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最后之神”——海德格尔《哲学论稿》253-256章阅读报告

文摘   文化   2023-06-05 04:04   奥地利  



1. “之间性”

哲学用“之间性”来谈论一种形而上学的差异。所谓“存在者与存在之间的存在论差异”,并不是同一范畴内两个不同本质物之间的差异,而毋宁是本质物与本质自身之间的阶差关系。本质是使得本质物得以成为如此这般的本质的东西。换句话说,存在就是使存在者得以存在的东西,存在是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使之可能之物”。
然而问题是,我们真的能谈论本质物和本质自身之间的差异吗?比如说,苏格拉底是个体本质物,而种属的“人”是本质。我们到底该怎样谈论苏格拉底和人之间的差异呢?从“范畴”来讲,这种谈论可能吗?还是说,会犯下赖尔意义上的“范畴错误”,因为苏格拉底和人之间的关系,就仿佛大学的具体建筑物和大学之间的关系一样,我们看到了个体的苏格拉底,但我们还要对着苏格拉底问:“你的“人”在哪里?”
而哲学确实要谈论:存在者的“存在”在哪里。它避免了“范畴错误”,因为它根本不是在“范畴”上谈论“之间性”。存在并不是存在者的更高一级本质。存在并不在存在者所构成的范畴本质的序列中。“存在论差异”不是亚里士多德“定义”方式中的“种差”。所以,存在者和存在本身之间尽管呈现出一种“阶差”关系,但不是上下级的、等级制的关系,而毋宁是,如果我们一定要置入某种话语范畴,“一阶逻辑”和“二阶逻辑”的关系,是原因和解释之间的关系。
“做人”是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的事情(Sache)。同理,存在者的“本现”(Wesung)也是每个存在者独自面对存在的“事件”(Ereignis, Geschehnis)。做人这件事是没有任何他人可以代劳的,同理,成为存在者这件事是没有其它存在者可以代劳的。存在是存在者自身的事件。因而,我与“人”之间,存在者与存在自身之间,构成了一种超越性的“之间性”。这种“之间性”就是超越。
“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上帝”。人与神的关系,是超越关系。人是有限者和有死者,而神是对有限和有死的超越。
海德格尔谈论“最后之神”(der letzte Gott)——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终极神”——便是要询问:时间性的、世界性的此在,是否以及如何能够完成其自身超越?以及,这种超越“安放”在何处?

2. 神之暗示(Wink)

历史上的“多神论”、“一神论”、“泛神论”等等采取了一种很容易想到的方式,那就是将超越建立在“外面”。存在被理解为一种“在外面”的“现成性”。在这个意义上,上述的大多数神之神性具有了一种形而上学规定上的一致性。“无神论”只是这样一种形而上学规定的否定面。
然而奥林匹斯上的诸神以罗马堕落的方式在万神殿消亡了;彼岸天国的唯一神以“西方的没落”的方式在现代世俗生活的物质殿堂里衰落了。(具体而言,泛神论占据何种地位,与“最后之神”是何关联,尚可存疑。)
“终极神”以“暗示”的方式与此在照面。为何是暗示,而不是“神谕”(oracle, mythos)?为何是暗示,而不是“启示”(Offenbarung, Glaube)?
与旧有的神之神性的区别,毋宁显现在与旧有的人之人性的区别上。人之本质图像在海德格尔这里,以“此-在”的方式出现,故而,才会有神之本质以及神之面世方式(也即暗示)的改变。
“终极神”以“暗示”方式莅临人间。这种莅临对于人类此在是“遭际”(Widerfahrnis),它奠基于此在这个“此之建基者”(Dagründer)。作为遭际,此在承受;同时,作为遭际,此在实行:此在是主动的被动者。

