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贵州的财政支出

文摘   2024-08-17 00:00   贵州  

清代中前期,如按全省财政支出的数额多少排列,有绿营兵饷用款,有文武官员俸廉用款,有驿站用款,有科场用款,有学校廪膳用款,有仪宪用款,有赏恤用款,有修缮用款等八大项。其中绿营兵饷、文武官员俸廉及驿站用款约占全部支出用款的百分之九十左右,其余用款约为百分之八九。
一、绿营兵饷
清代建立后,将明朝镇戍兵加以改编是为绿营,绿营专司镇守防剿,所有兵饷及一切开支均由国家支付。平定吴三桂之乱后,全国绿营兵大体保持在60万人左右,最高时达66万,最低也有五十八九万。康熙中,贵州额设绿营兵2万余人,雍正时因用兵苗疆,又不断扩军,到乾隆中叶增至38000多人,居各省兵额的第八位。嘉庆初贵州绿营兵再增为48000多人,一跃而居全国各省的第四位(前三名是甘肃、广东、福建)。兵额的增加意味着兵饷的增加,康熙中全省兵饷已达28万多两,当时全省正杂各赋收入全年不过8万余两,兵饷全靠外省协济。嘉庆中叶,为减少开支,清廷多次下令裁减绿营军队,到道光末年全省仍养绿营兵36000多人。
绿营兵饷的开支包括以下几项:
▲士兵饷银和口粮。士兵的饷银按不同的兵种发放。贵州绿营兵和全国一样,分为马兵和步兵,步兵中又分战兵和守兵。贵州高原山路崎岖,不适合马兵作战。乾隆初,全省马兵4300多人,以后陆续裁减,到道光初年马兵约有3000人上下,步兵30000多人。清制绿营兵饷,马兵月关支饷银2两,全年24两,战兵月关支饷银一两五钱,全年18两,守兵月关支饷银1两,全年12两。口粮不论马步,每人月给米3斗。总计全年约支饷银50-60万两之间,口粮约13万石。
▲马匹草料。按定制,马兵人给马1匹,另有操马2000多匹。马匹草料冬春月支豆9斗,夏秋月6斗,草30束(每束7斤)。清初草料都发实物。雍正时,豆草都折成银两发给马兵,称为马干银。总计全年约需草料银三四万两。
▲公费。公费是用于各营日常办理公务的费用,全年开支一万两左右。
▲兵丁红白事例银。用于补助士兵的婚丧嫁娶等事,全年万余两。
以上贵州绿营兵饷等各项开支(不包括口粮),嘉庆时约64万两,道光后期因裁兵节饷,全年兵饷约为55万两,口粮约13万石。
二、文武官员俸廉支出
明代官员俸禄有米、有银、有钞、有绢布。中叶以后,因以米折钞,折换率又不合理,实际收入不断降低,成为历代俸禄最低的一朝。清朝建立后基本上沿用明朝俸给制,只是将钱钞一律改为银两,另加米薪等实物。各省巡抚、布政使等官除俸银俸米外,还有蔬菜炭烛、心红纸张、案衣杂物等补贴,待遇略有提高。康熙时又对俸给制作了较大的调整,规定京官俸给由俸银与俸米组成,按品发给,并裁掉各种补贴,地方官只给俸银不给俸米。雍乾时,京官俸银加倍发给,原来的俸银称为正俸,新增加的部分称恩俸。地方官只有正俸没有恩俸,但另给养廉银。地方武职俸廉自成体系,数额比文职低,但另给生活和办公补贴。所以清代京内、京外官员俸给不同,文武官员的俸给也不相同。清代各级各类官员一律实行年俸制。
▲省内文官官俸支出。贵州文职官员的俸给制度到雍正乾隆时基本固定。直到晚清官制改革前,二百年间没有作过大的调整。地方文官俸银是按品发给的,与京内文官同。未入流享受从九品待遇。各级官员年俸银如下:总督,从一品,俸银180两;巡抚,正二品,155两;布政使,从二品,155两;按察使,正三品,130两;道员,正四品,105两;知府,从四品,105两;知州,五品,80两;知县,七品,45两;以下小官40两、30两不等。
到道光朝为止,全省额设官缺(国家规定的编制)从巡抚到佐贰杂职共173缺,其岁俸共计37000多两。加上教职俸银5000余两,共约42000余两。
