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图施工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应尽的法定义务,但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性,承包人在工程实施中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实际交付的建筑物与施工图不一致,此等不一致即构成工程变更。不过,并非所有的变更均会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
一、工程变更的种类
根据变更产生的原因,可将工程变更分为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和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而根据变更是否具有合法性,可将工程变更分为适法的变更和违法的变更。
适法的变更是指那些具有法律和(或)合同依据的变更,它一般情况下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所引起的变更,比如设计变更等;当然,部分因承包人原因所引起的变更也可被归为适法的变更,比如被发包人批准或者接受的由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相应地,那些缺乏法律和(或)合同依据的变更则构成违法的变更,承包人擅自进行的工程变更即为违法的变更。于发包人言,承包人擅自实施的变更所产生的结果即是最终形成的建筑物并非发包人之所欲;于承包人言,擅自的变更导致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故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根据违法变更的违法程度强弱,可将违法的变更分为可被接受的违法变更和不可被接受的违法变更。考察一项违法变更是否为可接受,其标准为该项变更所对应的检验批是否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如果可以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该违法变更即是可被接受的,但承包人需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即构成不可被接受的违法变更,承包人需要按照施工质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二起典型的案例【承包人擅自变更建筑材料以及擅自变更做法的案件】,阐释可接受之违法变更的法律后果。
二、承包人擅自变更建筑材料的法律后果
在设计院对某工程项目绘制的图纸中,A-A剖面中画了一条竖 线,标注为“架立筋由施工单位放置”,但没有标注采用哪种规格的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