3. 不可能性
用“暗示”来标识的神之呼召所表明的毋宁是通达神之不可能性,也即神有“拒予”(Verweigerung)的面向。这种不可能性是神有可能离我而去——也即存在之离弃——的“可能不”。
《约翰福音》说,上帝是“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而我们要思考的是,这里的“光”和“黑暗”是何种关系?按照传统基督教,黑暗是光的缺乏,恶是善的缺乏。黑暗只是因为没有光的缘故,所以才黑暗;恶只是因为缺乏善,所以才恶。
但存在的离弃并不是单纯的褫夺,不是存在被剥夺以至于留下了无存在的空洞,而是说,存在的离弃本身就是存在自身运动的一个环节和向度。存在自身的运动是世界的自行敞开的“本源之无”。在这个意义上,拒予和离弃不是缺乏,而是建基的一种方式。海德格尔说:“拒予乃是一种最高贵的赠予和自行遮蔽的基本特征,这种自行遮蔽的敞开状态构成存有之真理的源始本质现身。”(GA 65, §254, 406)
神之不可能性——换句话说,超越的不可能性——不是逻辑学上与必然性相反的那种不可能性,而是与运动之潜在相关联的“可能不”(adynaton)。
终极神的拒予,在现实的、世俗的生活中,就是人们不听从良知的召唤而行事。然而,神之不可能性也恰恰昭示了神之可能性。“可能不”的自由与“可能”的自由是自由的两个“体”。“我”未能听从良知召唤的“任意”(Willkür)里,隐含式地彰显着一种“善良意志”(Wille)的自由。
反过来也可以说,与神的亲近需要此在对自身日常的例行路线的“出离”式决心。因为良知的道路绝非坦途;而神的拒予、存在的离弃状态却是日常生活之“常人”的康庄大道。
如此而言,作为不可能性的“拒予”恰恰表明了神之暗示的“最高贵的赠予”,这一点已然明了。


4. 动变的事件

本有(Ereingnis)乃是运动事件。“自适应事件”(Ereignis,或“自缘构发生”)揭示了存在乃是一个“事件发生”。维特根斯坦说:“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Fall, case)。世界是事实(Tatsache, fact)的总和,不是事物的总和。”(《逻辑哲学论》1, 1.1)他变换这些用词,无非在表达这样一种关系总体的概念。然而,关系是怎么建立起来的?
即如上述,存在论中的关系乃是表述“存在论差异”的“之间性”。这一存在论的“之间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唯有超越才是最根本的关系。
存在既是每一个存在者的存在,同时,不得不承认的是,一个总体的、根本上的“存在本身”尚需揭示。这就是海德格尔的“转向”:从“存在者的存在”转向“存在本身”。此在的每一次绽出生存都是一次超越,这是“此在的超越”;然而,所有此在的所有绽出生存也都是超越,它们是Ereignis。
Ereignis是此在对自身之超越的一个“再解释”,是对自身理解的再理解。所以它涉及“理解中的循环”(GA 65, §255,407)。
打个比方说,此在与Ereignis之间的关系,是量子世界和宏观世界的关系,也可以是市场经济中的理性经济人和整个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从前者来说,每个量子都是自由的、测不准的,但是宏观世界却又呈现了有序性。从后者来说,每个经济人都理性地做出决定,不管是生产还是消费;但是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实际上是一种非理性的状态,只能被归诸于“看不见的手”。一种自上而下的“全盘计划”反过来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全盘混乱”。这里有待被思的原理性恰恰就在于此在和Ereignis之间的“转向”。
不仅要从此在到Ereignis,同时,要理解Ereignis,仍然要回归每个具体的此-在。所以,“转向也是反-转(Wider-kehre)。”(GA 65, §255,407)此在转向Ereignis,Ereignis要转向此在。这个“反转”正好体现出了这个词的一般意义:轮回(Wiederkehren)或“重演”(Wiederholung)。具体的此在之超越性建基,无非是Ereignis本身已包含之事件的重现或重演。海德格尔说:
“在转向中运作的乃是最后之神的暗示,作为诸神之到达与逃遁及其主宰场所的突发和缺失。
在这种暗示中,最后之神的法则得到了暗示,那此-在中的伟大个体化的法则,牺牲的孤独状态、最短的和最陡的道路的选择的唯一性的法则。”(GA 65, §255,408)
暗示是对这种“轮回”或“重演”的细腻称呼。它不是以蓝图式的“理念”所预订好了的规划和“谋制”,而是一种立足于每个眼下瞬间(Augenblick)的期备(Bereitschaft,能在之能)。期备是对未来者的实行和承受。


5. “终极神”的“终极”为哪般?

