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重点方向!我国数据基建全面提速!

文摘   2024-11-22 20:02   江苏  


国家数据局就《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要点速览




主要目标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制度与先进技术落地的基石。它助力数据流通,建成全国一体化市场,确保数据安全流动,形成高效规范的服务体系;打造多元、高效、智能、绿色的算力体系;构建灵活、高速、弹性的数据网络;建立整体动态的安全防护;支持传统行业转型,赋能新兴产业。总体实现“汇通海量数据,惠及千行百业,慧见数字未来”的美好愿景。



阶段性目标


我国数据基础设施正起步建设,各地各行业正探索多种技术方案和解决路径。在推动技术设施化中,需政府与市场双重作用,鼓励创新先行先试,加快技术收敛与应用。


2024-2026年,将围绕重要行业和场景开展技术路线试点,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完成顶层设计。


2027-2028年,建成支撑数据流通的基础设施,实现跨层级、跨地域等数据流通格局。


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形成协同高效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构筑良好技术和产业生态,建立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



总体功能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旨在打造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可信流通、安全可靠的体系,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它需构建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流通环境,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建立多元异构算力统筹调度能力,提高计算效率与资源利用率;提供高效弹性传输网络,为核心场景数据传输提供高质量通道;构建标准化、多层次安全防护框架,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动态安全防护。这将助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化、资源化、价值化,促进各行业数据融合与创新应用。


八大能力赋能数字产业全面发展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总体架构图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由行业、区域及企业数据设施构成。


企业数据设施服务于生产运营,含软硬件系统及数据服务平台。行业设施覆盖领域,实现数据价值化,含流通交易、归集、公共服务平台。


区域设施服务本地,同样实现数据价值化,含归集、管理、运营平台。


国家在此基础上,建设统一的数据流通底座、管理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涵盖数据产权、运营、管理、交易、算力监测等。这些设施协同推进,共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具有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八大能力。在数据采集方面,支持通过传感器、业务系统等手段采集相关数据。


01
在数据汇聚方面

通过标识编码解析、数据目录等,对数据进行高效接入、合理编目,实现数据广泛汇聚、存储和发布。

02
在数据传输方面

支持节点即时组网、数据高效传输。在数据加工方面,为参与方提供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数据清洗、计算服务,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能力,提高数据处理环节效率。

03
在数据流通方面

通过数据分类分级策略实现共享、交易等流通功能,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机构提供可信流通环境。在数据利用方面,为数据应用方提供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能力,进一步降低数据应用门槛。

04
在数据运营方面

提供数据登记、监督管理、数据认证、合规保障等功能,有效支撑数据要素市场有序运行。

05
在数据安全方面

提供动态防窃、防漏、防破坏服务。在赋能上,推动数据多场景、跨主体应用,助力各行业领域。数据流通设施是关键部分,为跨层级、地域、系统等数据流通提供安全环境,涵盖多项技术设施。网络、算力设施向高速传输、高效供给升级。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设施可靠运行,包括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


五大重点方向


为了构建完善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以下分别从数据流通利用、高效供给、可信流通、便捷交付和行业数据应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




1.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


建设数据流通底座,统一目录、身份、接口标准。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目录,实现跨层级、地域、系统等的数据流通共享。建立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管理。制定统一数据凭证机制,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增强信任。构建标准化接口,促进数据设施互联。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扩大接入规模。建立兼容IPv6的数据标识体系,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


2.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


在数据标注方面先行先试,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形成开放目录。制定高质量数据集标准,确保标注准确性和模型专业性。提升数据标注与交付质量,支持多行业打造高质量数据集。推进公共数据平台集约标准化,实现数据规模化供给。完善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全国数据资源跨领域流通。鼓励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推动智能化服务。


3.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


建立高效可信数据流通机制,促进数据低成本安全流通。支持建设各类可信数据空间,鼓励先行先试数场建设。推动区块链、隐私保护等新技术设施探索。支持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如数联网、数据元件等建设。建立数据流通交易服务平台,探索跨境流动基础设施。制定数据流通准入标准,鼓励安全保障技术创新。


4.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


优化数据交易场所布局,支持创新发展,鼓励数据进场交易。构建高效数据交付基础设施,促进交易所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技术创新实现供需精准匹配,鼓励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打造产学研用紧密工作圈。


5.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


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数字金融、智慧医疗、智慧交通、跨境物流、航运贸易、卫生健康、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基础设施,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跨主体复用,实现知识扩散、价值倍增。



为了构建高效、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征求意见稿》显示还需持续加强网络支撑,实现数据的高速弹性传输与互联互通,并推动网络设施的优化升级与国际化布局。


同时,构建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交换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可信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还需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加快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强化标准制定与人才培养,以全面支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稳健发展。


END


综合整理 | 陈娟

值班编辑 | 陈娟

值班主编 | 赵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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