,而且控制型资源的过度投资形成了对企业绿色创新投资的挤占。

间接影响方面,控股股东为了掩盖其私利行为,往往进行盈余操作,恶化企业信息质量,增加企业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加剧企业面临的外部融资摩擦,进而弱化其利用外部资金为企业绿色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27]综上,提出本文第一个假设。

假设1:控股股东私利行为抑制企业绿色创新,表现为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2.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客户治理与企业绿色创新

核心客户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造成许多不利影响,会影响到核心客户的利益,因此核心客户具有动机与能力来规范和治理控股股东的私利行为。一方面,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导致企业经营不善,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企业可能会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来节约成本[31],产品质量的降低会影响核心客户的利益,因此核心客户有动机监督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合作关系,核心客户对企业进行了较多的关系专有资产投资[32],一旦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客户的关系专有资产投资就会面临重大价值贬损,给核心客户的经营业绩与价值带来负面影响,为保证自身价值不受损害,核心客户同样具有动机对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进行监督。

核心客户与企业存在较为频繁的交易行为,客户通过日常交易活动获取企业更多经营信息,同时自身的买方身份使其具有一定治理能力,从而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Itzkowitz[33]研究发现,核心客户的治理作用有助于抑制企业代理问题,降低企业内外部融资成本的差异,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因此,核心客户治理能力越强,越有助于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强化企业通过内外部融资为企业绿色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鉴于此,提出本文第二个假设。

假设2:企业客户治理能力越强,则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负向影响越弱。

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本研究以2012—2021年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库,绿色创新的数据来源于CNRDS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借鉴现有通用的做法,绿色创新数据与财务数据进行如下处理:(1)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2)剔除绿色专利与财务数据缺失样本;(3)对连续性变量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以剔除极端值的影响。按照上述处理方法,本研究最终得到有效样本12387个,其行业年度分布如表1所示。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

本文选取企业绿色创新(Greenit/Dgreeni,t)作为被解释变量。借鉴齐绍洲等[34]的研究设计,使用ln(1+企业绿色专利获得量)加以计量。同时,采用哑变量计量企业绿色创新行为,当企业绿色专利获得量大于0时赋值为1,表明企业进行了绿色创新,否则赋值为0,表明企业未进行绿色创新。

2.解释变量

本文选取控股股东私利行为(PBi,t-1)作为解释变量。借鉴梁上坤等[35]、王亮亮[36]的研究设计,以其他应收款净额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衡量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该指标反映了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程度,其值越大,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越严重。

3.调节变量

借鉴罗栋梁等[37]、程新生等[38]的研究设计,以客户集中度来衡量客户治理能力(Sumcus1i,t-1/Sumcus5i,t-1)。其中,Sumcus1i,t-1为企业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总销售额的比率;Sumcus5i,t-1为企业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总销售额的比率。该指标越大,则客户议价能力越强,客户凭借其议价能力对企业发挥治理效应的能力越强。

4.控制变量

为控制企业财务基本面因素与治理特征因素,借鉴齐绍洲等[34]、黄泽悦等[39]的研究设计,在检验模型中加入企业规模(Sizei,t-1)、资产负债率(Levi,t-1)、总资产净利润率(Roai,t-1)、托宾Q值(Tobinqi,t-1)、速动比率(Quickri,t-1)、营业利润率(Profiti,t-1)、现金周转率(Cashflowi,t-1)、管理者代理成本(Agenti,t-1)、高管薪酬(Mancompi,t-1)作为控制变量。相关变量定义及计量如表2所示。

(三)模型设定

基于上述变量定义,设计模型(1)进行假设1的检验。为了缓解内生性问题,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均采用滞后一期的数据。

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3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被解释变量Greeni,t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3.332,Dgreeni,t的均值为0.316,表明有接近31.6%的企业存在绿色创新行为,上市公司绿色创新的积极性及其产出规模还有待提高。解释变量PBi,t-1的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130,中位数为0.007,呈右偏分布。总体来看,企业绿色创新行为及控股股东私利行为数值分布较为分散,差异较为明显。

(二)相关性分析

模型变量相关系数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PBi,t-1与Greeni,t/Dgreeni,t两个变量的相关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企业绿色创新存在负相关关系,初步与假设1保持一致。分析结果还显示,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间相关系数相对较小,表明模型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相对较轻。

