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推出《照顾老法官》一文,我们收到了一些深刻的反馈。一位读者从年轻法官的视角出发,提出了一个颇具挑战性的观点——
站在年轻法官角度,比如说院里20个员额,10个50岁以上的,办60%的案子,那么多出来的400%的案子就得剩下的10个年轻人分担。事实上,现在法院员额老龄化严重,20个员额中,可能50岁以上的就占15个左右,一味地照顾老法官,年轻法官可怎么活?
这话,好像也无法反驳!
大家都是强弩之末了,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一方的额外关怀,可能会导致另一方的负担加重。即使年轻法官愿意支持他们的老同事,但现实条件可能并不允许。
我们看到老韩在退休前四个月不幸殉职于工作岗位,甚为惋惜,想到我们应该关心老法官的健康。但事实上,之前年轻的员额累倒的也不少,我们又说“天妒英才”,事实上谁都不该走着走着就没了。
我们不得不质疑,39%的法官员额比例是否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考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比例似乎并不符合实际需求。
即使这一比例在当年是合理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回想当年,许多资深法官和年轻人因为政策调整而未能进入员额,而当时的39%主要由35-50岁之间年富力强的法官组成。
然而,由于退休后职级待遇的问题,资深法官无法退休,年轻法官也就无法进入。你看,昨天就有人留言:“我四十了,还是助理”。“员额老龄化”其实是年轻人进不来,老同志退不出的制度造成的,而不是所谓的“人才断层”所致。
我们开什么会说什么重要,比如说开调研会,我们说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办案,开宣传会,我们说宣传是发挥办案更大社会效果的渠道和途径,但永远不能忘了,办案才是“第一要务”。
就像在前线打仗,督战队的人数永远不应该大于作战人数。
过去,有一个“全员办案”的政策,要求所有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无论其所在部门,都要参与案件处理,这一政策有效地缓解了人案矛盾。
但39%之后,非但这部分补给力量撤下去了,一线老同志、年轻人也两头截除,不能办案了。还有61%的人呀,一小半的人干,一大半的人看,是多么奇怪的事情,这在任何一个单位都是无法想象的。
问题,如果这61%的人都是领导也行,干一些管理之事,不占办案人员编制,但不是,领导偏偏多数都在39%这个数字之中,占将近一半。不管怎么努力,还有那19.5%的人都不可能好过呀!
当然,这61%的人并不是不干活,他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工作,并且整天也忙得不可开交,他们在各自的条线上也有考核,但说老实话,他们忙还真不如闲着。
因为他们“忙”所需要的活动人数、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各种评查……都要一线提供,这在无形中又增加了一些办案人员的工作量。特别是现在互联网、微信群更方便了,一天能接到好几个要各种数据的通知。
你配合,考核有加分;不配合,就拿不到这些办案之外的分数。你不在乎,但不见得院庭长也不在乎呀,毕竟,数字GDP这玩意没办法不去理它,任务还是会层层分解下来。
也许,是该反思39%的员额比例是不是有问题了。让更多的人进入员额,让干的多于督战的,才是解决人案矛盾的出路呀!