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公布,他们“插手司法活动”具体是怎么插的!

文摘   2024-12-11 15:40   浙江  


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因涉嫌受贿罪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唐仁健违法违纪其中一条就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实际上,过去也有不少领导因“插手司法活动”被查,但往往后续处理不透明,导致公众无法了解具体情况,如涉及的案件、干预途径以及对裁判结果的影响等。


这种不透明不仅削弱了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唐仁健为例,尽管其身为部长,但农业农村部与司法机关并无直接关联。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场景——唐部长给身份卑微的承办人打电话:“我是唐部长,某个案子你关照一下”。


这种场景是不可能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测,此类干预行为背后可能存在一条复杂的“利益链条”和关系网络。


揭露这一链条,不仅有助于修复受损的法治环境,也能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同时,如果能够证实承办人在面对压力时,仍能坚持依法办案,这将是对司法独立和公正的有力证明。


另外,突然好奇,为什么经常用“插手司法活动”而不用“插足司法活动”呢?“插手”通常指的是参与或介入某件事情,强调的是加入或参与的行为,他们只是在外围使暗劲,并没有参与呀。


“插足”更多地用于对某种关系的不正介入,尤其是在不适当的情况下,带有更强的负面含义,比如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关系。而“法律关系”是司法主体、当事人、参与人之间的基本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之外的人,非要强插进来,用“插足”貌似更为妥帖。用插足也暗喻了一种对法律界限的跨越,这一脚踏进来,也就踏进了法律的“雷池”,便难以抽身。


逍遥岛主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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