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庙城镇赵各庄村,地处怀柔东南隅。东北紧邻肖两河,南与顺义区北孙各庄相接。村民聚落区略呈矩形,村域约3平方公里,500余户,1500多口人。汉族为多,亦有满族人口。是个不小的村子。
赵各庄一带纯属平原,海拔仅三四十米。旧时,村域左右有季节性河流,今已改道。滩地平整,干湿适度,宜农耕,宜牧养,宜民居。史上虽有水害之年,但毕竟稔岁为多。关于怀柔赵各庄之名,最早出现在《明·万历怀柔县志》。志书记其为“赵家庄”。据村史县志所记,赵各庄成村于明代,先代村民是朝廷向北平移民时,自山西迁来。现如今,关于明代“自山东、山西迁民”的说法,包括北京的河北地区基本是“众村一词”,笼统概括。其实,这种“传说”都是几百年来,人们根据真实的“历史大背景”概说而已。至于迁徙、流转的细节早已模糊。但清代的民社情况还算清晰。
目前有大量文献和研究文章证明,明代末期,女真贵族在关外建立大清国后,便开始在沈阳郊区大肆“圈地”,设立皇庄、王庄。朝廷把从内地掳掠的大量人口、耕畜、役畜分给亲王、郡王、旗主、贝勒、勋臣作为私属奴仆,也就是满人所称的“家里的”、“包衣”等。清军入关后,清朝统治者将这种落后的土地占有制,以武力强行推行到关内,在北京周边五百里范围内,继续实施大规模的圈地立庄活动。顺治二年至七年,五年时间里,户部曾四次派艾姓官员以及户部郎中塔海等来怀柔圈占土地。至康熙五年,包括四大宗带地投充,清廷前后共圈怀柔土地十一万亩(康熙·怀柔志)。
《顺治实录》順治四年·丁亥春·正月癸卯·朔:圈順義、懷柔、密雲、平穀四縣地。为此,戶部奏請:
去年八旗圈地、止圈一面內薄地甚多、以致秋成歉收今年東來滿洲、又無地耕種。若以遠處府州縣屯衛故明勳戚等地撥給、又恐收穫時、孤貧佃戶、無力運送應於近京府州縣內、不論有主無主地土、撥換去年所圈薄地。並給今年東來滿洲。
其被圈之民、於滿洲未圈州縣內、查屯衛等地撥補。仍照遷移遠近豁免錢糧四百里者准免二年。三百里者,准免一年。以後無複再圈民地。庶滿漢兩便,疏入從之。
於是圈順義、懷柔、密雲、平穀四縣地、六萬七百五晌。并以延慶州、永寧縣、新保安、永寧衛、延慶衛、延慶左衛右衛、懷來衛、無主屯地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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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怀柔县志载:“皇庄之在怀者五处”,但未指出各庄的位置所在。经查清内务府档案,其中有,“怀柔县赵各庄皇庄为一等庄”的记述。因此可知,今庙城镇的赵各庄村就是清初设在怀柔的五个纳粮皇庄之一。
根据清初户部来怀柔圈地的背景及档案记载,清政府的户部官员数次到地肥水丰的赵各庄圈拨土地,肯定为实。另外亦有其他史料载明,圈地的同时,内务府委派“领催”,选任“庄头”,拨银建房,在赵各庄设立了两座“皇庄”。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按期按额”向皇家交纳粮食、牧草、祭祀猪、日常用猪、肉用鸡鸭鹅以及禽蛋等。近览《赵各庄史话》所述,虽然没离大谱,但总觉有点玄乎:“相传300余年前,山东省蓬莱县百子庄村有一户镶黄旗皇亲人家,家有三个儿子,能征惯战,武艺高强。他们来到怀柔、密云一带圈地。其中一人落脚在密云,另外二人便来到赵各庄。
此二人当时圈地范围非常广,南到顺义牛栏山一线,北至怀柔县城南一线,东起密云,西至昌平县城东面。圈地面积达4个县,声势浩大,名声大震。
他们落脚在赵各庄以后就在村中立起了象征权势、威望、地位的旗杆。因为是兄弟二人,所以他们所立旗杆也是双旗杆,上有双吊斗,迎风飘扬的是镶有双龙图案的黄色大旗。旗杆约在100年前被砍倒,现在遗留下来的底座也已经被埋在了地下。但是村里的老人们仍然记得旗杆的具体位置。(其实应是满人习俗的“索罗杆”)
