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介绍IIT研究和真实世界研究,就会想到在行业招聘上有不同的项目经验鄙视链,也许可以令人深思的是做IIT(Investigator Initiated Trial)和真实性研究(Real-World Study, RWS)的真的显得低人一等,还是反过来思考做习惯了大肿瘤的面对IIT和真实性研究就能得心应手?
IIT研究(Investigator Initiated Trial),即研究者发起的研究或试验,是一种由医疗机构的研究者自主发起、不以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注册为目的的临床研究。这种研究形式在医药界广泛存在,其目的在于扩展和优化现有疗法,如上市药物新适应证发现、比较多种临床治疗手段的优劣以及罕见病治疗等。(同时在细胞治疗技术领域,IIT研究尤其重要。细胞治疗技术的基础是“活细胞”,而“活细胞”在人体内的免疫反应和细胞增殖归巢等生理过程难以在动物模型中完全模拟。因此,IIT研究对于验证靶点和疗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优化生产参数和工艺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IIT研究与药物注册临床试验(IND)目的有明显区别,更多是以循证医学证据的丰富和注册临床试验的重要补充为目标。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联系删除
一.类型
从科研角度看研究者发起研究种类会有(我们临床主要看2.0科研临床试验(Clinical Trials)):
1.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满足特定需求而进行的。常常关注于开发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并将它们应用于实际情境中的应用研究(Applied Research)
2.用于评估新药、新疗法或新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走科教科遵循严格的伦理准则,以确保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的正规科研临床试验(Clinical Trials)而在这些里面又可分类为其下(包括不仅限于):
2.1. 按研究设计类型划分:
2.1.1. 干预性研究(Interventional study,IS)(干预措施含药品、临床诊疗操作等) 随机对照研究(RCT) 配对研究 交叉对照研究 其它:如非对照研究
2.1.2. 诊断性研究(Diagnostic study) 无创性:体外标本(如组织蜡块)、无创性操作(如 B 超等) 有创性:采集活体组织标本进行诊断的,有创性检查等
2.1.3. 观察性研究(Observational study) 是指在不对研究对象施加任何干预措施的情况下,通过观察或访问的方法,客观地记录被 研究事物的状况,用于描述疾病或健康状况在人群中的分布,并探索暴露和疾病时间关系的 一类方法。由于没有干预措施,一定程度上也被称为非干预研究(Non Interventional Study, NIS)。
横断面研究(Cross-sectional study)(又称描述性研究):在特定时间点与特定范围内, 以个人为单位收集并描述人群中的有关变量(因素)以及疾病或健康状况的分布情况;并分 析有关因素与疾病之间的关系。又称现况调查(Prevalence study)或患病率研究。
前瞻性研究(Prospective study)(又称队列研究(Cohort study)):是选定暴露和未暴 露于某因素的两种人群,追踪其各自发病的结局,比较两者发病结局的差异,从而判断暴露 因素与发病有无因果关联及关联大小的一种观察性研究方法。
回顾性研究(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又称病例对照研究(Case-control study)):是选择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群作为病例组,和未患这种疾病的人群作为对照组,调查两组人群 过去暴露于某种(或某些)可能危险因素的比例,判断暴露危险因素是否与疾病有关联及关 联程度大小的一种观察性研究方法。病例对照研究是一种最常见的回顾性研究。
2.2.根据是否超适应证划分:
2.2.1. 适应证范围内:研究用药品严格按说明书使用,不涉及改变说明书适应证、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式、时间等。2.2.2. 增加适应证研究:各专业开展此类研究应为各专业领域新适应证的探索性研究。如:增加新病种;增加新给药方案;增加早期或晚期用药;2.2.3.增加三/二/一线用药;增加单药或联合用药;增加儿童用药或成人用药。
▲已经上市的药物增加非适应证涉及的专业领域新适应证的申请,属于注册类研究。
2.3.按风险分类:
2.3.1. 特殊高风险研究:
(1) 以未经充分临床试验验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疫苗、药物、第三类医疗器械、试剂或者第 三类医疗技术等作为干预措施的干预性临床研究;或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临床研究等。(2) 此类项目包括:涉及创新疫苗、药物、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入人体的诊断试剂、干细胞、 体细胞治疗等临床研究;人体挑战试验、基因编辑研究;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以及国家规 定的需要特殊管理的临床研究项目等。
2.3.2. 高风险研究:
(1) 以上市后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为干预措施的临床研究;以儿童、青少年和高龄患者(> 65 岁)为研究对象的临床研究。(2) 此类项目包括:上市后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临床研究;超上市后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说明书范围的临床研究;新技术、新术式或含特殊 创伤性检查的临床研究等。
2.3.3. 低风险研究:
(1) 低风险研究一般是指观察性研究或仅采集临床标本或对志愿者创伤较小的研究。观察性 研究不得对研究对象施加研究性干预措施,不得使研究对象承担超出常规诊疗或疾病防 控需要的额外健康(疾病)风险或经济负担。(2) 此类项目包括:观察性研究中的描述性研究、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体外诊断试剂 的临床研究;第二类医疗技术研究等。
以上分类为举例原则性分类,实际情况请参照各机构伦理指导。