“最后之神”不是神之序列中的“最后”,而是神性的浸透和显露中的“最终”。类似于新康德主义中对于“终极论证”(Letztbegründung)的探究,“终极神”乃是对于此在和Ereignis共属之超越的“根据”的探究。“终极神”的重心不是在“神”,而是在“终极”。因而我们要问,何谓“终极”(der lezte)?我们对于“终极”的理解可以有怎样不同的形态?
“万物皆有原因”,“没有什么是没有根据的”。莱布尼茨从中发展了他的“充足理由律”。欲要充分理解“充足理由律”,需要明白它与传统形而上学中最高根据的区别。对传统形而上学来说,必须要有存在的终极一环(神的本体论论证)或者宇宙的第一推动力(宇宙论论证),才能让理性的秩序(cosmos)自足运行。然而,对海德格尔来说,如果我们思考到充足理由律的终极处,那么它恰恰需要为“无根据”(Ungrund)正名。对存在和根据的一种声调是,存在就是根据,两者同一,但还有另一种声调认为,存在乃是“深渊”(Ab-grund, 离弃根据,离基深渊)。
鉴于存在者和存在之间的区分,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者需要存在为其根据,而存在作为根据,自己保持为“无根据的”(grundlos)。每一种将存在论证为根据的努力都会把存在贬低到存在者上去。(参见GA 10, 165-166)
那么,海德格尔所说的无根据的“离基深渊”,是否就像亚里士多德的“不动的动者”?海德格尔用安格鲁斯·西里修斯的一首诗提醒了我们:“玫瑰是没有为何的;它绽放,因为它绽放,/它并不留意它自身,也不问,人们是否看到它。”(参见GA 10, 54ff.)玫瑰不问为什么,它开,就开了。在这里,玫瑰是一个“自身运动者”,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不动的动者”。然而,它更接近于亚里士多德那里比较次级的、模仿性质的“不动的动者”,也即生物体的“灵魂”。
在这首诗里,海德格尔解读出“根据”恰恰可以是“离基的”。(GA 10, 56.)玫瑰“不问为什么”的无言特性,恰如存在将真理封锁、隐藏在自身中。当海德格尔说真实之物的“基础”时,给出过这样一个说法:“把<真实者>在其中隐蔽、扣留起来的东西。”(GA 65, §220, 345)
“离-基深渊乃是基础的有所踌躇的拒绝。在拒绝中,源始的空虚自行开放,源始的澄明发生出来,而这种澄明同时也是为了在自身中让踌躇显示出来。”(GA 65, §220, 380)“拒绝”(Versagung)也指失效,就是“不问为何”。这里再次表明,这种“不”之特征不是被剥夺了什么,而只是一种自然的隐藏。但这种隐藏还“有所踌躇”,总是还透露什么,这就是“暗示”。
玫瑰不问为什么,此在也不问。为“为什么”提供“理由”,并不是此在在实践的实行中第一时间做的事情。正因如此,对存在的无根据性的追问,超出了“原因”和“理由”等传统的本原之思的极限。
对每个行动的“理由”的发问,出现在每个行动之后。这个“之后”是存在论的“之后”,从存在者层次来说,人们当然可以在行动开始之前提供一个理由,或解释出一个行动开始之前的理由。然而,存在者的存在没有理由,没有根据。唯当此处,才达终极。
这一颇有“无极而太极”意味的“终极观”,并不在谈论一个对象性的、处于“我”之对立极上的“什么”,而是在谈论此在之超越或存在之“成熟”的“如何”。并不是说,有一个“什么”,正因为它是“无”,所以才是终极——一个作为“无”的“什么”是自相矛盾的;而是说,有一种以“无”之遮蔽和空虚所呈现的敞开之可能性,提供出了终极。
因而,终极(der letzte)不是单纯的“终点”(das Ende),而是“开端于自身中的回荡”(das Insicheinschwingen des Anfangs)。(GA 65, §256, 416)我们谈论“终极”,实际上是谈论“开端”。任何一种“终极”的去向,是在“开端”处起步的。在这意义上,“无终极”(无限的永恒)反倒是不可能的了。终极关联于“界限”而返回其源始含义:有限性。终极神的暗示,乃是对“存有最内在的有限性”(GA 65, §256, 410)的揭示。
换句话说,终极神不是对一个外在于我的、无限永恒的全知全善全能的存在者,而毋宁是一个内在于我的、有限的时间性的存在者。简言之,终极神就是“此-在”。对终极神的向往和期待,实际上就是对人类进入此在建基的“跳跃”,或者重启开端的期待。
德里达在《死亡的礼物》(The Gift of Death)写道:“一旦存在一个良知的结构,也即,一旦我在内部拥有我——归功于这样一个不可见的词语,一个别人不能看见的见证,它同时不同于我又比我自己更亲近于我,(……)那么,就有一个我称之为神的东西,(就有一个)我称之为神的东西在我里面,(正好)我呼召自己为神——这个短语很难区别于“神呼召我”,因为这种境况乃是,我可以呼召自己或者秘密地被呼召。(Derrida 1995, 108)
神就是“我”在良知结构中看到的那个东西。终极神就是此在神,就是此在以“向死而在”的先行入于终极的方式回答“为何之故”的问题,从而得以“承担起成为一个根据”(《存在与时间》)。人可以对于存在的呼召“不予回答”,或者“不负责任”,然而,也正是在这种任意的自由中“暗示”了人必须忠于自己、忠于良知和道德律,也即忠于属于自己的神的“命运”。这“命运”不是逻辑的或者因果的必然性,而是自由敞开着的时间性的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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