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校长30多年,从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见过、听说过、处理过不少的家长到学校“讨说法”的案例。有的“公了”,有的“私了”,最后基本都把自己的孩子“废了”。
大人“讨说法”。孩子伤不起!
为什么?
一、从此以后,孩子可能一蹶不振。
“讨说法”时大多会夸大孩子“被伤害”的程度。这样,暗示的作用会放大孩子内心的“伤害”程度。也就可能孩子会真的感觉自己受了莫大的伤害,从此内心无力,“被伤害”就成了他逃避的借口。
比如“精神赔偿”,实际上“精神损失”不一定出在事情本身,而出在事情的处理过程。对于孩子来讲,成年人怎么“定调”,孩子就会有怎样的心理态度与接纳方式。
二 、对立的做法,会孤立孩子。
被家长带着去学校“讨说法”的孩子,是胆怯的、孤立的。老师、同学也不敢靠近他。最初事情的本身不一定是对立的,但事情的结果却变成对立了。这样,孩子就被从一个群体里分离出来,真正的心理阴影由此而生。
三 、从此以后,可能“差评”不断。
学校,是学生及家长利益的代表者。
“讨说法”的家长往往会不自觉地把平时的不快迁移到当下的情绪中,或许越陷越深。
这样“讨说法”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不小心就背个“校闹”的差名。
四、 处理问题的过程本身就是教育过程。
委屈、原谅、包容、担当、抗挫、化解,或者放大、对立、……成年人的态度,都会让孩子产生对应的反应,都会潜移默化地从中学到,生成。
如果确实有主观伤害,如果事情发展到必须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时,那是另外一码事。本文不做讨论。
不管怎样,家校矛盾如果处理不好,没有赢家。输得最痛的肯定是孩子。
对话而不是对立,这是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也是基本方法。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