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子花89块钱吃了890块钱的烧烤,结完账却要求老板退自己100块钱,还主动报了警!
【01 案例回顾】
陈老板上个月新开张的烧烤店,为了吸引顾客,那是下了血本——8人以内,消费满800元就能享受1折优惠!
但陈老板也不傻,特意加了个条件:得全部吃完,不准打包。
这不,周晓丽在朋友圈里一眼就瞄见了这羊毛,心里那个痒啊,立马召集了七大姑八大姨的朋友,浩浩荡荡地杀向烧烤店,心里琢磨着:“这回得好好搓一顿,还能占个大便宜!”
那天晚上,烧烤店里人声鼎沸,周晓丽一行人点了一堆好吃的,边吃边聊,气氛热烈。
眼瞅着桌上的菜快见底了,周晓丽一算,哎,还没到800呢。于是,她一咬牙,又加了50串羊肉串,想着正好凑个整。
服务员拿着账单过来,笑眯眯地说:“只要您几位吃完,就只需付89.2元。”
周晓丽一听,乐开了花,手机一扫,89块钱就出去了,还拍着胸脯保证:“放心,我们这还没吃饱呢!”
最后点的羊肉串陆陆续续上了30串,大家吃得心满意足,准备撤了。
这时候,周晓丽突然回过神来:“哎,不对,我们点了50串,怎么只上了30串?”
她拿着小票跑到前台,跟陈老板理论起来。
“老板,你有20串羊肉串没上,一串5块,20串就是100块,你得退我100!” 周晓丽一脸认真。
陈老板一查,原来是服务员忙中出错,把20串羊肉串上错桌了。
陈老板笑眯眯地说:“您看,您这顿饭打完折才89.2元,我退您100块,您不就白吃还赚钱了嘛?要不这样,我退您10块,或者您稍等,我马上给您补上?”
周晓丽一听,脸拉得老长:“你这是店里的活动,跟我退款是两码事,少上的就得按原价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最后,周晓丽干脆掏出手机,报了警!
【02 案例分析】
陈老板这“满800打一折”的活动,说白了就是价格促销。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制定价格,这个折扣价格一旦公示并被消费者接受,就成为了实际的交易价格。
周晓丽进店的时候,心里明镜似的,知道有这么个活动,那就是默认接受了这规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但关键是,退款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
那么这20串羊肉串上,到底该按啥标准退?
周晓丽这顿饭已经享受了1折优惠,羊肉串的实际价格就是原价的十分之一。
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退款也得按这个算。
最后,一番调解下来,陈老板先道了歉,退了周晓丽10块钱。
周晓丽呢,扔下一句“再也不会来这里吃饭”,悻悻地走了。
【03 案例看法】
有网友说:“这种人就是贪心不足蛇吞象,少那20串羊肉串总价还不到800,就应该让她付全款。”
也有网友调侃:“真是开了眼了!白吃白喝还想捞一笔,这脸皮得有多厚啊?”
对于这事儿,你有什么看法?是觉得周晓丽做得过了,还是陈老板处理得不够圆滑?来来来,评论区见,咱们一块儿说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