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万身家男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情人和私生女,婚生女:“可笑!这些钱都是我母亲的。”法院判了!
广东的朱先生,年轻的时候都是在打零工,是个名副其实的穷小子,在1996年的春天,他意外遇到了家境富裕的陈女士。
尽管陈家的双亲极力反对这段门不当户不对的姻缘,但陈女士却对朱先生死心塌地,最终两人还是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不久,朱先生萌生了创业的念头,陈女士毫不犹豫地支持他,她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钱,甚至变卖了珍贵的首饰,还向自己的父母借了一笔钱,为朱先生的商业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妻子和陈家的帮助下,朱先生的事业很快便风生水起。
时间转眼到了2000年,他们的爱情结晶——女儿小月呱呱坠地,陈女士便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家庭中,而朱先生则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生意中,一切看似都在顺利地进行。
可是,随着生意越做越大,朱先生开始变得冷漠,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总是以工作繁忙为由推脱。
陈女士虽然心中有些不悦,但想到丈夫的辛苦也是为了这个家,便选择了默默忍受。
然而,2015年春节,朱先生突然告诉妻子今天没办法回家过年,他得陪一个重要的客户。
这让陈女士心生疑虑,不久后,她震惊地发现丈夫竟然有了外遇,还有一个私生女,他甚至有时会带着她们出现在公司。
这个消息对陈女士来说如同晴天霹雳,她的精神彻底崩溃,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
生病后,朱先生将她安置在一个简陋的出租屋,由保姆照顾,而他则将情人和私生女迎进了家门。
不久,42岁的陈女士便离开了人世,朱先生继承了大部分的遗产,这让小月对父亲充满了愤怒和怨恨,两人一见面就没好话。
到了2023年6月,朱先生被诊断出患有晚期胃癌,临终之际,他亲手写下了一份遗嘱,决定将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情人和私生女。
当情人和私生女拿着这份遗嘱找到小月,要求继承全部遗产时,小月坚决不从,父亲的这些钱有很大一部分是继承自她的母亲,情人和私生女根本没有权利继承。
就这样,一场关于遗产的争夺战拉开了序幕,情人和私生女将小月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此案时,朱先生将全部财产留给情人和私生女的遗嘱被认定为有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朱先生与情人的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情人继承的部分应当无效。
至于私生女,根据《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尽管私生女的出生背景特殊,但她作为朱先生的亲生女儿,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
陈女士去世后,小月继承了母亲遗产中的40%,即761万,剩余大部分由朱先生继承。
因此,朱先生的总遗产应减去这部分。
最后,法院判决小月继承朱先生遗产中的20%,私生女继承80%。
小月表示,母亲去世时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订立遗嘱,这个判决让她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了害死她的人,她将再次申请上诉。
有网友表示:听过类似的事情,一个男人,有妻子儿女,但是也有情妇。在这个男人临死前,把财产给了妻子儿女,把一本笔记和很多照片留给了情人。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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