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乎其神的周於漆
周于漆,今南京市江浦县人,拔贡,康熙六年任懷柔知縣,在怀三年,后胜任兵部“督捕主事”。
清代笔记《清稗类抄·周于漆记前世事》中,记述了周于漆年少时非常聪明,天赋异禀。明朝末期,偶遇高僧,幸得指教。期间,高僧曾以诗语,预言周于漆将来能到房山以及怀柔一带当官,后来还真的一一应验。为此周于漆著《三才儒要》以记之。
据他后来叙述,他的前世是其他县邑的人,他所居住的地方有一个大庭院,院里还有一丛红蔷薇。成年后,冥冥之中他经常能梦到这个地方。
周于漆七岁时,一天,他独自在院门前玩儿,有位僧人路过见到周于漆说:“这孩子天生有‘夙因’。”不曾想周于漆听后就发了声,此后就能开口说话了。家里大人们很是惊喜,随后便开始安排周于漆念书。
周于漆读书过目不忘,好像这些所读之书曾经学过一样。仅仅几个月,他就把《左传》、《国语》、《史记》、《汉书》等经典读通、读懂了。
周于漆十四岁那年的一天傍晚,周于漆在山间别墅读完书正坐在门外村溪的石头上休息,不远处走来一位老僧人对他说:“孩子,你忘了你七岁那年在门前曾见过我吗?”
周于漆一愣,一看,赶紧叩拜,并询问僧人的来历。老僧说:“我的法名为‘宝蘂’是闽地人”。周于漆见是曾经的启蒙老师,便恳请家人将宝蘂留下居住。此后,日日夜夜,僧人宝蘂向周于漆传授天文地理、几何算术学问。
宝蘂离开前还曾向周于漆传授了黄河、航海水道以及九边长城走向制式等知识。并且强调说:“我所掌握了数学在你之前从没向其他人传授过,现在我要离开继续周游四方去了”。
最后宝蘂又悄声对周于漆说:“自此十年之内,天下必然大乱,会有改朝换代的人物出现。”
后来的历史证明,从宝蘂说这话时的明崇祯丙子年到崇祯甲申年明朝消亡正好是九年时间。真应了宝蘂的预言。
时至清朝,周于漆以贡生入仕为官,那时他常常想到当年宝蘂临别时给他的赠别诗。可是,他对诗中的“元夕灯前寻贾子,秋风台下拜邹生”之句一直不太理解。直到他被选任京都顺天府房山知县后的一个元宵节,在与县署同僚一起拜谒“贾公祠”问及“贾公”的时候,才得知这里原来就是唐代大诗人贾岛即“贾阆仙祠也”。从而知道了当年宝蘂“元夕灯前寻贾子”中的“贾子”就是贾岛。
周于漆有感于宝蘂多年前的预言应验,便询问同僚房山地区是否还有贾岛的子孙后代。有县府吏员回复道,县民贾某即是贾岛的后裔,可这个贾姓县民因为贫困,久欠赋税不能缴纳,按律正在羁押在狱。周于漆闻知,下令将其释放,并为其代交了所欠的税银。
二、智破凶案之明晟
明晟,永阳人(今安徽省来安县),进士出身,文林郎(文散官阶),正七品,加二级。雍正四年至雍正九年在怀柔任。雍正九年秋,迁任献县令(今河北沧州)。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载:“雍正壬子六月,夜大雷雨,献县城西有村民为雷击,县令明公晟往验”。这位明晟即是那位因完美侦结“伪造雷击杀人案”而享誉至今的县令。
雍正八年怀柔县令明晟撰写的《弘善寺告成记》
三、莅政勤敏鲁成龙
