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收款等方式隐瞒收入,虽然没开票但也被查了!

财富   2024-11-19 11:56   广西  
在过去,用个人银行卡收款、现金收款隐瞒收入偷逃税收是很多企业最常用的方式,后来又有了用个人微信钱包、支付宝等方式收款隐瞒收入偷逃税收,而且“成功率”很高。但后来随着金三、金四以及税收大数据的应用,这些过去最常用的方式已经不适用了,被税务局查获的“几率”特别高,因此大多数企业老板都基本上放弃了这种简单粗暴的逃税方式。但也有部分老板不信邪,特别是某些不需要开票的行业,比如从事餐饮、保健等服务的行业,家庭私人装修的行业等,因为面对的客户是个人,大多都不要发票,一些老板按照过去习惯性的思维,认为不开发票就可以隐瞒收入不报,税务局就查不到,所以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继续用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收款等方式隐瞒收入偷逃税收。然后,就被税务局查获了!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常税稽二罚告〔2024〕71号)公告的税务局查获的结果:

常州AYJ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采用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收款等方式提供装饰服务,合计金额391.05万元(含税),其中:2022年一季度1.94万元,2022年二季度97.52元,2022年三季度114.52万元,2022年四季度49.9万元,2023年一季度2.91万元,2023年二季度4'43万元,2023年三季度34.98万元,2023年四季度18.72万元,未入账作销售,也未申报纳税。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在该《告知书》中,披露了一条“你单位未申报开票装饰服务收入的证据”:你单位实际经营人刘某的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收款记录。这就说明,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收款的记录通过税收大数据是非常容易查出来的,何况这还是直接用的实际经营人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之前发过一篇文章就说过,不是税务局查不到你,而是税务局是否决定真的要查你,以及决定什么时候查你而已!

既然被查获了是偷税,当然就要处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拟对你单位处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增值税罚款3927.0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137.45元,企业所得税罚款83140.06元,印花税罚款114.48元,合计罚款 8.73万 元。

如果有企业老板看到这篇文章,不知道是否会因此得到警示?或者有财务人员看到这篇文章后,以此去提醒老板,今后不要再抱着侥幸心理,用这种简单、低级的方式偷逃税收。真想减少税收,就得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在已经没有税收筹划的空间的情况下,就实实在在如实纳税。至于怎么判断企业是否还有税收筹划的空间,能否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参考课程《教你一小时内学会税收筹划》(详见本公众号文章《教你一小时内学会税收筹划》)。

年终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又该开始了,具体该怎么操作?以及临近年底如何提前进行相应的规划?下面两本非常实用的所得税实务操作指导书,详细讲解了具体如何申报纳税的操作过程和方法,特别适合不熟悉所得税纳税申报的人学习和使用

老蒋财税
集团财务管控、税收筹划、财务体系建设、财税风险管理:培训、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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