3.下沉到各大社区联合流行病学研究关注疾病在人群中的分布、影响和决定因素。可以揭示疾病的病因、传播模式和预防策略的流行病学研究(Epidemiological Studies)
当然还会由联合其他学科上做的研究,包括不仅限于社会科学研究(Social Science Research) 探索性研究(Exploratory Research)描述性研究(Descriptive Research)解释性研究(Explanatory Research)评估研究(Evaluation Research)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研究种类并不是孤立的,它们经常相互重叠和交叉。研究者在进行研究时,可能会结合多种研究方法和策略,以更全面地了解和研究他们的课题。
二.流程
参考IIT一般流程:
(一般走的是科教科立项审核后伦理审查(医疗卫生机构立项制),不需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项下上市注册前的试验的立项审查、批准、登记制度。同时医疗机构立项通过后做后置备案,不必须实时更新信息。)
参考一家中心关于IIT的具体流程(大致和GCP无差)
三.监管法规
关于IIT的一些法规
(从收集到的法规来看,IIT由卫健委主管,IIT可以理解为医疗机构的项目,故相关部门对IIT的管理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项下的主管部门为卫健委,IND同时受由药监局主管,均受到科技部管理。)
四.执行现况
在一些实际执行和IIT研究种类和流程的各种特点上来看,很容易就会被一些常做肿瘤或者“大试验”的市场环境下传出“做IIT就低人一等”的说法也是主要根据市场环境、商业价值的执行现况决定,同时在上下图文章《高质量发展视角下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全过程管理的问题探讨》《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规范化管理的现状、优势和难点分析》中也可以看到的结论——IIT稍微比GCP稍微逊色一点:1、 管理部门和管理标准不统一2、 全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力度不足3、 科学性审查落实力度不足4、对高风险研究的准入标准把控不足5、注册和备案难以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有兴趣可以自行搜索查看文章详细内容)
而在文章《医疗机构内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的项目管理思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探讨》中也可以看到的——IIT项目管理存在的不足,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监管体系的情况下,各医疗机构更应结合机构内迫切需要解决的临床问题,有组织、有计划地支持开展IIT项目;通过整合共享资源,为研究者提供平台服务,培养和锻炼研究人才,提高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培养科研管理团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保证对此类研究管理的科学性,保护受试者正当权益不受损害,充分调动研究者的积极性,开展高质量、高水平的临床研究。
五.方案设计
另外在IIT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在IIT项目的研究设计方案上各细节上,会很容易发现其中存在过于理论化或目标分散的问题,导致这些项目在解决临床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方面显得力不从心。特别回到上文提及在一.流程中的IIT立项阶段,尽管在科学性阐述部分对基础研究进行了详尽的探讨,但缺乏将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临床实践应用的明确路径,部分研究在设计上缺乏严谨性,未能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实现二者的相互促进。
于是为了提升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效果,许多企业选择将涉及产品的科研项目自行设计出方案然后交由PI(主要研究者)牵头开展。然而,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研究设计上的偏颇,例如企业在项目方案的设计上过分强调了产品元素,而忽视了公平性、创新性和对现有研究的避免重复等等。
而在干预手段的设定上,如剂量、疗程以及临床其他治疗措施(标准治疗)等关键信息,未能做到足够明确和详细,可能导致实际操作中的误解和偏差。同时,在对照组的设立上也存在问题,如前瞻性队列研究或RCT研究中未设立明确的对照组,或对照组设置不够合理,这将直接影响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此外,在预后指标或观察指标的选择上,仅关注某一临床评分作为主要观察指标,但对于改善程度的标准设定缺乏明确性,这可能导致研究结果的解读存在偏差。同时,在开放标签研究中警惕“安慰剂效应”的可能性,并预先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为了确保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我们建议采用更具差异性的指标来确定主要终点。
六.伦理
最后关于IIT项目的伦理部分,公众号“伦理管理”——《“观点: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项目的伦理难题及管理要点探讨”》作者的观点非常的实在(已获作者授权转载)有兴趣可以搜索:
伦理审查根据研究风险对应监管措施和伦理跟踪审查频率分类:
写在最后:综合IIT研究在种类、流程、法规、文献分析现况实施管理、方案设计和伦理等方面存在与GCP不同的“难点”。同时关键是是实际IIT应用在临床方面更有一些难以解决的“困境”:首先,病人之间的差异很大,186个病人可能会有1876种不同的症状和体征,以及各种组合;其次,临床的软指标太多,很难进行定量分析和判断;最后,研究结果往往难以预估和捉摸,无法掌控。而在这些情况下都会形成做IIT项目的CRC会比做GCP项目的CRC没有价值的观点,但其实忽视了IIT在各种情况下承接的CRC,工作明显会变得更多样化,面对的情况可能不是单一的问题了,处理能力上更显灵活。
End
医师节祝各位老师研有所得
往期:
📕xiaohongshu🍠:A与C之间
📤zhihu📪:A与C之间
球分享
球点赞
球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