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后,朝廷为巩固政权采取了一系列军事经济政策,移民屯垦便是其中之一。《春梦余录》载:
“洪武初,谕五军府曰:养兵而不病于农者,莫若屯田。今海宇宁谧,边境无虞,若使兵但坐食于农,农必受弊,非长治久安之术。其令天下卫所督兵屯粮,庶几兵农合一,国用以舒。
又谕曰:天下卫所分民屯种者,咸获稼穑之利。其令在屯军士,树桑、枣百株,柿、栗、胡桃之类,随地所宜植之,亦足以备岁欠之不给。
又谕:今年屯种,须于五月报禾苗长养何如,七月报结实何如,十月报所收籽粒若干,一岁三报。彼时留心屯政如此。”明初重视屯田程度,由洪武皇帝的谕令,可见一斑。
明朝的屯田,有军屯和民屯之别。明初,“立民兵万户府,寓兵于农”,招募无土地者或战乱中的难民而迁入者称为民屯。而军屯则是由战事稍息的营、所、镇、卫的军士迁入置屯。在边地的屯防任务中,三分守城防,七分屯种。在驻军守备和屯田数量分部方面,边关险要处的镇、所守备多于屯,地处偏僻运输粮草艰难之地,屯多于守。
怀柔地处边关要隘,长城一线肯定需要置屯设险,所以山前军、民屯密布。今北房、杨宋两镇以及雁栖部分地区,都是明代设在“腹里”地区的军屯地。而近长城一线则多是守口官军的果粮地。
从正统年开始,明廷开始了大规模长城建设。在黄花镇至辽东渤海一线,由于军队和人口的迅速增长,光靠屯田所获已难于满足日益增长的粮草供应。所以,沙峪、渤海、慕田峪等地的屯田政策开始改变。
从此,这一防区的粮饷供应基本由昌平的巩华城、大水峪仓、怀柔仓或密云隆庆仓转输。原来的军屯、民屯土地逐渐佃租或典卖给民户。只有少部分屯地,仍由各堡军户屯种。
后来,随着明朝的延续,天寿山皇陵逐渐扩大,黄花至渤海的屯地进一步减少。许多屯地均被圈设为神宫监的“榛果地”,或转为升科纳税的民地。但渤海所一带的军屯活动并没彻底停止。
例如:嘉靖四十四年十月丙午,总督蓟辽侍郎刘焘上奏说:“古北口路、墙子路、石塘路,近年开荒地六十三顷,收子粒六千七百六十余石,宜通行各边将领严督军士,一体举行”。
这里“石塘路”西部地段就包括了今大水峪、河防口、神堂峪、亓连口地区。其中有关明代边军开垦军地比较明显的文化符号就是今天的“上官地和下官地”
蓟辽总督刘焘在《开垦边地疏》中曾报称:“案查,先该臣见得蓟辽沿边一带,多有可耕之地,行各该兵备道开垦。近据密云道报称,墙子、古北、石塘三路开垦有效……。石塘岭路河防口起至亓连口止,有地百余顷。来岁以三路主兵,每队分为二班,如修工之法,上一班开垦地,士则共力合作,收则记亩,均分牛具、籽种,以本道抵赎银两■■,而农器即以修边器具不堪用者改作为之。此二项如有不足,呈请本部院量給民兵工食资助。
由此可见,明代军民不但在京北地区修筑了举世闻名的长城和无数座敌楼关堡。同时也在植树造林、开拓道路、开垦荒地、人口聚集等方面,为今天长城沿线村镇的形成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