“江西新城鲁云崖大令成龙,莅政勤敏,暇即观史,以为此有用之学,足裨吏治。宰怀柔时,土瘠人满,旗、民杂处,食常不足,且多火灾。乃劝民积谷,每二十五里设仓一所,而荒歉有备。其救火之法,则设为木筹,每火起,辄携至火所,令民运水,互相救应。运水一次给一筹,火止缴筹,因其多寡而予之钱,邻里不相救者有罚。自是怀柔火不能灾”。
“北方輕生尚氣,每多捐軀自盡之案。兼之山陬僻壤,人罕知醫,市無蓄藥,遇有焚溺凍暍,瀕死可救之人,輒束手無策,聽其橫殞。蒙制府趙公矜恤非命,手輯救濟良方,檄發刊布,真仁人君子,痌瘝無已之用心也。果備員茲土,敬照方鋟板刷印散佈,仍家喻戶曉。附於月朔,宣講條教之末,俾吾民習知方藥,其相救濟,以仰副上憲軫恤民命之至意。若夫平心息忿,忧惜軀命,不以身試危殆,則尤司土者所厚望。諺雲:良方虽效,不用更好,願吾民共味斯言”。
作为江南人的吴景果,在北方任职期间,发现北方人多不惜体命,好勇斗气,经常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事情。另外,怀柔地处偏僻,远离都市,广大百姓很不注意卫生保健,市面上也很少有医药,遇有烧伤、溺水、冻坏、中暑等危重且可挽救的病人,因缺医少药,缺少救治经验,就束手无策,只得任其本不该死亡的病人死亡。
还好,承蒙顺天府官署的赵公深切地顾念和怜悯那些患者,曾聘人辑写了一本名为《救济良方》的医药卫生宣传册,散发给当地百姓。因此,吴景果非常钦佩赵公这位真正的仁人君子,因为他把百姓的疾苦无时不放在心上。吴景果深感自己身为怀柔司土县令,有必要有责任,使这个“良方”得以更加广泛的宣传普及。立即筹资按照原版再行刊刻印刷,在全县范围,广为散布发行,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规定,各里、甲,老人必须在每月初一,将《救济良方》与民约、法规一起,向民众宣讲。使全县百姓熟悉掌握一些必要的卫生医药知识,遇到病害能够互相扶助救济。同时,吴景果表示,我们这样做,才不会辜负赵公顾念关心百姓的真情厚意。
序文最后,劝告百姓,遇事要心平气和,不要生气,注意卫生保健,珍惜生命,不要以身赴险。当然,就像俗语说的,医药良方虽然有效,但是不得病不受伤是最好的,希望大家认真对待。
另外御史参奏刘肇孔在办理户部、兵部“运送帐杆、鞍板”两项官差过程中的贪纵问题,业已查清。
1. 接收方某巡抚文称:怀柔县运送帐杆、鞍板两项运输差务,确有其事。所用的车次,户部有批文在案可查。
2. 当时,因为急用“满洲大人”(八旗旗主,一般指亲郡王)催促急运。怀柔县令刘肇孔没等户部拨下运费,就先雇车将这些军用物资送到了指定地点。后来户部(密云户部分司)按额把运费拨到怀柔县户房,以便及时分发给车马户。但分发运费之际,刘肇孔已经卸任八天,他曾把任内诸事向接任者交代完毕。针对“杆板”案,刑部对刘肇孔进行了多次审问、查证。同时,刑部获得户、兵两部咨文回复后,将兵部用车数与户部拨银数额核对后,完全相符。再将两数与刘肇孔供词对照,也是完全相同。因此,可以断定刘肇孔对此项运费“赃无染指”,没有贪污。
