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发生在北京的奇葩案例,这事儿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话说在北京的苏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不限行的日子里她都是开车上班。这天临出门,小苏本来想开车,突然想起来今天限行,但车已经开出小区了,小苏急忙把车停在小区门口。
停好车,小苏还从后备箱拿出车衣,把车罩得严严实实,小苏想着这车衣既能保护爱车,又不会影响别人,一举两得。
没过多久,交警发现了这辆“隐身”的车。他们当场记录了违规行为:违法停车和故意遮挡号牌。小苏接到交警队电话后,急匆匆地赶去交警大队。民警拿出现场照片,告诉她要罚款400元并记12分。
小苏一听就急了:“我这不是一想起来限行就赶紧把车停在小区门口又不影响别人,再说了,我也没想遮住车牌啊,你们要是想看车牌,掀开车衣看一眼不就行了?”
交警听了小苏的解释还是说:“不行,规定就是规定,你这样做就是遮挡号牌,必须按规定处罚。”
小苏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结果还是一样。
她更不服气了,她觉得自己又不是故意遮车牌,车子又是停着不动的,凭什么扣我这么多分。
于是,小苏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确认交警的处罚不合规。
小苏坚持认为:“我就是为了保护车子才罩车衣的,根本没想过要躲处罚。车子又不会开走,你们随时都能看到车牌号,凭什么说我是故意遮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违反这一规定的,要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
这里的关键在于对“遮挡号牌”行为的认定。
小苏辩解说自己没有主观故意,车衣随时可以掀开,这个说法听起来很有道理。
但从法律角度看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车辆虽然停着不动,但仍然占用着公共道路资源;第二,法律并不要求车主有逃避处罚的故意,只要客观上造成了号牌遮挡的结果,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构成违法。
交警罚款400元包括了违法停车和遮挡号牌两项违法行为,记12分是针对遮挡号牌的处罚,这个处罚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从程序上看,交警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固定证据,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听取申辩意见,最后作出处罚决定,整个执法过程不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
最后法院认为交警部门对小苏作出的行政处罚于法有据,驳回了小苏的诉讼请求。
有网友表示:“这处罚是不是太重了?”
也有网友疑惑:“车衣罩车,真的算遮挡号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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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的案例就聊到这里。记得,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文明停车。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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