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浙江,女子ATM存入49700元,取钱时发现只有39700,银行:“监控坏了,就是只有39700”,女子:“推卸责任”!

文摘   2024-12-13 20:01   福建  
说不清!浙江,女子ATM存入49700元,取钱时发现只有39700,银行:“监控坏了,就是只有39700”,女子:“推卸责任”!法院判了!
【01 案例回顾】
陈美丽是个安徽姑娘,她在初中辍学后就跟着村里的大姐到浙江打工。
辛辛苦苦工作了好几年,陈美丽攒了点小钱,她一直都放在出租屋里。
有小姐妹劝她,现金放着不安全,于是这天美丽拿着钱到了银行。

到了银行,人还挺多的,工作人员建议她去ATM机自己存。

美丽说:“我没用过”,工作人员很是热心带着美丽去存款,还教她怎么用之后就去招呼其他客户了。

不想多等的美丽就按着提示,分五次存了49700元。

过了阵子,陈美丽急需用钱,跑到银行一查,傻眼了,卡里只有39700元,另外的1万块怎么没了?

她记得清清楚楚,自己存了49700元,于是找到银行,希望调取监控。

银行却说,监控设备那天刚好坏了,无法提供视频。

陈美丽觉得银行在逃避责任,一气之下报警,还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万元损失。

【02 案例分析】
《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陈美丽把钱存进去,就和银行建立了债务关系,银行就有义务得保障她的权益。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陈美丽只是口头说自己存了49700元,却提供不了任何其他证据,她说自己存款当日的存款凭证也找不到了。
反观银行虽然监控故障了,但是可以提供交易记录,且交易记录与美丽的卡内余额一致。
也就是说陈美丽没法提供实质性证据,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但银行的证据充分。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陈美丽的所有诉讼请求。
【03 案例看法】
有网友说:“银行监控坏了,这也太巧了吧
也有网友说:“自己存的钱,自己得记清楚,没证据,法院也帮不了你。

还有网友表示:“银行应该加强管理,监控正好坏了这种事应该尽力避免。

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存钱取钱,及时查看余额,万一有疑问也可以当场反应。

陈美丽的遭遇虽然让人同情,但在法律面前,证据才是硬道理。

法院的判决,也是基于现有证据做出的。

大家怎么看这事儿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咱们一起讨论讨论。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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