3. 但其中也不是没有问题。负责向车户发放运费的县老人(明清代地方自治组织职务)张学礼,私自侵用运费一百二七两多;胡大杰打白条从运费中借用三十两零三钱。但是,这两件事发生之际,刘肇孔已经离任,刘仍是“赃无染指”,难以因此定刘之罪。总之,刑部认为此案中,刘肇孔没有过错,是否应该复职,需由吏部决定。(此时,刘肇孔调离怀柔,未到新任州县报到前被参革职)
4. 关于负责向车户发放运费的“老人”张学礼,不属于政府职员。他的“侵吞运费”,无需行政处理。张学礼侵贪的一百二十七两七钱五分,属于官府应支付给车户个人的劳务运输费。如果最后查明属实侵贪,须将这些钱全部视为“赃银”,以“监守自盗”论处。按清律贪盗四十两即斩,但因是张属于“杂犯”,所以,判五年徒刑。
5. 怀柔县府户房书办胡大杰,从户部所拨运费中借用三十两零三钱,作为“越站黄木”之费。虽没直接装入自己腰包,但他“利用掌管公款便利,私自外借”应该按照“监守自盗三十两,杖一百,流三千里”论处。但因属杂犯,判四年徒刑。而胡大杰挪借官银之际,县令刘肇孔已经离任,所以,仍属“赃无染指”。
6. 判决执行。将被判徒刑的张学礼、胡大杰,按照新颁行的律例“调发屯田”。年满释放后,继续将其赃款追还,没收归入国库。
7. 县衙快手李东川,虽然知道张学礼领银票换银子,但他本人没有涉赃。因他明知张学礼贪赃,却不及时举报,初审对他判“杖八十”过重。所以,把他开除就行了。
以上是臣的调查过程和处理意见,我不敢擅自决定,故题奏请旨。
六、“虚报雨情”张廷仪
乾隆五十九年,六月,皇帝驻跸喀喇河屯行宫(今承德市滦河镇)。直隶总督梁肯堂查明奏称:“查顺义县张怀泗、怀柔县张廷仪原报降雨量,均称只得雨一寸”。而跪道迎驾时所答“得雨二寸”,明显是在为此前的虚报遮掩回护。丰山口虽属怀柔县所管地方,但昌平州知州蓝嘉瑄、顺义县知县张怀泗都同称得雨二寸,共同隐蔽雨情,含混对答。请将该知州、知县一并先行革职,交都察院严究。
皇帝谕:梁肯堂所奏略为过当。如果涉事知州、知县平日里对于地方事务有废弛贻误、出借耔种从中克扣、赈济灾害时,避讳粉饰,且在任期内声名不好,或有捏造诳瞒等,仅仅革职算是他们的幸运。
如果该知州、知县平日没有以上这些行为,而且尚能用心办理地方赈灾事务,今天他们只是为了自圆其说、回护原来少报的雨量,含混对答,有意称灾,可以单论。因为“故意称灾”,与故意“讳灾”性质不同(称灾,小灾大报,无灾称有,对百姓有利;讳灾,大灾小报,隐瞒灾情,危害百姓)。现在既然将他们三人交部院察议,已然对他们进行了示惩。但如果仅因此事就将他们革职,将来地方州县再遇灾情、歉收,恐怕会出现故意隐讳粉饰而不报情况,伤及百姓。所以“讳灾”伤农甚于“称灾”。
朕在办理这些事务时,对大小臣工的功过,都是一致秉公。因此,对于昌平知州、顺义、怀柔知县这个事,交给苏凌阿、蒋锡棨,让他们立即亲自赶赴昌平、顺义、怀柔,将三人所办地方事务时的舆论若何,对于赈灾是否实心经理,其中有没有无藉端侵扣粮款等问题,查实具奏后,再行分别核办。
怀柔知县张廷仪的“称灾”件事,在清档案中,没有后续记载,但根据几位涉事官员此后的仕途归宿判断,他们并未被革职。
清道光三十年(1850)八月,山西大同姚培基接任怀柔知县。可他任职仅三个月就遭到御史参奏。本年十二月,宣宗皇帝旻宁谕令军机大臣,要求从严查处。
