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咱们聊个发生湖南岳阳的案子。
如果你家的摩托车被偷了你会怎么办?
许亮开着车追上了,但没想到引起了一系列的风波。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话说在湖南岳阳的许亮家,许爸爸在家看电视,突然听见院子里有动静,往外一瞅,好家伙,一个小偷正骑着他家摩托车往外溜呢。
许爸爸那叫一个急,一边喊抓小偷,一边给许亮打电话。
许亮一听,这还了得,自己的宝贝摩托车被人偷了,正在隔壁邻居家喝茶聊天的他立马开车追了出去。
这小偷也是个有名的老油条,平时就爱干些偷鸡摸狗的事。
这次他看许亮家院子大,没养狗,就动了歪心思。
他悄悄摸进去,一看角落里停着辆摩托车,心想这买卖不错,结果开车的时候弄出了动静被许爸爸发现了。
许亮开车追了一路,一直没看到自家的摩托车,本以为追丢了,正准备回家报警。
这个时候,竟然在一个加油站看到了自己的摩托车。他摇下车窗,大喊:“给我站住,别跑!”
小偷一听,油门一加,跑得更快了,许亮那个气啊,好小子,这下还不把你给逮住。
就这样追了几百米,许亮看到前面有一个拐弯,加速想要逼停小偷,结果没控制好,直接把小偷给撞了。
小偷当场就掉了四颗牙,手臂骨折,头破血流。但被逮个正着,随后就被警察以盗窃罪判刑一年六个月还罚了款。
原以为这场闹剧告了一段落,没想到两年后的一天,许亮接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原来小偷在医院躺了32天,花了2万,服完刑出来后,他不思悔改,觉得许亮把自己撞了得负责,反手把许亮告了索赔33万。
《民法典》规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许亮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有控制好车速,导致付涛受伤,他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一审法院判决许亮承担10%的责任,赔偿付涛1255元,保险公司赔偿115115.72元。但是,许亮、保险公司以及小偷都不满意,纷纷上诉。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审法院认为许亮追赶小偷并试图夺回自己的摩托车,可以被视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他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所以,二审法院判决,许亮和保险公司不用赔偿,同时小偷还得赔偿许亮的车辆损失。
有网友说:“这小偷也太嚣张了,偷东西还有理了?”
也有人说:“许亮虽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但也不能不顾小偷的人身安全啊。”
不过,更多的人支持二审法院的判决,认为这是对正当防卫的正确理解和应用。
保护自己的财产是每个人的权益,但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过激。
而对于小偷,法律的惩罚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改造,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做人。
这个案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是保护自己的财产,还是对待他人,我们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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