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四十,凑热闹是一件丢人的事

文摘   2024-11-16 21:48   广东  

被删,重发。

1,夜骑开封,蝗虫过境


在新闻上看到一个画面,蚂蚁一般密密麻麻的大学生,骑着共享单车,从郑州到开封,看画面,让人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

二十一世纪都己经二十年代了。

骑车旅行不奇怪,偶尔的疯狂想法也不奇怪,奇怪的是群体效应,因为4个女生开了头,结果有十万大学生跟风。

十万之众,差不多可以攻陷开封府了。

青春真的是一句廉价的口号,我知道青春容易热血上头,但从没想过,现在的青年表达热血,居然是去“凑热闹”。

凑热闹,对于青春来说,曾经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啊。


一个人在网络上出了名,便每天有一群老老少少堵着这个人的门口,搞直播,打卡,让人生厌。

一个景点或者城市出了名,便有无数人成群结队几乎是踩踏式地去打卡,炒完淄博炒哈尔滨,蝗虫过境。

现在,我总感觉这些蜂拥的人群里面好像压抑着一股发泄不出来的力量,随时一窝蜂,随时出问题。


其实,夜里骑行几个小时去外地吃早餐的事情,我上高中时候也做过。

当时几个同学,骑着几辆破破烂烂的单车,翻山越岭,前后骑了七八个小时,中途下坡的时候,我骑着车睡着了,重重摔在路旁的泥堆里面。

那个年代很少有这么做的人,正因为少有人做,这些行为让年少的我们自己感觉很酷,很特别。

这种感觉并不需要事前事后上网发照片来炫耀,连身边的同学我们都没告诉,锦衣夜行本就是暗爽的事。

我相信,当时的我们如果知道别人都会这么做,是一定不会从众的。


不从众,不做羊群里的绵羊,这种信念一直在帮助我成为一个清醒的人。

即使现在,到了四十岁,也是如此。


2,男人四十


但我毕竟四十岁了。

在这个年龄,开始嘲笑年轻人的庸俗,这种行为让人看起来就很可疑。


我在今年之前,头发始终浓密和黝黑,胡子很粗,夹杂着一些金色的胡须,但今年偶然发现耳朵旁边长出了一根雪白的头发,然后又发现一根,两根,三根。胡子上的那部分金色毛发,也慢慢开始渐变成了白色。

暗暗惊讶于岁月的痕迹毫不遮掩。

还有记忆。

一本书看过之后,隔段时间几乎就全部忘记了,人类的大脑过了青春期就开始固化,很难再接收新的信息。


有年龄焦虑吗?

眼看着自己同龄人变老,眼看着发小的孩子变成了大学生,甚至有两个曾经的同班同学已经做了爷爷和奶奶,但我对自己的年龄意识,始终很淡漠,没办法,可能是因为我的孩子还小?

还有漫长的岁月需要自己支撑。


但是人到四十,所谓不惑,不是说什么都了然了,不是说什么都懂了,而是自己坦然接受了人生是一个到了40岁就开始慢慢往下坠落的过程。

忘记了,那又有什么所谓呢,走到终点,所有的记忆和收获,也是一样要消失的,所以如果忘记,那就重新再看,再忘记,再重新看。

接受了一切都会消失的自我认知,好像就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了。


3,用20年时间


加缪说,花两年来想通一件事其实并不算浪费人生。

是啊,两年还行,十年呢?四十年呢?

我哥想了四十年了还没想明白,看着他慢慢变老,感觉即使一个人完全想不通,也没什么关系吧,人生也许并无太多意义可追寻?

我翻到一个采访说,宇宙是有70%的暗能量和26%的暗物质组成的,余下的人类可见的宇宙只有4%,那个研究暗物质的诺贝尔奖得主描述,如果你在夜间飞过一片海洋,你俯下身去看,只能看见海浪的白色边缘,你会认为那就是全部,你看不见巨大海洋内部的海浪。

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宇宙一样,就像是这些白色边缘一样,也只是4%,剩下的是什么,并不知道。

我难以理解这些人是怎么确定百分比的,为什么能笃定是70%或者4%这么确定的数字……科学家自有本事。

但其实这些放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很容易代入,大部分的事情,你我都看不见,不了解。

四十年放在大宇宙里面,简直渺小得不值一提。

但是放在我自己的人生里,的确很有价值啊。宇宙中能看见的4%,已经足够我消化一辈子了。


我自己的人生经验告诉我,我们好像总是高估自己一年之内能做什么。

三十九岁的时候,我计划在接下来的一年里面,开始重拾写作,开始重拾跑步,生意再扩大规模,但一年下来,总是被各种缘由所耽误,成果寥寥。

不过,也许我们也是低估了自己十年之内能做什么。

十年足以重新塑造一个人了。

我有个十几年没有见过的大学同学,重新见到我的一瞬间,不但从外貌上,还是从言谈上,几乎都无法辨认我,对于他来说,我已经是一个陌生人了。

大学毕业后的十几年,即使满不满意,但如今的我,其实也都是自己一手塑造出来的。


这件事情可以这么反过来想,如果你在40岁的时候,学习一个新的东西,那么坚持到60岁,也许也会成为一个专家了?

哪怕一个医学生,从小白到博士毕业,也只是需要八年时间培养而已。

活到60岁,应该不难。但坚持做一件事到60岁,可能很难。


不过,正因为很难,做不容易的事情,做别人做不了的事情,才有意思。



………2024.11.10 

照片拍摄于深圳



庄曜的酒馆
一枕微醺惜梦华,漫持杯酒对拈花,信手文字窗边雨,此是中年下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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