谕令主要内容包括:皇帝针对某御史参奏怀柔知县姚培基卑鄙贪污,滥用职权等问题,点名指派大臣立即进行查办。从“谕令”内容可知,姚培基被参之罪包括,贪污税契费。指使家丁于二擅自拘禁庄户壮丁,使用私刑,勒索钱财。指派于、郭、杨三个家丁对密云县已经审结的原涉案道士,再次羁押,恐吓敲诈银两。传讯逼供卖淫女,卖淫女如实供出嫖娼的县府丁役人员后,即对其上枷刑讯,被施刑者出钱后,即可释放,亦允许卖淫女继续卖淫。还有借词强行传讯开店经营者,如果交了钱就允许继续开店。
皇帝对御史参奏姚培基的罪行愤怒不已,要求由秉恬、王庆云与讷尔经额一起,立即调查处理,不许隐瞒粉饰。除此,还要注意确查姚培基是否还有奏折没涉及到的其他劣行。并可以把原奏折内容抄录下来给姚培基看,并将朕的谕令告知于他。
关于随后对姚培基的一系列调查,以及最后的治罪。虽未详载史志,但从刘铠当月即接任怀柔知县的情况来看,姚培基已被查处治罪。
八、“赈灾不力”李廷韺
道光三年(1823)十月,顺天府上折,参奏怀柔知县李廷韺不积极安抚受灾流民,以致大量外来流民聚集在怀柔县署门前喧闹,久之恐生变乱,特奏请查纠。
皇帝接到奏报后,就以怀柔县令李廷韺赈灾不力为反面典型,谕令军机大臣等人:今见顺天府参奏怀柔知县李廷韺的折子里说,有很多受灾流民路经怀柔县,要求县府发给一些盘费,由于李廷韺处置不力,以致流民纷纷聚集在县署门前呐喊喧闹,这样下去当然不行。
外来流民因灾四处奔走觅食,若不向灾民散放口粮,必然导致流民饿毙。若此,那就是你们严重忽视朕一向怜悯抚恤灾民的本意。目前,直隶各州各县,都在实施散放钱粮赈灾。现令蒋攸铦要从速委派合适的官员,分头到实施赈灾的各地,进行严格稽查。如果发现有流民聚集现象,要立刻申饬事发地官员,安抚安置妥善处理。在赈济安置灾民工作中,不能走形式,不能有名无实,更不能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防止出现借机虚报或粉饰灾情之弊端。同时,你要将朕的谕令精神及时准确传达给那些选定的稽查员。
九、“悯民廉勤”之荣恒
荣恒,四川成都人,自光绪十四年,一直在京畿为官。光绪二十二年,荣恒离昌平州任,又先后历任怀柔、涿州、房山等州县职。期间,在公正及时讯结民案、赈灾抚民、惩恶扬善、民风教化等方面颇有劳绩。最后自己深陷极困,薪俸及养廉银俱无,妻儿死亡,成都的老父需要扶养。无奈,荣恒于光绪二十五年,向顺天府尹禀请“开缺”辞职。光绪二十七年,庚子事变后次年,荣恒被招至保定府供差,光绪三十年,任大名府尹职。光绪三十二年,移调天津府。再后史无所踪。
十、“悲悯可叹”焦立奎
怀柔县令焦公祠碑
光绪二十六年(1900),京畿之地兴起义和团运动。慈禧太后先是支持,后在洋人的攻犯压力下,又出卖了义和团。以致地方官吏,左右为难,进退失据。八月,义和团一部到懐柔县设坛演武,时任怀柔县知事焦立奎,禀承朝廷旨意,予以禁止,并将不从者抓捕下狱。团民群情激愤。入夜,团民赚开城门,冲进县署,杀毙焦立奎及其家人,砸开监狱,救出被关押者。朝廷接报,委派都司项维扬率绿营兵四处剿捕,有团民孙林被格毙。此事件颇惨烈,无论团民之死还是焦县令全家老幼之亡,皆是清末腐政的牺牲品。可悲可悯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