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政策有点猛!
其中,有证建筑有权参与置换。
对于无证建筑:
1991年12月31日以前建设的建筑视为合法建筑;
1992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建设的建筑,按测绘面积的80%予以确认;
2007年5月1日以后建设的建筑按无证房处置。
④ 明确了房屋改造政策、细则、程序重点问题。
其中提到,而参与房屋改造、且确因改善基本生活条件而实施房屋改建的,可适度优化原有房屋户型、最高增加30%产权面积!
原文如下 ↓
这次的政策有点猛!
其中,有证建筑有权参与置换。
对于无证建筑:
1991年12月31日以前建设的建筑视为合法建筑;
1992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建设的建筑,按测绘面积的80%予以确认;
2007年5月1日以后建设的建筑按无证房处置。
④ 明确了房屋改造政策、细则、程序重点问题。
其中提到,而参与房屋改造、且确因改善基本生活条件而实施房屋改建的,可适度优化原有房屋户型、最高增加30%产权面积!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