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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晚,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师尹洪波在微博实名发布视频,反映北外个别领导和教师,存在严重学术不端问题。1月7日北外发布一篇《严正声明》。从逻辑上讲,声明是否“严正”,只需要指出尹洪波所说得问题均为不实,对他的造谣抹黑表达愤慨,学校将保留追究的权利,这就行了。如果不想透露过多信息,三言两语,也跑不出这个框架。学校关注到尹洪波在微博实名发布视频,其反映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为以正视听,现将相关情况予以澄清。
然而接下来的“澄清”,没有一件事澄清的是尹洪波反映的问题:1、尹洪波,男,1974年9月生,2008年7月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工作。披露他的出生年月等信息,意义何在?这又不是通报处理决定,或者是他要晋升,向社会各界公开他的简历。2、声明说,尹洪波申报正高级职称,因不符合条件未能如愿,遂心生怨恨,到东校区行政楼寻衅滋事。这个认定是如何作出的?是否构成寻衅滋事,恐怕得是执法机关才能认定吧?学校有这个资格吗?3、此后声明详细列举了尹洪波的劣迹,比如偷偷散发冒用某女教师名义撰写的包含低俗两性关系内容的文稿;跟踪女教师,令该女教师十分惊恐并报警;利用微信群等平台大肆散播虚假信息,恶意诋毁、嘲讽污蔑相关教师学术成果,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学校声誉。总之,“尹洪波长期对参与其职称评审工作的专家、工作人员及晋升职称的同事进行恶毒诬告、谩骂、威胁。”按照这些情节,学校完全可以早就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置,而针对这次尹洪波的微博视频,仍然只是说:学校将持续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筑牢师德师风防线,坚决抵制诬告陷害、恶意诋毁、造谣污蔑等不法行为。
已经到了诬告陷害等不发行为的程度,却仍然是“严正声明”?第一,尹洪波的那些“劣迹”,不管是否真实,和他反映的问题都没有关系。他真的有那些劣迹,也不能证明尹洪波反映的问题不实。古代把这叫作“王顾左右而言他”:你说我学术不端,我说你人品低劣的感觉。第二,尹老师最新的微信文章,贴出了从前的截图,内容是因为向上级反映学术不端,而受到从降级到解聘,种种不公正对待。对反映的个人问题,由学校来“严正声明”是否合适?古代是这样的,宰相受到指控,也得等待调查结果,总不能用中书门下名义发文。这让人想起唐山马树山案来,他一直写信状告迁西县书记李贵富,然后被县公安局抓起来了,最终查明,他反映的问题不实,但此瓜后来却结了另外的果。第二回合,尹洪波就《严正声明》回应,但遭遇了投诉导致反复删帖。删帖的触发原理在哪里,我至今搞不懂,反正遇到删帖,查看原因,出来的就是互联网管理规定等等制度。遇到投诉就删帖?似乎逻辑上也很不通,投诉多未必就是原帖违规、言论不当。比如此事,北外的《严正声明》一直存在,但是尹洪波的回应被删,这就于理不通,至少双方说话,不在一个层面上的感觉。这就难怪当事人说:尹老师没有去您北外官方公众号投诉删帖。您们确一直投诉尹老师对您严正声明的回应发声的证据。试问这样公平吗?讲理吗?文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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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怎么说如今的大学,最缺的是逻辑课,从双方开撕,到第二个回合,到处是逻辑漏洞,以致问题原委谁都不知道。尹洪波向上级机关提交了对《严正声明》的回应,事件调查没啥好议论的,网上议论,只能根据双方的“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