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期,山贼横行祸乱一方。某个村落里,有一位刚刚成年的少女,不幸被山贼绑架。山贼首领贪恋她的美貌,于是将她的父母和年幼的弟弟一并捕来,威胁说如果少女不嫁给他,就会杀光她全家,不留一个活口。
父母紧握着女儿的手,泪流满面,既不敢开口答应,又不忍心拒绝。女儿心中已有决断,她悲壮对父母说:“女儿的身体是父母所赐,若被玷污,便是对父母的侮辱。从道义上讲,我绝不能屈服。但如果我不从,必死无疑;我死后,父母和弟弟也难逃一死。那样的话,我将背负着背离父母养育之恩、断绝祖宗血脉的罪名。虽然我可以含笑九泉,以保全贞洁为荣,但父母能在九泉之下安心,不后悔生了我这个女儿吗?现在请你们与他约定,若能以夫妇之礼娶我,我就嫁给他;否则,我宁愿一死,也不受辱,不再因考虑父母而改变主意。”
少女的父母急忙将女儿的意思转达给山贼。想要娶少女为妻的是山贼的首领,他欣然接受了那些要求。女儿请求先释放她的父母和弟弟,但山贼首领认为她可能会欺骗自己,坚决不同意。
少女只能叹息道:“这是天意吗?不是我不愿死,实在是我不能死。”
她直接走进贼首的帐篷,等待与他成婚,没有丝毫女子的羞涩。
贼首娶了少女为妻后,送给她父母一些成色上好的金银,让他们和少女的弟弟一起回家。当父母来女儿房中与她道别时,女儿言笑自如,还拿出一个缝得严严实实的布包,交给他们,说:“以后相见,可以用此物作为凭证,现在先不要打开看!”父母便含泪离去,她从此留在贼营中。
十几天后,官兵大军开来,将营寨团团包围。贼兵溃败,一个个被斩首示众。所有被掳掠的妇女都被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少女也回到了自己的村庄。
此时贼兵之乱已经平定,大家都重新回到了故乡,父母想为女儿议婚。女儿坚决不同意。父母笑道:“以前那样做只是出于无奈,难道你还要为山贼守节吗?”
女儿说:“不是。我不是为山贼守节,而是奉父母之命。如果父母当时能拼死大骂山贼,与女儿一同就义,女儿即使身陷淫邪,也不忍偷生。但既然为了父母的性命而去伺候山贼,这与奉父母之命出嫁给山贼没有区别。怎能嫁了一次再嫁第二次,使父母留下的身体蒙受极大的耻辱呢?”说完,她向父母讨来布包,拆开一看,里面是处子的血迹。
女儿放声痛哭,说:“把它归还给父母,今后我不再需要遵从你们的意愿了。”从此以后,她独居一室,不再走出房门半步。在桌子上供着一块木牌,请人题写“守一”二字,以示不嫁他人的志向。
父母想尽各种办法,最终还是不能使她嫁人。父母去世后,她自己也绝食而死。临死前,她还连声叹息道:“太迟了!太晚了!”
大概是她恨自己没有在被掳掠之前就早早自尽死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