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女子去银行转账40万,银行怀疑女子被诈骗,拒绝转账。
女子到另一支行成功转账,发现被骗后,女子认为银行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的一天,吉林长春的李女士接到一通本地的电话,对方自称是经侦支队的,问她最近有没有出过国。
李女士表示自己连护照都没有,对方很严肃地说,有人利用她的身份信息在境外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这些账户涉嫌参与了洗钱。
需要李女士配合调查,要么自己把存款转入一个“安全账户”进行审查,要么他们通知银行和单位对她的账户进行查封。
李女士平时经常在网上刷到电信诈骗,听到对方这么说,开始害怕了,担心自己真的被卷进了洗钱而影响工作。
李女士很快来到她家附近的银行营业厅要转账40万,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现这笔交易很可疑。
就问了李女士几个问题,转账用途、收款人是谁等,李女士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还显得很紧张。
柜员怀疑李女士可能遇到了电信诈骗,提醒她:这很可能是诈骗,再考虑一下吧。
没想到李女士听了非常着急:这是我的钱,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你赶紧给我办理!
见李女士态度坚决,柜员只好报告了大堂经理,大堂经理也觉得这笔交易有问题。
就婉言告诉李女士:您这笔交易金额较大,我们需要核实一下,建议您先冷静冷静,回去再好好想想。
李女士见他们就是不给转账,气呼呼地离开了,直接打车去了稍远的另一个银行网点。
在B支行,李女士只说要给亲戚转账,柜员也没有多问,就痛快地给她办理了转账,就这样40万元转入了对方提供的账户。
转账后她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对方,却一直打不通,焦急地等了一会儿,李女士想起了A支行说的话,赶紧报了警。
警方确认了对方是电信诈骗人员,但位置是在境外,钱也已经被层层转移。
李女士越想越生气,却没有责怪自己的轻信,反而把怒火对准了B支行。
她认为B支行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如果B支行也强行不给她办理转账,自己就不会被诈骗。
就这样李女士把B支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她40万元的损失。
02 法律分析
我们先明确一个基本原则:存款是客户的财产,客户有权自由支配,银行不能随意干涉客户使用自己的钱,这是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基本要求。
但是银行也不是只管收钱付钱的机器,根据《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银行有义务防范洗钱、诈骗等违法行为。
这就要求银行在办理业务时要谨慎,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提醒客户。
A支行的柜员发现李女士的转账行为可疑,多问了几个问题,还善意提醒了她可能遇到诈骗,并且暂时拒绝了这笔交易,这个做法是对的。
再看B支行,确实有些草率,面对40万元的大额转账,银行柜员应该多问几句,不过李女士在B支行转账时隐瞒了真实用途,只说是给亲戚转账。
在这种情况下,B支行的做法虽然不妥,但也不能说完全没尽责。
法官审理后认为,李女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银行没有权力强制阻止客户支配自己的存款,B银行虽然有一定疏忽,但并不是她被诈骗的直接原因。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自己智商有问题,还怪别人没提醒她?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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