(三)多元回归分析

1.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企业绿色创新

表5为假设1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列(1)列示了以Greeni,t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PBi,t-1的回归系数为-0.851,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支持假设1。列(2)列示了以Dgreeni,t为被解释变量、采用Probit模型的多元回归检验结果,PBi,t-1的回归系数为-2.139,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负,继续支持假设1,表明控股股东私利行为抑制了企业绿色创新水平。

2.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客户治理与企业绿色创新

表6为假设2的多元回归结果。Panel A列示了以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企业年度总销售额的比率作为客户治理替代变量的多元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无论是以Greeni,t还是Dgreeni,t作为被解释变量,PBi,t-1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同时PBi,t-1×Sumcus1i,t-1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随着客户治理能力的增强,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会弱化,进而支持假设2。Panel B列示了以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企业年度总销售额比率作为客户治理替代变量的多元回归结果,PBi,t-1回归系数依然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同时PBi,t-1 ×Sumcus5i,t-1回归系数至少在5%水平下显著为正,继续支持假设2。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多元回归检验还显示,客户治理变量Sumcus1i,t-1与Sumcus5i,t-1的回归系数存在负值现象,但统计上基本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企业核心客户治理对企业经营行为影响的复杂性。一方面,客户治理能力越强,越会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包括企业控股股东的私利行为,以确保自身利益有所保障;另一方面,客户治理能力越强,意味着客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客户可能要求企业提供更大规模的商业信用,更加严苛的交易条件,进而挤占企业财务资源,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40],而这也会弱化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的能力。综上,客户治理有助于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进而弱化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不利影响。

(四)内生性检验

为防止内生问题对上述结论产生影响,本文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其一,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内生性检验。以同年度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均值(PBMi,t-1)与同年度同地区其他公司的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均值(PBPi,t-1)作为企业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变量的工具变量[41],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结果显示,1ststage中的PBMi,t-1和PBPi,t-1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证实了工具变量选取的合理性;而2ndstage中,无论是以Greeni,t还是以Dgreeni,t作为被解释变量,PBi,t-1回归系数依然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继续支持假设1。

其二,采用滞后两期的控股股东私利行为PBi,t-2作为解释变量重新进行假设1的检验,结果如表8所示。模型中控股股东私利行为PBi,t-2的回归系数至少在5%水平下显著为负,继续支持假设1。

综上所述,在控制内生性后,实证结果依然支持假设1,表明了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会抑制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开展。

进一步分析

(一)影响机理分析

1.融资约束机理分析

前文研究表明,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不利于企业绿色创新,其潜在影响机理之一是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会占用企业内部资金并加剧企业外部融资约束,而核心客户的存在能有效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进而弱化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不利影响。Brown等[42]研究指出,包括绿色创新在内的企业创新活动,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企业现金储备则是企业持续稳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有力保障。如果核心客户能够有效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减轻该行为引发的融资约束,进而弱化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不利影响,则可预期该治理效应在现金持有水平低的企业中表现更为显著。相较而言,在现金持有水平较高的企业中,企业依然可以动用现金储备继续为其绿色创新提供资金支持,这使得客户治理效应的发挥空间相对有限。为此,基于企业现金持有占比指标,依据中位数将样本划分为高现金持有子样本(H-cash)与低现金持有子样本(L-cash)进行分组回归检验,结果如表9所示。Panel A列示了以Sumcus1i,t-1作为客户治理替代变量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无论是以Greeni,t还是以Dgreeni,t为被解释变量,L-cash组的PBi,t-1×Sumcus1i,t-1回归系数至少在5%水平下显著为正,而H-cash组中PBi,t-1×Sumcus1i,t-1回归系数不显著,与预期保持一致,表明当企业现金持有水平相对较低时,客户治理通过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弱化其对企业绿色创新不利影响的作用更为显著。Panel B列示了以Sumcus5i,t-1作为客户治理替代变量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L-cash组的PBi,t-1×Sumcus5i,t-1回归系数依然显著,回归结果保持完全一致。

