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发生在重庆的奇葩事儿。
如果你辛辛苦苦攒钱买下房子,却被告知房子里面已有租客,还要等5年,你会怎么办?
在重庆打工多年的小张就遇到了这种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张城是一个朴素的四川小伙,他怀揣着对大城市的向往,来到了重庆打工,已经好多年了。
家里穷,经济上不不宽裕,爸妈实在没办法帮助他,所以张城平时生活很是节俭,因为他想要在重庆买个房定下来。
前段时间,他听说法拍房便宜,于是在网上看了好久的法拍房,终于相中了一套48万的小房子。
张城心想这下终于能在城市有个家了,可谁成想,这房子早就被租出去了,租期还长达10年!
话说办完所有手续的那天,张城终于拿到了新家的钥匙,兴冲冲地去验收他的新家,结果发现里面开着一个“工作室”,几个陌生人在里面办公。
他一问才知道,这房子五年前就被租出去了。张城当场就懵了,自己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住不进去了呢?
他找到工作室的老板,说自己已经买下了这个房子,要求他们搬走,结果人家拿出合同,说:“这房子我们租了十年,我们有权继续住。”
张城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心想:“我这房子是合法买的,凭什么我不能住?”
于是,他就把工作室老板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搬离。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指出,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张城觉得自己的合法权利被妨害了,因为他买了房子却住不进去。
法院审理确认,租客和原房主的租房合同是有效的。
且法院认为张城作为成年人,在决定进行法拍之前,并没有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法院驳回张坤的诉求,张城不服,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有网友说:“张城也太倒霉了,自己花钱买的房子,结果住不进去。”
也有人说:“这事儿提醒我们,买法拍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不然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在我看来,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合同和实地考察都非常重要。
虽然张城的遭遇让人同情,但法律的判决也提醒我们,遵守合同和法律规定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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