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有商户称,春节期间古城内下通知,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要求商户开屋内屋外所有灯,无论有没有市民、游客,必须24小时亮灯。
发视频的商户称,自己半夜11点被打电话叫去开灯,拒绝后,执法人员破门而入进去开灯,并且加装了新锁。
商户现在无法正常营业。而物业工作人员说,这是全市统一的,为了给游客更好的体验,目前商户配合率达到97%。
不知道这数字里是否包括撬门开灯在内。
我猜物业对97%的数字相当得意,可是我觉得还是有点遗憾,没到100%,我看甚至可以达到120%,因为有商户“主动”加灯,只要需要,这个可以有。
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有个叫田登的地方官,要求百姓避讳他的名字,谁犯了忌讳,他就大怒,吏卒甚至因此挨板子。正月十五放花灯,吏卒写告示,犯难了,最后是这样写的:“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日”。
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由来。
陆游把这件事记下来,可见他对此也是生气,觉得这田登真不是个“省油灯”。
田登不是不许百姓“点灯”,他是不让说“灯”。宋代上元节点灯,那可是中国历史上相当繁盛的存在。辛弃疾那首著名的《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宝马雕车香满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说的就是上元节的花灯。
闹花灯是庆祝佳节,与民同乐,老百姓纵情狂欢,唐人可享受不到这种乐趣,可见有它的进步意义。
可是凡事不能变味,就像那白米饭,放馊了就变味了,不好吃了。
各地方官开始憋着劲准备上元节赏花灯,那场面那是真大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都想展示当地的繁华,显示自己的政绩。
蔡襄,北宋大官,著名书法家,在福州时,命令百姓在上元夜,每家要点灯七盏,少了不行。
蔡京,在没有发迹时是个小地方官,上元节时,正好下雨了,连下三天,正月十七才停了,上元节已经过去了,虽然各家都有花灯,但是没有闹花灯的过程,蔡京觉得太扫兴,不过瘾。于是他要求再张灯两夜,可是手下报告,油尽灯枯,没油了。蔡京竟然动用官府仓库里的储备油,拿出来点了花灯。他因此被转运使弹劾。
宋代城市放灯,一片升平气象,当过分强调上元张灯,必然使市民叫苦不迭,加重百姓负担,这就损害了上元灯节的意义。
大同古城我去过多次,挺好看,虽然它是个“新古城”。点灯这事,过年了,可以理解,不过古城那高高的城楼,那巍峨的城墙,那些公共设施,搞个灯光秀也就行了,商户不点灯违了哪门子规定吗?怎么还24小时点灯,大白天的点灯,这是抽的哪门子风?
而且一直要到正月十五,北宋的上元节也只是三天。
如果为了旅游体验,那电费好像不应该由商户出,该谁出我不知道,爱谁出谁出。蔡京为了自己过瘾,那灯油可是府库里的呢。
我不认为少了商户的灯,游客的旅游体验就会变差;同样,100%的亮灯率,也不会增加多少观感。
全市统一规定?但愿是有人信口胡嘞吧?
还有,撬了人家的锁又换上新的,这是什么奇葩操作?这种溜门撬锁的行径,怎么感觉是鼓上蚤时迁干的事?别忘了,鼓上蚤们可是闹过东京元宵灯会的。
灯光秀是个形式,大同这个形式不咋样,这“形式”后面加个“主义”,大家觉得贴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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