▲文官养廉支出。养廉银是清朝创设的。地方文官在清初除给俸银外还有其他补助,以后裁撤,俸给下降,如县年俸只有四十五两,平均每月才三两八钱。各省从督抚到知县,仅靠例行的俸银,根本无法应付,因此各级官员有的出租官田,以为补助,更多的是在征收赋税和办理刑名事件时盘剥百姓,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增加耗羡,索取规费,以应付公务和生活上的需要。雍正二年实行耗羡归公,决定将归公耗羡中的一部分发给官员个人,作“为大小官员办公日用之资”,是为养廉银。养廉银在实行时,各地悬殊很大。在贵州,贵阳、镇远、安顺及平远、大定、黔西、威宁、毕节和思南等府州县杂赋多,耗羡多,养廉银也高;而都匀、思州、石阡、平越、独山、麻哈、广顺、定番等府州县,耗羡少,养廉银也低。因此,雍正三年谕令贵州“将各处课税逐一清查,每岁盈余若干,量留该管官养廉,余者贮库,并将文武各员所占官庄交纳之米,尽数贮仓,阖省钱粮耗羡一总提解,合此三项通行会计”,自巡抚司道府厅州县各官,按冲僻繁简,酌定养廉之数,而使之“普遍均平”。乾隆时又对各省养廉作了进一步调整,定为制度,从此养廉银一变而为各级地方官员正俸以外的法定补贴,成为地方官员俸给制的组成部分,其数额超过正俸的数倍乃至上百倍,由是很多京官都奔走攀援,争取外放。
又,各省学政是由皇帝从翰林院詹事府和部院衙门官员中选派的,属差遣官,其俸禄由原衙门照原品支给,到地方后享受养廉补助,由地方开支。各省学政养廉银各不相同,一般是4000两,最高的是河南为6000多两,州为2700两。乾隆十三年进行了调整,贵州定为3200两。由于养廉银除去公务开支后,剩余不多,所以历任贵州学政就向学生收取棚规、红案等,成为陋规。嘉庆五年清廷将贵州学政养廉增为3700两,规定不准再向学生乱收费,但实际上学政仍旧巧立名目向学生索取。
以上全省各级文职官员全年共支养廉银85700余两。
▲武职官员俸廉薪蔬等支。出清代绿营武职官员俸给与地方文官不同,自成系统。它由俸银、薪银、蔬菜炭烛、心红纸张和养廉银五部分组成
俸银的性质与文官同,属于正俸。俸银最初是照衔发给的。乾隆十八年复准:“绿营武职,向依照衔食俸,今既将大小衔删除,自提督至守备,所食俸银自当一例更定,……按品食俸”,但其俸银较文职为低。薪银属于生活补助。清代武职照品食俸,照缺支薪,俸薪有别。所谓照缺支薪是指照实任官缺领取薪银。蔬菜炭烛银亦为生活补贴,但只支给守备以上官员。心红纸张属办公费用补贴,也是按品支给守备以上官的。由于绿营各营都有公费银两,所以心红纸张实际成为官员个人的特别津贴。武职和文职一样也有养廉银。武职官员虽有俸薪蔬心等收入,但数额仍不很高,有时不敷开支。如提督俸薪蔬心等四项合计年不过六百余两,平均每月五十余两。因此从清初起各级武官都有所谓“名粮”(吃空饷),作为生活的补助。乾隆四十六年革除“名粮”,而改照文职例,加给养廉银,以后定为常例。
省内绿营各级武职官员年俸薪蔬心廉五项合计,具体数额为:从一品(提督)2605.69两(俸银81.693两,薪银144两,蔬菜炭烛180两,心红纸张200两,养廉银2000两),正二品(总兵)2011.57两(俸银67.575两,薪银144两,蔬菜炭烛140两,心红纸张160两,养廉银1500两),从二品(副将)1177.45两(俸银53.457两,薪银144两,蔬菜炭烛72两,心红纸张108两,养廉银800两),正三品(参将)743.33两(俸银39.339两,薪银120两,蔬菜炭烛48两,心红纸张36两,养廉银500两),从三品(游击)631.33两(俸银39.339两,薪银120两,蔬菜炭烛36两,心红纸张36两,养廉银400两),正四品(都司)401.39两(俸银27.393两,薪银72两,蔬菜炭烛18两,心红纸张24两,养廉银260两),正五品(守备)290.7两(俸银18.705两,薪银48两,蔬菜炭烛12两,心红纸张12两,养廉银200两),从六品(千总)167.999两(俸银14.964两,薪银33.035两,养廉银120两),正七品(把总)126两(俸银12.471两,薪银23.529两,养廉银90两),外委养廉银18两。
