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长篇新作《天香》,不断被认为可与《红楼梦》媲美,这样的高度赞扬,如果不是刻意吹捧,则是我们整个文坛的巨大悲哀。
不断赞扬的理由是:《天香》还原了上海历史,《天香》为顾绣立传,以及《天香》写出了大历史大文化。不知赞者是如何判断《天香》“还原”了明朝历史的?我们没人经历过那个时代,感受过那个时代的氛围气息。有资格鉴定的,该比王安忆更了解那时代,至少更有实际生活经验。一般而言,今天的人写过去,不管具有如何的想象能力,最终所用还是现在的感知,不过做了次借代,把现有的生活经历感知放入过去的时空。封建社会、农业时代,朝代可以变更,但大环境、文化传统、生活习俗基本不变。那样的社会,思想感知大致可以通用。今天,日新月异的变化,掐断了这种思想感知变通的可能性。
至于立传,立传就是好作品?就能与《红楼梦》相比?什么逻辑?鲁迅先生为阿Q立过传,但他“立”出了国人身上可被抽象提炼的共同丑陋,这些丑陋就在身旁,我们不时扭头就能看见,甚至粘在我们的胳膊、大腿上。《天香》只是说了一件事,其中没有值得关注、高于一般视线的提炼。何况小说已被器具、景物淹没,精神严重缺失,情感极度枯萎。至于王安忆重视的女性天生的闺蜜亲密,即使如实,根本无须通过她完全不了解的明朝来表达。一个连将“共性认识”装入身处时代的信心、能力都没有的作家,怎么让人相信她将这样的认识装入四百年前所体现的必要性和准确性?
说到底,还是对书写大历史、大文化的走火入魔般的向往。这样的高调本身没错,重要的是唱给谁听,合不合适你听,合不合适你写。
《天香》中,王安忆将她一贯的堆砌写作法发挥到了极点,把能收集到的有关明朝的事件、人物、器具、景象统统塞进小说。确实,小说挺文化,将之当作知识阅读,来之不易。然而,这不是文学。文学和文化不是一回事。小说是一门形象思维的、灵性的文学艺术。小说中,文化只有转化成形象思维后自然而然、恰如其分地出现,才被欢迎。
《天香》中一大半篇幅,是无灵性的刻板的文化介绍的疯狂堆砌,结构上,完全背离小说。何况这些层层叠起的文化资料中,严重缺少作家本人的情感、精神。以往,王安忆的失控堆砌中,尽管不乏失准及繁复啰唆,但其中尚能感到作者自己的观察、感觉。但在《天香》中,因对时代及时代文化根本的陌生,因堆砌的加倍厚密与广泛,王安忆应接不暇,连感觉体悟都丢失了。
一篇小说的优劣,大致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评判:结构布局的合理、人物形象的生动准确、细节的传神与有效、语言文字的特色与成熟,以及立意等。不幸的是,这些“硬指标”,《天香》中几乎无一出色,而立意,在其他“指标”大多不及格的情况下,就连被谈论的资格都没有。
拿这样一本小说和《红楼梦》比,是对《红楼梦》的亵渎,也是对中国文学的轻慢。■
(首发于《北京日报》2011年9月8日,转载自《偏见集》海南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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