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品在贷款市场中尤为重要,全球范围内的抵押品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成为借款人,但这些改革对异质性银行的影响尚不明晰。2024年9月,国际权威期刊《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发表了一篇名为《Pledgeability and bank lending technology》的文章。该文以东欧国家的抵押品范围改革作为自然实验,详细的探讨了交易型银行和关系型银行这两类贷款技术受到的不同影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研究所(微信ID:ruc_fintech)对报告核心内容进行了编译。
来源 |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作者 | Tobias Dieler, Wei Zhai
抵押品在银行贷款中无处不在。借款人用抵押品对贷款进行担保,以缓解贷款中固有的非对称信息问题。交易型银行处理硬信息,而关系型银行则收集软信息以做出贷款决策。在关系贷款文献中(Boot,2000),普遍认为抵押品主要由交易型银行使用,因此扩大合格抵押品的范围将有利于交易贷款。本文对此观点进行调查,探讨抵押品在不同银行贷款技术中的作用。我们研究了将合格抵押品范围扩展至动产的改革。这些改革为研究抵押品对关系贷款和交易贷款的不同影响提供了理想的背景。一方面,动产成为合格抵押品使中小企业(SMEs)受益(Bolton等,2016),因为它们通常在不动产方面稀缺,因此不得不依赖成本更高的无担保借款。另一方面,动产可以说是风险较高的抵押品类别。因此,关系型银行和交易型银行在这些改革中的不同影响在事先并不明确。虽然交易型银行具备筛选抵押品质量的技术,但它们可能无法进入关系型银行运营的市场领域,即中小企业市场(Ono和Uesugi,2009),而关系型银行则相反。本文的实证背景包括八个东欧国家的抵押品改革,这些改革扩大了企业可以用作抵押的资产范围。我们利用了与Haselmann等(2010)和Campello与Larrain(2016)相同的政策改革。这些抵押品资格的改革对贷款合同环境呈现出突发的外生变化。在改革之前,如果想要用动产(例如机械和设备)担保贷款,借款人必须将资产的占有权交给债权人。在实践中,借款人很少使用动产来担保贷款。改革允许借款人以动产作为抵押,而不必转让资产的占有权;即借款人可以放弃对动产的担保权益,同时在不违约的情况下继续控制抵押资产。这些改革有效地扩大了可以作为有担保贷款抵押的资产范围。改革实施后,银行更倾向于发放有担保贷款,除非通过使用更多抵押品的渠道,否则对银行结果没有其他影响。我们实证评估这些改革对银行贷款各个方面的影响,并显示出不同贷款技术之间的横截面差异。在本文中,我们发现在平均意义上银行从抵押品范围扩大中受益,但银行盈利的增加主要是由交易型银行推动的。关系型银行和交易型银行通过不同渠道获益。两种类型的银行都增加了贷款活动,并降低了贷款组合的风险。在改革之前,拥有动产的借款人只能通过关系型银行获得无担保贷款。改革后,交易型银行进入该市场,与关系型银行一起提供以动产为抵押的有担保贷款。来自交易型银行的竞争降低了关系型银行的利息收入,而交易型银行的贷款利润增加。这意味着,拥有抵押品筛选技术的交易型银行在边际上比关系型银行具有更大的优势。有趣的是,利息收入的变化也伴随着非利息收入的变化。关系型银行用非利息收入的增加来弥补利息收入的损失。这些发现具有更广泛的意义,Boot和Thakor(2000)质疑关系型银行是否能在交易型银行的竞争中生存。我们提供了一个实例,说明竞争确实导致关系型银行的贷款业务受损,但同时我们也展示了关系型银行足够灵活,能够通过增加非贷款活动来弥补这一损失。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这意味着扩大抵押品范围存在权衡,倾向于交易型银行,但改革的经验也表明,关系型银行足够灵活,能够调整其商业模式以保持盈利。本文对关系贷款和交易贷款的广泛理论和实证文献作出了贡献,也丰富了抵押品使用如何影响贷款风险的相关研究,更重要的是对抵押品改革的研究做出了贡献。一般发现是,这些改革提高了借款人的债务能力,导致所谓的信用民主化。我们通过关注银行绩效和结果,而非借款人获取信用的能力,来补充这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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