2.非效率投资分析

郝颖等[43]研究指出,与包括绿色创新投资在内的创新投资相比,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这些控制型资源进行投资更有利于控股股东私利的获取。因此,控股股东很可能通过对控制型资源进行过度投资来攫取私利,进而导致企业绿色创新缺乏资金支持。如果核心客户能够有效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减轻其行为引发的控制型资源过度投资,进而减少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则可预期,上述客户治理效应在过度投资企业中具有更大的作用空间,客户治理对控股股东私利负向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弱化效应在过度投资组表现得更为显著。为此,本文借鉴Richardson模型[44],将样本划分为过度投资子样本(O-inv)与投资不足子样本(U-inv)进行分组回归检验,结果如表10所示。

Panel A列示了以Sumcus1i,t-1作为客户治理替代变量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无论是以Greeni,t 还是以Dgreeni,t为被解释变量,O-inv组的PBi,t-1×Sumcus1i,t-1 回归系数数值及其显著性均高于U-inv组。Panel B列示了以Sumcus5i,t-1作为客户治理替代变量的回归结果,结果同样显示Oinv组的PBi,t-1×Sumcus5i,t-1回归系数数值及其显著性均高于U-inv组。回归结果保持一致,表明在过度投资较为严重的企业中,客户治理对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负向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弱化作用更为显著。

(二)基于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分析

1.基于产品市场竞争的外部治理机制的分析

上述研究表明,客户作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具有重要的治理效应。已有研究也表明,产品市场竞争同样是企业的一种外部治理机制,并且与公司其他治理机制间存在着一定的替代效应。[45]鉴于此,本文认为,产品市场竞争与客户治理同作为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在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负向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中具有相互替代性,即相较于处于高产品市场竞争的企业,客户治理对处于低产品市场竞争企业的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的治理效应更为显著。基于行业竞争赫芬达尔系数,依据均值将样本划分为高产品市场竞争子样本(H-con)与低产品市场竞争子样本(L-con),进行分组回归检验。由表11可知,无论是以Sumcus1i,t-1(见Panel A所示)还是以Sumcus5i,t-1(见Panel B所示)作为客户治理的替代变量,客户治理对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企业绿色创新负向关系的弱化效应均在L-con组中表现得更为显著,与预期保持一致,进而证实在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负向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中,产品市场竞争与客户治理这两大外部治理机制间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

2.基于机构投资者持股的外部治理机制的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发展,机构投资者也成为公司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机构投资者为了保证自身投资收益,有动机与能力监督控股股东私利行为。马庆魁等[46]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缓解控股股东代理问题。由此可以预期:在弱化控股股东与企业绿色创新负向关系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客户治理同作为企业外部治理机制,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替代关系,即相较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企业,客户治理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低的企业的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绿色创新负向关系的弱化效应更显著。为此,基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指标,依据均值将样本划分为高机构投资者持股子样本(H-ins)与低机构投资者持股子样本(L-ins)进行分组回归检验,结果如表12所示。无论是以Sumcus1i,t-1(见Panel A所示)还是以Sumcus5i,t-1(见Panel B所示)作为客户治理的替代变量,客户治理对企业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与绿色创新负向关系的弱化效应在L-ins组中更为显著,而H-ins组中交乘项回归系数不显著,与预期保持一致,进而证实,在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负向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客户治理这两大外部治理机制间同样存在一定的替代效应。

结论与启示

绿色创新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对其影响因素的研究一直是热点。本文以2012—2021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视角,探讨了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绿色创新的影响以及客户治理在其中的干预作用,得出如下结论。其一,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客户治理则会弱化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对企业绿色创新的负面影响。其二,客户治理能弱化控股股东私利行为引发的融资约束和过度投资行为,进而弱化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不利影响,客户治理效应在现金持有水平较低企业与过度投资企业中更为显著。其三,客户治理与产品市场竞争治理、机构投资者持股治理之间呈现显著的替代关系,即客户治理效应在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企业中表现得相对较弱。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得到两点启示。其一,控股股东私利行为不利于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开展,而控股股东之所以能够实现私利获取,很大程度上是内部治理和外部环境存在缺陷所致。为此,企业应当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治理与监督机制,完善资金监管和项目投资决策相关规定,以压缩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优势和信息优势进行私利获取的空间,为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其二,客户治理可以发挥监督制约控股股东的作用。因此,企业应当积极进行客户资源管理,与客户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客户的独立性和外部性弥补企业内部治理的缺陷。值得注意的是,客户治理效应的存在意味着客户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这使得客户在抑制控股股东私利行为的同时,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对于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或者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需要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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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原文,也可点击推文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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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责编 | 曲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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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姜洪明

审  核 | 王旱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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