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年轻女租客想要退租,70岁房东老头竟骂人:“你被人白嫖了”,女子情绪崩溃喝下农药,法院判了!

文摘   2025-01-06 16:35   福建  

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发生在陕西西安的悲剧。

【01 案例回顾】

在西安的陈圆圆与男友的感情遇到了问题,男友不思进取不止,竟然还背着圆圆跟其他人在一起。

圆圆心灰意冷,在一起这几年,男友整天有所好闲,小到一日三餐大到他们一起租的房子,都是圆圆花钱,她决定这次一定要跟男友分手。

但是付出的感情很难一下子收回,圆圆为此哭了好几个礼拜,为此她还去看了医生,医生说她患上了情感障碍,她想要搬走了,离开这个伤心地。

但是房子还有3000块押金在房东王大爷那里,她收拾好东西找到王大爷,告诉他自己想要退房退租金。

王大爷是个70多岁的老大爷,听说陈圆圆还没到时间就要退租,还想要回押金,就一口回绝了。

陈圆圆拿出租房合同,说自己提前通知了,希望大爷能按约定退押金,但王大爷根本不理会,嘴里还骂骂咧咧:“你被人白嫖了!”

本来就因为分手备受煎熬的圆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她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大爷,您好好说话,我有病,不能受刺激。

没想到,王大爷不仅不收敛,还叫嚣:“得病了怎么不去死?这里有瓶农药,你喝了我就给你退款!”

陈圆圆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看着王大爷,竟然真的把瓶子里的东西喝了下去。

陈圆圆的父母得知女儿的死讯后,悲痛欲绝,一纸诉状把房东王大爷告上法庭,要求索赔40万。

【02 案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王大爷不是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但他作为房东,在租赁关系中负有保障租客安全的义务。

《民法典》还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王大爷对陈圆圆进行公开羞辱,是导致陈圆圆死亡的直接原因,陈圆圆的父母有权提出赔偿。

同事,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以及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显示陈圆圆死因系服毒,该事实也得到被告王大爷的证实,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后,法院判决王大爷赔偿陈圆圆家属死亡赔偿金17464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共计194643元。

【03 案例看法】

有网友说:“房东的行为太恶劣了,这种情况下,他应该先考虑别人的感受。

也有网友认为:“房东也不容易,谁知道租客真有病呢?”

对于这个案例,你有什么看法呢?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想法,我们一起讨论讨论。

好了,今天的案例就聊到这里。

记得,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尊重他人,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我们下期再见!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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