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主政治和中央集权:从王权到皇权的过渡 | 你身边的政治学Si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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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20:01
江苏
春秋战国时期是王权向皇权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国中央集权体制的滥觞。本期小惑将带大家来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霸主政治和中央集权的起源。
王室衰微、社会动荡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特征。司马迁曾评述说春秋时期“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孟子描述道春秋时期“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孟子·滕文公下》)。西周时期建立的封建政治统治秩序开始瓦解,原有的社会等级结构日渐解体。
周天子仅仅徒有“天子”之名,而无天子之实权,周王室的势力大大削弱。据《春秋大事表》记载,至周襄王时(公元前651-公元前619年)“王所有者,河内、武陟二县,及河南府之洛阳、偃师、巩县、嵩、登封、新安、宜阳、孟津八县,汝州之伊阳、鲁山,许州府之临颍县,与郑接壤而已”。许多诸侯开始打着“尊王”的称号进行争霸活动,形成这一时期的“霸主政治”。齐桓公是春秋时期第一位霸主。他听从管仲的建议,以“尊王攘夷”为旗号进行争霸活动。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今河南兰考县),甚至周天子也派人参加,确定了齐桓公的霸主地位。在齐桓公之后,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晋悼公、吴王阖闾、越王勾践等也相继称霸。
霸主们所拥有的霸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三代时期王权的一种平替,是一种在统治秩序混沌失序的类似霍布斯所描述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时期,以诸侯国综合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为依托而产生的一种动态变化的权力。在表现形式上实际是把三代时期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改变为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与王权时期所不同的点就在于霸主的地位更加不稳定,总是会受到势力的兴衰迭起。齐桓公称霸时还很强调“仁”,以道德的力量来维系同盟关系,而到了楚庄王称霸后,霸主的权力内核就发生了重要的转向。“仁义”不再是霸权的组成部分,大国开始把自身意志强加给小国。为了增强自身国力支撑称霸乃至战国时期的兼并活动,各国纷纷展开变法,中央集权便开始发展。
“春秋时期盛行的内讧和篡权预示着未来权力集中到君主一人手中和政府中央集权的大趋势”(韦庆远、柏桦,2006)。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加上战国时期“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一般残酷战争的催化。传统的生产制度、辅政制度、军事制度等都面临着重大挑战,变法图强成为战国时期各国的共识。而各国的变法虽然在具体内容上有所不同,但都有着一条基本的主线,即建立和强化中央集权制度。
柏桦老师认为中央集权制度构成的三个主要条件是:君主独揽大权,以中央政权为中心的地方行政制度和以君权强力统帅的官僚制度。战国时期的各国君主已经完全摆脱了原有的所谓天下共主的束缚,并在频繁不断的兼并战争中不断加强着自身对于全国上下各种资源的集中调动与支配。再加上贵族辅政制向官僚辅政制转变,原先王权时代对王权产生制约的最大的两个阻碍性因素被限制,这使得君主权力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扩张。形成了“擅国之谓王,能专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史记·范雎列传》)的情况。
郡县制与分封制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郡县制下的行政单位不再是世袭的领地,而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政权的延伸,其权力的产生、人事的配置、行为的监督等完全由中央政府来支配。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大国便已经开始在夺取新的土地后设立郡县,直接派出官员进行管理。商鞅变法时更是直接在秦国内普遍推行县制,废除分封。自齐桓公宣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孟子·告子下》)之后,世卿世禄制逐渐走向解体,为官僚制所取代。官僚制下没有世袭的逻辑,遵循的是“主卖官爵,臣卖智力”,“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的一种不平等的“买卖与雇佣”关系。君主掌握着选拔、任用和赏罚的权力,官员所能做的只有效忠君主,为其卖命。从贵族辅政制走向官僚辅政制,君主完全掌握了对于辅政人员的支配权。
从王权到霸权、从封建到郡县、从世卿到官僚,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的一系列变化做好了权力向君主和中央集中的预备工作,预示着古代中国皇权时代的到来。
[1]《中国官制史》,韦庆远、柏桦,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第2版;
[2]《中国政治制度史》,韦庆远、柏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
[3]《大国宪制: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苏力,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版;
[4]《中国政治思想史》,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版;
编辑 | Illuming
审核 |郭睿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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