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创新“简案快办”执法模式

政务   2024-11-11 16:46   浙江  

一、案例背景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条线工作事项不断增多,基层执法人员面临“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增强改革创新的正向收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省司法厅以机关效能建设为牵引,在综合执法条线创新推广“简案快办”执法模式,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社会影响小的普通程序案件,在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优化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实现案件快速办理。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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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制度设计,推进流程重塑。在文书上,通过统一文书模板,规范填写内容,归并整合同类执法文书,提高文书综合适用性,减少文字重复录入;在程序上,依托数字化、智能化系统支撑,以自动抓取、在线取证、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深化协同、加速流转,优先采取线上方式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并确认违法事实,实现案件办理“最多跑一次”;在审批上,综合分析案件类型和案情特点,对可整合归并的步骤环节实行“一次性”审批,在事实清楚、程序到位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处罚办案系统数字化辅助审批。经精简后,处罚案件全流程环节从6个优化至4个、审批流由4道归并为2道,平均办案期限由30日压缩至3天,基本实现“简案”当场“快办”的目标。

4月2日,省司法厅在宁波开展“简案快办”集中调研,总结推广全省综合执法条线“简案快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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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深入基层实践,倡导试点先行。统筹部署嘉兴、宁波、龙游等地,从执法人员操作便捷性、当事人权益保障全面性、案件办理合法性三个维度出发,对“简案快办”模式进行全员、全流程试点适用,查漏补缺、边用边改,使该模式在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真正符合基层需求,解决基层问题。充分研究论证,按照“高频、高需求、高综合,易发生、易处置”原则,对纳入“简案快办”的处罚事项进行多轮评估,框定建设与市场监管领域5个处罚事项作为首批全省通用“简案快办”事项进行推广。组织开展全省综合执法系统“简案快办”模式集中调研,实战化、场景化演示业务流和系统操作,统一全系统对创新执法模式认知,为全面应用打好基础。

4月25日,省司法厅举行“简案快办”教培团队培训,并向参训人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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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组织学习培训,加强数字支撑。运用座谈会、培训会等形式,结合11个地市推广差异性,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选取各地办案业务骨干,制发聘书,组建教培团队,支撑“简案快办”在各地拓展扩面。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中开发“简案快办”模块,打破数据壁垒,依托人口、法人和法律库,自动获取信息、实现智能填充。推行电子取证、视频监控等非现场取证方式,即时保留证据资料。实施“电子送达”,所有文书均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当事人指定号码,采用无纸化签收、掌上端确认,实现“节能减耗、精益高效、协调共享”。

执法人员通过“简案快办”掌上端现场办理案件


供稿:浙江省司法厅

校对:崔志晴

编辑:肖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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