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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对网约车平台的管理和处罚的讨论当中,湖北武汉的一名车友反馈,当地制定了这样的规定,如果网约车平台给无证车辆派单,只要达到3次,就要被下线。
而通过查询,《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确实看到了这样的严厉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其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二)接入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值得一提的是,吊销并不是撤销,也不是注销,吊销的法律性质相比后两者要严重得多。
不过,这并非最新的管理规定,而是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正式施行。
在市面上的无证网约车依然非常普遍,或者说没有完全清退的情况下,网约车平台的无证派单,显然也就没有完全停下脚步。
过去这几年时间里,大大小小网约车平台无证派单被处罚的案例,用无记其数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尤其是对体量庞大的一些网约车平台来说,更是如此。
不要说是3次以上行政处罚,估计30次以上、300次以上行政处罚,都不敢打包票。
在最近一次有关当地交通执法机构展开“清风行动”的介绍中,曾经给出过“自2023年以来,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针对网约车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并行政处罚了3055笔”的说法▲▲▲
也是在当地媒体不久前的一次报道当中提到,“近一周共计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车辆67台”,并对这67台车辆进行了一次郑重其事,指名道姓一般的公示,每一台车辆的车牌、类别、发生事件,所属合作平台,以及涉嫌的违法行为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上述规定,真正的认真起来执行的话,相关网约车平台可能都已经被吊销100次都不止了。
不过,就像武汉的这位车友所表示遗憾的那样,当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这个处罚条款,好像“就没执行过”,这恐怕也是很多合规司机的心中的一大疑问:到底是大家对这个规定的理解有误,还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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