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在《上回的惨况,竟然还有后续!》聊到过职工医保中断的问题。
这几年就业环境不太容易,有些人就业中断后,社保也面临中断的风险,假如暂时没有就业,可以先按“灵活就业”身份自己交社保,如果觉得缴费压力大,还可以暂停缴纳养老保险,只交职工医保,费用可以减轻不少。
但职工医保最好不要断缴费,因为中断后,万一不走运生个稍微重点的病,所有的医疗费都得自己承担,反倒经济压力更大。即便生病后马上重新交职工医保,也不是马上就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会有几个月的等待期。
其实近几年居民医保断缴的人新增不少,一部分是转去交职工医保,一部分则是因为保费上涨,假如一家三代6口人,一年的居民医保费用也要2000多元,对收入本就不高的城乡居民来说也是笔不低的开支。
根据《指导意见》,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并且每断保多1年,就增加多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这种设置,其实主要是为了避免有人钻空子,因为参加居民医保是没有任何健康要求的,有些人没病没灾的时候不参保,生病了才参保,这样对连续参保的人来说很不公平。
那中断参保的人想减少变动等待期怎么办?
《指导意见》也明确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
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相当于至少等待6个月。所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尽量连续缴费,3个月及以上的等待期可不短,现在去看个门诊做几个检查,纯自费动辄大几百块钱,更何况住院呢?万一不幸生个稍微重点的病,花出去的医疗费都够买好几年的居民医保了。
2.对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新增激励
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
基金零报销激励,自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医保基金报销,下一年度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
两项激励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累计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参保人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
3.扩大职工医保的共济范围和地域
4.进一步放宽、放开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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