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篇
政策文件:《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https://gdee.gd.gov.cn/attachment/0/541/541300/4336980.pdf 发布时间:2024年1月(第一版发布于2017年6月) 概述:广东省内除深圳外的地区,珠三角地区装机容量小于1MW,其余地区装机容量小于5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上网电量」可以开发碳普惠,用于在广东省碳市场抵消履约清缴,减排量最早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核算周期最少12个月,且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2月31日,即不管什么时间并网,项目必须上网经过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碳市场:根据公开信息,广东4月和5月分别核证了4.6万吨和7万吨减排量。6.17-6.21,GDEA成交均价49.75元/吨,PHCER均价43.23元/吨,普惠的价格约为配额价格的87%。23年度的履约抵消要求是,CCER和PHCER总量不超过企业年度实际排放量的10%,因此PHCER消纳需求较大,出售价格合理的话,碳市场消纳也会比较容易。 度电增收:1(MWH)*0.6379(t/MWH)*43.23(元/t)/1000=0.0275元/度,合每度电 增收2-3分
。解读:
1、【整体】广东的分布式光伏开发碳普惠的方法学发布了7年多,大部分业主都了解这项政策,所以每个月签发的碳普惠量比较多,碳普惠价值相对配额打折也较多,度电增收相对较少。
2、【范围】分布式光伏开发碳普惠的方法学自17年发布,经过2轮修订,在24年前都是「全部发电量」可以计入减排量,但这版方法学之后,只有「上网电量」能够计入减排量,相对武汉、上海「全部发电量」均可计入来说更加合理,但也意味着收益更低。
政策文件:《武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碳普惠方法学(试行)》🔗http://hbj.wuhan.gov.cn/fbjd_19/zc/sthjjwj/xgwj/202311/t20231130_2310312.html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 概述:武汉地区单点装机小于6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除发电设施位于全国或湖北碳市场履约边界内的项目),自并网开始可以开发武汉碳普惠,用于在湖北(武汉市)碳市场抵消履约清缴,减排量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9月22日。核发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 碳市场:23年12月18日,武汉首批2个项目共计7609吨碳普惠减排量WHCER,公开信息未查到具体的交易价格,至今也仅有这么多分布式光伏碳普惠完成签发。 度电增收:假设WHCER售价40元/吨,1(MWH)*0.5257(t/MWH)*40(元/t)/1000=0.02103元/度,合每度电 增收 2 分
。解读:
1、【整体】武汉分布式光伏后续大概率会全省铺开,省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度电可以增收2分。湖北分布式光伏暂时还不能参与绿电交易,那么可以通过碳普惠的方式增收。同样是省级碳市场,相对于广东,目前武汉的分布式光伏碳普惠签发量还很少,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2、【范围】相对于广东,武汉分布式光伏的「全部发电量」可以核发减排量,这对于自用比例高的项目非常利好,因为这部分电量不能交易绿电或者出售绿证。
政策文件:《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分布式光伏发电》🔗https://sthj.sh.gov.cn/cmsres/82/82d3040c2602451282275ce41632797e/a124fb3d1a3e0f197c98b4a6a084274d.pdf 发布时间:2024年3月 概述:上海地区单个装机规模在1MW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除安装在控排企业场址的项目),自并网开始可以开发上海碳普惠,用于在上海碳市场抵消履约清缴,减排量最早可追溯至2023年1月1日。核算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 碳市场:6月,SHEA成交均价77.66元/吨。CCER 和 SHCER 使用的总比例不得超过企业经市生态环境局审定的 2023 年度碳排放量的 5%。根据公开信息,目前还没有核发分布式光伏的SHCER。 度电增收:假设SHCER售价66元/吨,1(MWH)*0.42(t/MWH)*66(元/t)/1000=0.02772元/度,合每度电 增收2-3分
。解读:
1、【整体】因为上海电力排放因子较低,所以即使上海碳价水平较高,度电增收也没有显著超过广东、武汉,但对于项目业主来说仍然是必须要开发的收益。
2、【范围】相对于广东,上海分布式光伏的「全部发电量」可以核发减排量。上海小规模分布式光伏较多,且无省内绿电交易,开发碳普惠能更充分地发挥政策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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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吴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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