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100技术标准大约每两年更新一次,最近一次更新发生在2022年12月。
鉴于企业在规划、投资和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时通常面临较长的时间周期,且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PPA)可能涉及多年期限,因此,RE100在技术标准更新时考虑了现有采购方案和新标准的衔接问题,RE100管它叫做「祖父机制」(the grandfathering provisions)。
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2022年发布的技术标准中,将于2024年生效的一些新规定,这些规定与2021版技术标准有所不同。
由于RE100技术标准面向全球,且其英文表述可能与国内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我将根据个人理解,尽量准确地将RE100的规定转化为国内语境的要求,并在可能存在异议的地方提供英文原文,以便大家查阅核对。同时,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不同的观点和见解。
“祖父机制”的逻辑
1、“祖父机制”基于“运营开始”(operational commencement)与2024年1月1日这两个时间点,设定可再生能源采购规则的延续性。
2、“运营开始”指的是企业提出可再生能源采购声明的起始日期,包括「绿电采购协议生效日期」或「购买绿证的最早生产年月」,与合同签署时间或绿证购买时间无关。
3、如果绿电合同的运营开始日期在2024年1月1日之前,那么通过合同所做的声明将根据2021年技术标准认定;如果在之后,则按照2022年技术标准。
4、当绿电合同需要重新签署,包括在原合同基础上进行续约,如果续约签署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则需要按照2022年新的技术要求执行。
可再生能源类型要求
与2021版技术要求一致,「风能」、「太阳能」、「地热」、可持续「生物质能」(包括沼气)和可持续「水电」这五种类型的能源符合RE100的可再生能源采购要求。
其中,「生物质能」和「水电」需符合可持续发展标准。
2022版技术要求建议由第三方对生物质能和水力发电进行认证,以确保其可持续性。
认证参考标准包括ISO 13065:2015、加拿大和美国的Green-e®可再生能源标准、低影响水电研究所(LIHI)以及水电可持续性委员会的水电可持续性标准。
此外,2022版技术要求还特别指出,氢能和储能没有被列为可再生能源类型,因为它们不是一次能源,而是能源载体。
发电厂并网时间要求
从2024年1月1日起,RE100成员企业消费的可再生能源需来自过去「15年内并网的电厂」,公司总用电量的15%可以豁免。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购买10%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则这部分电力不受电厂建设时间限制;如果购买50%,则可以免除其中15%的时限要求,但剩余35%的电力必须来自并网年限不超过15年的电厂。
RE100对GEC的最新说明
在2024年2月,RE100组织对其常见问题解答(Q&A)进行了更新,其中包括了对《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即1044号文)发布后,RE100是否更新了对绿色电力证书(GEC)的技术评估的询问(在2020年曾发布过一版)。
虽然这项更新并未包含在2022年的技术标准中,但由于它关系到众多企业的关注点,因此在此文中予以补充说明。
具体而言,RE100已经确认并将继续认可基于GEC的声明规则。
在2020年的技术评估中,对于GEC的声明提出了两个额外要求:首先,需要确保属性聚合过程中不开发其他类型的环境权益,以避免与即将重启的CCER发生潜在的属性聚合冲突;其次,需要为绿证设定一个有效期。
接下来,重点在于确保环境权益不会被开发成其他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凭证或减排量,维护GEC声明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总结
企业致力于实现自愿性碳中和目标时,必须密切关注RE100的最新采购标准,以确保其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声明无障碍、透明,并符合国际认可的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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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吴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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