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淄博的黄老先生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他的父亲是个“赤脚医生”,黄老先生从小就对中医耳濡目染。
虽然黄老先生参加了几次中医医师考试,一直没有通过,但是他自认自己的中医知识扎实,没通过只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不了解考试流程。
街里邻居们也都知道黄老先生懂中医,所以有个小病小痛腰酸背痛不想去医院,就会来找黄老先生看看。
为了养家糊口,黄老先生也很乐意给街坊们看看,他家里也一直备着一些中药,治点头疼脑热的不在话下。
但没想到有同行看不过眼,有一天直接向卫健局举报了黄老先生。
卫健局上门一查,发现黄老先生没有执业许可证,但从他家里还搜出了蒲公英、花椒等中药饮片。
卫健局当场就给黄老先生开了罚单,罚款444,554元,没收违法所得40,414元。
黄老先生很是不服:我卖的只是一些农副产品,收的钱只是成本价,而且我就是给大家调养调养身体。
于是他拒绝签字,还提起了申诉。申诉被驳回后,他又把卫健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中医药法》确实提到了民间中医无证行医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黄老先生的行为就合法。
因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药品管理法》也指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要受到严厉处罚。
卫健局这边也有话说,他们在黄老先生家中发现了诊疗记录和中药饮片,这与举报内容相吻合。
而且,黄老先生虽然报考了考试,但一直都没有取得任何许可证。
综上,黄老先生未取得相关医师证,在家中有偿售卖中药饮片,应视为开展了诊疗活动,已经构成违法。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黄老先生要求撤销处罚的诉求。
有网友说:“无证行医确实该罚!”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黄老先生的行为不妥,但罚款四十多万,过于严厉了。”
无论我们对某个领域有多热爱,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黄老先生的故事提醒我们,即使是出于好意,也不能忽视法律规定。毕竟,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更多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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