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研专利制备目标物不是这条路线,自拟路线如下 实际执行过程,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均没有进行HNMR或者MS确认,TLC主点均很突出;第四步的TLC点板主点也非常突出,分离做HNMR和MS均不对。 没有落实自拟路线失败的原因,只是推测可能是水合肼关环的第三步除了问题,因为只有关环步骤有两个反应位点,因为时间关系,没有进一步研究,直接采用了原研专利路线。 现在结论:第三步的关环反应,反应本身没问题,可能是水合肼用量少了。
化合物1经格氏试剂法和甲酸乙酯反应得到化合物2(甲酰基或者甲醛),再处理得到醛的加成物3(类似保护基)
化合物3经水合肼处理得到化合物6,再处理关环得到化合物4,化合物4是制备GDC-1971的中间体。
化合物3先得到化合物5,再得到化合物6,然后关环得到化合物4 副产物路径是化合物5得到化合物7,经化合物8得到杂质9
OPRD文献水合肼采用了5eq.,化合物5经化合物6关环得到化合物4,为什么不是化合物5直接关环得到化合物4? 多年前的案例,水合肼故意没有多加,印象中采用了低于1.5个eq.,当时设计思路是,不管水合肼先和谁(氯或者醛)反应,分子间反应可能都不如分子内关环反应,同时TLC点板相对干净,推测反应没有问题,但是下一步没有得到目标物,看了这篇文献基本确认自拟路线水合肼关环步骤出了问题,水合肼用量不够。
因为有原研路线为备用,同时突破原研路线往往不是很容易,此时一旦自拟路线的实际执行过程受阻,很容易放弃自拟路线;时间成本、物料成本、人工成本都是考量点。 路线设计和筛选,路线设计可能没有问题,但是筛选过程可能因为实验设计执行出现错误结论。 有些结论是一定时间内的产物,有些看似很简单,但是环境会让其变得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