嘉道以来,贵州额设武职官员为:提督一员,总兵四员,副将十员,参将七员,游击二十九员,都司十九员,守备五十六员,千总一百十九员,把总二百五十一员,外委一百九十六员。全年共支俸、薪、蔬菜炭烛、心红纸张、养廉等各项银13.7万多两。其间绿营屡有裁减,员额略有变化,至道光末年全年总共约支出13万余两。
除上列文武俸廉外,另有世爵之俸及文武土官土弁俸工役食的开支。各级世爵从公侯起到云骑尉、恩骑尉、骑都尉均终生享受世俸,有的还世袭罔替。土官土弁之俸主要是指土同知、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等,这些人只有俸工而无养廉。如“安顺府、长寨厅、定番州、普定、安南、毕节三县六处”,道光时“存土弁一百七十二名,应支工食银一万七十二两……亦系于司库支发”。以上两项每年开支约2万多两
三、驿站科场廪膳等项支出
▲驿站用款。贵州驿道崎岖陡险,铺站多,驿费开支为云贵川三省之最。明时,驿站之费多由土司、屯军承担,清朝全由官府开支。乾嘉以来,全省设驿二十三处,计贵阳府三驿,思州府二驿,镇远府四驿,安顺府六驿,兴义府二驿,普安直隶厅三驿,都匀府一驿,平越直隶州二驿。驿下有站有铺。驿站开支主要是夫马工料车船驿舍和其他杂项。
驿马草料,全省除贵筑皇华驿置马60匹外,其余各驿均备马50匹,全省额设马匹1100多,每马一匹日给草料银五分。全省23驿均有马夫和长夫,其中除皇华驿有马夫30名,长夫100名外,其余均设马夫25名,长夫100名,23驿总共设马夫580名,长夫2300名。马夫原日给米八合,银一分六厘,数量之低不足以赡养家口,多有逃匿者。乾隆时提高为日给工食银四分,长夫月给工食银一两二钱。若夫不敷用,可临时雇用民夫,计里付酬,每四十里为一站,每站给银八分。贵州驿道除平坦大道外,驿车少,驿轿多,运送粮饷多是雇夫肩挑背负,此项开支无定额。此外还有驿舍修缮及其他杂支。总计驿站之费全省每年额定为7.48万余两
▲科场用款。主要是文武乡会试的各种用款,其中包括乡试主考官路费银。各省考官都是由皇帝派遣的,出京时户部先垫支200两,贵州定额为600两,到省发给。科场供应及花红筵燕(宴)盘费等银包括考场用银、旗扁银、士子赴京考试盘费银等。以上各项额定每年7000余两。
▲廪膳书院用款。属于教育费。府州县学生员生活补助,贵州额定为805两,米6440多石;贵山等书院经费额定720两,以上合计约1500多两。
▲赏恤、衙署、城垣、文庙等修缮之费,开支不多。重大工程,另请专款。
四、全省每年各项支出总计
以上所列绿营兵饷、官员俸廉及驿站科场廪膳等项用款,道光时全省每年开支如下:兵饷55万余两,文武俸薪廉28万余两,驿站7.5万余两,其他4万余两,共计94.5万两。
光绪初,贵州巡抚岑毓英奏:“臣查成例,黔省每年全额兵饷需银五十二万余千两,文武俸廉役食驿费公费马干世俸等款年需银四十万余千两,又年例支零星杂款约五万余千两,是贵州旧章一年开支统共不过一百万两以内”。这里所说的“成例”“旧章”指的是道光朝制定的成例和旧章。
贵州全省年收入18-20万两之间,年支出90多万两,收支相抵,不敷支出银70多万两,超过本省收入的三倍多。清朝贵州的财政比明朝有增加,但仍然处在入不敷出的困难境地,其中最沉重的负担还是兵饷,其缺额主要是靠朝廷拨解给贵州的协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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