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前几年某高校有一个调研课题——一个法官一年满负荷,能审多少个案件?
调研考察庭审、送达、保全、写判等工作量和每年工作时间,得出的答案是:120件。满负荷也就能办这么多了。
如今,谁要说自己一年办了120件,绝对不敢说自己“满负荷”累成狗,别人家的小伙伴还会羡慕嫉妒问你:你哪里的,咋就这么幸福呢!
据传,北京朝阳法院今年的案号已30万+,每名法官年审至少1000件!果然帝都皇城根下,就是city呀!那篇文章还用“震撼我妈一整年...”做标题。
前段时间本号推出的《司法崩溃》一文,说的是英国皇家法院,事实上据相关统计数据,他们每个法官每年才办理150件左右。
真替他们不好意思,150件,我们随便到基层一线抓一个,都比他们多,就这,还好意思说崩溃,赶紧爬起来,向东大学习。
但,法官真的可以无限挖潜?难道只能任由案件数量无限疯涨吗?
案件数量的增长,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官工作表现的提升。实际上,过高的案件数量可能会对法官的工作质量构成挑战。
法官在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下,难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仔细对待,这不仅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懂得都懂,司法这个活儿,一年干多少都不是成绩,一年没遇到难缠的人,一年没有错案发改,才叫真幸福,基数大了,遇到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对了,前几天那个法院判公司给大爷钱,大爷找不到公司找法官:“你判的,你得给钱”的视频,那大爷,不就是帝都的吗。
多元解决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行繁简分流,这都是办法,但也都不是万能钥匙呀,如何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这是个问题。
真的该想想办法了,不能去年震撼他妈一整年,今年又震撼他妈一整年,到了明年,他妈还得继续震撼一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