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男子的家具厂拆迁,拿到了1.1亿拆迁款,他本想扩大生意规模。
没想到被银行私自转给9个人,银行:钱确实划走了,1.1亿全都替你还债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01 案情回顾
山东青岛的陆师傅年轻的时候学习木工活做家具,2010年的时候他抓住机遇开了自己的家具厂。
因为款式新价格也便宜,陆先生的家具厂规模越来越大,后来还买下了工厂所在的地皮。
就在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疫情打乱了陆师傅的计划,订单量下降的严重,做好的家具也发不出去,一度发不起员工的工资。
为了维持运营,陆师傅借了不少钱,眼看债务越积越多,他想找人投资入股,但当时没人看好这个行业。
就在陆师傅发愁的时候,政府要对工业园区进行改造,陆师傅的家具厂被列入征收范围,有1.1亿元的补偿款。
陆师傅很高兴,他认为这些钱肯定能让他东山再起,几个月后补偿款到账后,他开始规划怎么用。
没想到第三天,陆师傅突然收到了一连串的短信提醒,竟然是9笔大额转账记录,陆师傅心里"咯噔"一下,赶紧登录网银查看账户。
1.1亿元的补偿款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消失了,陆师傅一下就慌了,赶紧拨通了银行客户经理小李的电话。
“李经理,我前两天到账的1.1亿补偿款怎么突然不见了?该不会是被盗走了吧?”
电话那头却平静地说:陆先生,您别着急,您有不少欠款,这笔钱是我们划走的,都是用来替您还债了,钱不够的话可以找我们贷款。
陆先生很生气:我什么时候让你们还债了?我是有一些欠款,但你们也没权处理我的钱吧?
陆师傅赶到银行,要求负责人给个说法,没想到银行经理态度却很强硬,表示所有操作都符合规定。
走投无路的陆师傅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被擅自转走的1.1亿补偿款。
02 法律分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对个人储蓄存款应当保守秘密,对个人储蓄存款、单位存款有关的查询、冻结、扣划,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意思就是,银行不能随意处置客户的存款,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而本案中的银行没经过陆师傅授权就将其1.1亿元补偿款转出,明显违反了这个规定。
就算陆师傅确实欠有债务,银行也得通过法定程序,才能对其存款进行处置。
银行辩称,他们是基于债权人的代位权。
根据《民法典》第535条,债权人确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不行使的权利。但这种权利行使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
a)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b) 债权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到期;;c) 债务人的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d)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诉讼程序。
银行的行为没满足这些条件,特别是未经过诉讼程序,就直接处置了陆师傅的存款,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银行的行为还构成了他们和陆师傅之间合同违约,就得负责补救,并赔偿陆先生因这事造成的损失。
最后法院判决:银行向陆先生支付1.1亿元本金及利息。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这是强盗吧!肯定是他们偷偷挪用了!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