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湖北,男子药店买伟哥,凭经验发现药是假的,又买50盒并向药店索赔7.14万赔偿,药店拒绝赔偿:你是恶意索赔!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09-09 05:17   河北  

湖北一位男子在药店买了一盒伟哥,凭经验发现药是假的,于是又买50盒并向药店索赔7.14万赔偿。

药店拒绝赔偿:你这是恶意索赔!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2023年一个周四下午,湖北的黄先生下班路过一家药店,看到正在庆祝开业5周年。
他被门口的促销活动吸引,黄先生想到家里的伟哥快用完了,就走进了药店。
进店后黄先生向店员要了一盒他常用的一款伟哥,店员表示伟哥属于保健品不参加活动,售价还是140元。
黄先生付完款就走出了药店,回到家他看新买的伟哥总觉得有些异样,对比了一下之前买的。
他发现新买的药盒和说明书上的字体略有不同,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黄先生带着疑问立即返回药店询问,面对黄先生的质疑,店员坚称是正品,并解释说不同批次生产的药品有细微差异很正常。
这个解释并没有打消黄先生的疑虑,黄先生回家在网上查询了药品的生产批号,发现这批药竟然没有备案记录。
第二天黄先生再次来到这家药店,这次他要购买了50盒同款伟哥。

药店店员很惊讶:买这么多?你该不会是倒卖伟哥的吧黄先生坚持表示是自用的。
付完7000元后他直接找到了药店负责人:你们这款伟哥是假的,按照“假一赔十”,你得赔偿我71400元。
负责人本来还想狡辩,但看着黄先生拿出的证据,只能指责黄先生的行为是恶意购买,拒绝了他的赔偿要求。
黄先生表示:我是在维护身为消费者的权益,你们不赔是吧?那我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他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了这家药店,还把该药店负责人告上法庭,要求71400元的赔偿。
02  法律分析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的,属于假药。
简单说就是,没有合法“身份证”的药,就是假药,黄先生买的那批伟哥没有备案记录,法律上就认定它是假药。
药店出售这种假药,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十倍。
黄先生购买51盒伟哥共花费7140元,十倍赔偿就是71400元。
但是黄先生是否属于“善意消费者”呢?
黄先生在发现第一盒药有问题后,不仅没有立即举报或要求退款,反而又购买了50盒,这种行为很难被认定为正常的消费行为。
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不是鼓励“职业打假”。
但是职业打假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特别是在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情况下。
最后法院判决:药店十日内退还黄先生7140元,并赔偿71400元。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判的没毛病,支持全民打假,只有这样制假售假才会越来越少!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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