因为是皇亲的关系,这个家庭不止是人丁兴旺,土地辽阔。财产多,就是家人有违法行为,当时的官府也不敢深究,不会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勤劳本分的老实农民不敢接近他们,更不敢招惹他们,所以他们无所顾忌,势力越来越大。到了清朝中期,家庭开始走向衰落,土地面积急速减小,只有东到年丰一带,西到茶坞附近了。”
以上村史所记内容,应是撰写者采访村老所得,总体上符合历史背景。但在粮庄所属、规模等细节方面有些夸张。1. 村史中说的来自山东的“赵姓兄弟”应该是“赵各庄皇庄”的庄头。被圈占为皇庄的土地属于户部,即“部管地”不属庄头私有。庄头仅是率领庄丁生产经营,每年按要求上交皇粮、完成皇差的管理者。2. 赵各庄皇庄地不可能多到“东到密云,西至昌平,南到牛山”。因为北房镇的周各庄、杨宋镇的张各庄、顺义牛山,密云太子务都另设皇庄。另外,清初的皇庄并不跨地区设置。3. 如果清军旗主的“家人、包衣”,即赵家的“三个儿子,能征惯战,武艺高强”立有战功,会作为“披甲人”享有与功绩相称的土地和职位。而不会被派到赵各庄“皇粮庄”当“庄头”。据《清内务府档案》,清初内务府在今赵各庄附近建的两个皇庄,都是“一等庄”。我们虽然不清楚皇庄具体的“庄田”亩数,但从康熙前期赵各庄皇庄所属的房屋即可想见大概。清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中午,京师地区发生了8级大地震,京畿州县乡村受灾。时任内务府总管噶鲁于农历八月十六日,奉旨派内务府会计司庄头处郎中多奇等人,分三路前往各县皇庄勘察地震灾情。其勘察报告称:▲ 凱吉裏管領下,住懷柔縣所屬趙各莊之莊頭周永續,共有瓦房七十九間,其中全倒之房八間,山牆簷牆倒塌之房四十八間,未倒之房二十三間,全倒之土房五間;两口官用煮料大鍋被砸破裂破。▲ 索勒畢管領下,住懷柔縣所屬趙各莊之莊頭李真,共有瓦房四十五間,其中全倒之房五間,山牆簷牆倒塌之房十間,未倒之房二十八間;共有土房六間,其中山牆簷牆倒塌之房二間,未倒之房四間;壓死之婦女一人,一口官用鍋破裂。以上信息虽然简略,但反映了当时地震灾害很严重,仅赵各庄皇庄的庄户就有数十间房屋倒塌,并有人员伤亡。想必村内的民户百姓损失也是不小。同时,内务府总管噶鲁的报告证实了赵各庄在当时设置了两个皇庄,俩庄头分别是周永续和李真。他俩分别经营着属于自己所管的皇庄。一般情况下,庄头为世袭,除非经常拖欠应交皇粮或犯罪而被“革退”。赵各庄的两座皇庄有瓦房、土房178间。当然,这一百七十多间房并不是庄头一家所有,而是所有“庄户”、“庄丁”的住房。如此,我们就可以根据房屋数量估计出,当时赵各庄村属于皇粮庄的庄户人家应有四五十户。当然,不能排除村里还有其他“民户”和“旗军户”,民户土地是祖产或自置的向政府缴纳丁粮的土地,而旗军地则是拨划给兵丁的“军饷地”或说是“赡养地”。皇庄设置之初,赵各庄皇庄和在怀柔其他三处皇庄一样。每年秋后,都须将生产的粮食,经各“领催”验质合格后,交送京师内务府“广储司”粮仓。至于猪、鸡鸭等则按“领催”通知,随时交送。康熙四十九年,由于内务府广储司运输、收储皇粮时耗费过大,经内务府总管奏报皇帝批准,开始将皇庄籽粒就近交由各县代为收储。赵各庄皇庄的粮食运送至怀柔县仓存储。康熙六十年,内务府在怀柔郑家庄修建了新仓(今庙城镇郑重庄),从此,京东、北各州县皇庄的粮食,统由各县集中交运到郑家庄仓。当时怀柔县粮庄年交庄粮额为七百二十六石,这其中就包括着赵各庄两个皇庄的“皇粮”。此外,怀柔县还要额外增交七十多石粮食作为运输、晾晒、入仓、存储时的“折耗”。因为这项“折耗粮”由粮庄所在的县府负责,县令们常有“赔办”之怨。后来距离怀柔较远的州县不再“拨运”郑家庄仓。最后只有顺义、昌平、怀柔、密云四县交运皇粮如故。随着粮食产量的提高,社会商品经济渐兴,自乾隆中期,皇庄由上交本色粮米逐渐改交折色钱粮。但对皇家的一些特殊需要,仍要以实物缴纳。例如,皇家的“竿米”(索罗竿用米)、粽子叶、祭祀猪等都需要皇庄按原数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