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跟女房东恋爱3年后登记结婚,想不到一个月后女房东癌症去世,房东姐姐:你们婚姻无效,你没有继承遗产权。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10-01 08:40   河北  

重庆一位男子跟女房东恋爱3年后登记结婚,想不到一个月后女房东癌症去世。

房东姐姐从一开始就看不起男子,拿出了一份遗嘱说:你们的婚姻无效,你没有继承遗产权。法院会怎么判?

01  案情回顾

重庆的小赵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一直租房子住,房东王女士大他6岁,是个投资人,名下有好几套房子。

机缘巧合之下,小赵租了王女士的房子,日子久了,两人竟生出了感情,走到了一起。

恋爱两年后,王女士想结婚了,对小赵说:咱们在一起这么久了,见一见双方父母吧?

小赵却纠结了起来,他认为自己还在奋斗阶段,收入上差王女士太远了,怕她家人不同意。

事实上王女士的家人的确不看好这门婚事,在他们看来,小赵不过是图财的“上门女婿”。

尤其是王女士的姐姐,从一开始就对小赵充满敌意,她多次劝说妹妹别被他的甜言蜜语迷惑。

不过王女士对小赵死心塌地,非他不嫁。2023年5月,在恋爱3年后,小赵和王女士成功领了结婚证。

想不到的是,他们结婚刚一个月,王女士就被确诊为癌症晚期,病情发展很快,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王女士去世后,小赵悲痛万分,但生活还要继续,他就想着把王女士的事业接手,继续经营下去。

但王女士的姐姐这时候站了出来:你们的婚姻无效,这一切肯定都是你设计的,还好我妹妹留了一手,立了遗嘱,你没资格继承她的遗产

姐姐说的话让小赵很生气:我和你妹妹是真心相爱的,我们的婚姻合法有效,我看遗嘱才是你伪造的

双方对王女士的遗产都不撒手,姐姐就把小赵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愿结为夫妻关系,即成立婚姻。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小赵和王女士已经按照法定程序领取了结婚证,所以婚姻关系合法成立。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小赵就是王女士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王女士的姐姐拿出了遗嘱,这事就复杂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同时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则强调: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不得损害遗留受遗赠人的利益。

王女士在遗嘱中没有提及小赵,如果遗嘱合法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优先法定继承。

遗嘱中有王女士的签名、日期,并有见证人在场,法院认定遗嘱有效,所以小赵就不能继承遗嘱中提及的财产。

法院认为,作为配偶,赵先生享有特留份的权利,即便遗嘱中没有提及小赵,但丧偶配偶也应当保留必要的生活份额。

最后法院判决:王女士的遗嘱真实有效,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姐姐继承95%的份额,小赵继承5%的份额。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明知自己有病,拟了遗嘱,婚前隐瞒了事实,这是女方的不对,最起码也应该50%。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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